💞臺南宜居攻略 體貼市民生活💞
為了讓居住臺南的市民們,都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相對應的社會福利,以維持臺南市民們的生活品質👍🏾
臺南市的低/中低收入戶有哪些社會福利呢?
Ingay與團隊根據社會局提供的資料做了以下的整理,趕快跟著我們一起瞭解一下吧~
💠第一章—取得身分即有之扶助項目💠
♦️低收入戶♦️
⓵家庭生活扶助
第一款⎮每人10,618元/月
第二款⎮每戶6,115元/月
⓶15歲以下兒童生活扶助
第二款⎮每人2,695元/月
第三款⎮每人2,695元/月
⓷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扶助
第二款⎮每人6,115元/月
第三款⎮每人6,115元/月
⓸三節慰問金:
春節⎮1,000元/戶
端午節、中秋節⎮300元/戶
⓹全民健康保險費:全額補助
⓺國民年金保險費: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戶♦️
⓵春節慰問金:500元/戶
⓶全民健康保險:補助1/2
⓷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60%
♦️更多資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網頁♦️
👉🏾低收入戶:https://reurl.cc/4g8MaX
👉🏾中低收入戶:https://reurl.cc/NaDorx
👉🏾低/中低收入相關社會福利給付一覽表:https://reurl.cc/QpDoXb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Ingay資訊分享 #社會福利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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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低收入戶🔹
『定義』
⓵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8年度及109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皆為1萬2,388元)。
⓶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萬5千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⓷不動產:108年每戶不超過350萬元、109年每戶不超過353萬元(包含房屋及土地)。
⎮第一款:家庭應計算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非予救助不能生活者。
⎮第二款:家庭應計算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占總人口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者。
⎮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者。
🔹中低收入戶🔹
『定義』
⓵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本市108年度及109年度為1萬8,582元)。
⓶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萬2,500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⓷不動產:108年每戶不超過525萬元,109年每戶不超過530萬元 (包含房屋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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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取得身分即有之扶助項目:https://reurl.cc/8lZDMy
🌀第二章—北鼻媽咪好安心,育兒津貼很大心:https://reurl.cc/24kKG6
🌀第三章—身心障礙者低收/中低收補助:https://reurl.cc/Ob8Y8y
國民年金減免計算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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⓵家庭生活扶助
第一款⎮每人10,618元/月
第二款⎮每戶6,115元/月
⓶15歲以下兒童生活扶助
第二款⎮每人2,695元/月
第三款⎮每人2,695元/月
⓷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扶助
第二款⎮每人6,115元/月
第三款⎮每人6,115元/月
⓸三節慰問金:
春節⎮1,000元/戶
端午節、中秋節⎮300元/戶
⓹全民健康保險費:全額補助
⓺國民年金保險費: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戶♦️
⓵春節慰問金:500元/戶
⓶全民健康保險:補助1/2
⓷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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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低收入戶🔹
『定義』
⓵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8年度及109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皆為1萬2,388元)。
⓶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萬5千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⓷不動產:108年每戶不超過350萬元、109年每戶不超過353萬元(包含房屋及土地)。
⎮第一款:家庭應計算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非予救助不能生活者。
⎮第二款:家庭應計算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占總人口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者。
⎮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者。
🔹中低收入戶🔹
『定義』
⓵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本市108年度及109年度為1萬8,582元)。
⓶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萬2,500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⓷不動產:108年每戶不超過525萬元,109年每戶不超過530萬元 (包含房屋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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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取得身分即有之扶助項目:https://reurl.cc/8lZD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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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減免計算 在 楊春妹 Dong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親愛的族人早安,提供
內政部兒童局婚育手札,政府友善婚育措施,暨托育補助育嬰津貼
結婚生子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1.補助對象:申請人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者,或育有未滿20歲的子女且設籍同一戶者。
2.資格條件:申請者新婚首購或因生育子女換屋。
3.補助金額: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3,600元;前2年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1.補助對象: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
2.補助條件:分娩或早產者。
3.補助金額:按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約1萬7,280元)。
勞保生育給付
1.補助對象:參加勞工保險者。
2.補功條件:分娩或早產者。
3.補助金額: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分娩費30天,流產者減半給付。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0~未滿3歲)
1.補助對象:勞保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
2.補助金額: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都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應分別請領。
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資格條件:(1)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2)兒童的父母經稅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補助金額:(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0元。
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2~未滿18歲)
1.補助對象:因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撫養、未婚懷孕致生活陷於困境的兒童及少年。
2.資格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3.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約1,900元至2,300元的生活扶助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
托育及教育
保母托育補助(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資格條件:(1)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稅稅率未達20%者。
3.補助金額:(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2~未滿6歲)
1.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幼兒就托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2~未滿5歲)
1.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
1.資格條件:滿5足歲就讀公立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的兒童,得享免學費補助;另經濟弱勢(年所得70萬元以下),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2.補助金額:(1)就讀公立園所者,每年最高補助1萬4,000元。(2)就讀私立合作園所者,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3)弱勢家庭另加碼每年補助1~3萬元雜費。
十二年國民教育
1.補助對象:100年8月後就讀國中學生。
2.補助資格:自實施日起所有高中、高職 (含五專前三年) 學生免繳學費。
3.實施日期:103年8月起實施。
賦稅優惠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
2.扣除額度: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者,每名子女每年可扣除2萬,5000元。
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1.補助對象:納稅義務人的被扶養子女就讀大專院校。
2.補助金額:每名子女每年2萬5,000元限額內列報教育費特別扣除額。
醫療補助
產前健康檢查
凡加入全民健保婦女,懷孕得免費補助10次健康檢查;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設籍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的孕婦,於第七次產檢,得接受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
妊娠醫療給付
全民健保健康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或生產時有合併症和併發症,可由健保給付相關費用。
生產醫療給付
全民健保健康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生產時生育婦女有相關的疾病或新生兒早產、保溫箱治等,可由健保給付相關費用。
3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
1.補助對象:3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兒童。
2.補助金額:就醫時自動減免全民健康保險門(急)診、住院時部分負擔費用。
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0~未滿18歲)
1.補助對象: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
2.資格條件:兒童及少年的家庭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
3.補助金額:按月全額補助兒童少年自付的健保費。
各種親子假
安胎假
受僱者懷孕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最長可請1年無薪假,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的規定。
陪產假
受僱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3日,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產假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星期。產假期間薪資的計算,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薪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育嬰假 (0~未滿3歲)
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子女滿3歲止。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2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得於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家庭照顧假 (0~未滿12歲)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兒童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內政部兒童局
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index2.aspx
新北市府社會局
(02) 2967-5277
願族人們有美好順利的一天
新北市議員【楊春妹】族人的員工
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西路412-1號
TEL:(02)2208-1720
E-mail:chunmei0726@ntp.gov.tw
楊春妹粉絲團懇請賜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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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妹原民部落格
http://dongi0219.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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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的,事主是我老娘(國民年金被保險人),
身為兒子的我近來在網路上才看到國民年金原來在"符合一定資格"後,
可以領取政府給予的部分補助。
在多方爬文以及研究之下...我發現我還是有點霧煞煞orz
但總算整理出些許問題與心得,
在分享我們家遇到的問題之前,
先跟各位大大解釋國民年金的『補助資格』以及『計算方式』,
在此分想我的看法,如有誤,也請高手不吝指教。
1.國民年金的概念
依據行政院勞委會勞保局對國民年金的闡釋是:
「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
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我想他白話的意思是說,只要你介於25~65歲之間沒有工作(包括當兵)的人都可參加。
(謎之音:既然沒有工作,吃飯都成問題了,哪來多餘的美國錢繳國民年金ˋˊ")
2.保費計算(簡要,小弟非會計相關科系= =)
一樣,依據勞保局網頁上之說明:
「月投保金額是計算保險費及各項給付金額的基準,在國民年金施行第 1 年,以勞工保
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當時為 17,280 元)為月投保金額;第 2 年起,於消費者物
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 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目前月投保金額仍維持為17,280元。」
要之,國民年金的保險金會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為基準,
小弟亂入的翻譯:政府該不會是把一般沒頭路的民眾都一律當作勞工來處理吧= ="
至於最後一句話,我想才是重點,現在的保險金是17,280元。
翻成白話就是:你(民眾)只要每個月"繳一定的錢(保險費)",我(政府)每個月就幫你幫你
保這麼多的錢(保險金)。
而什麼是"繳一定的錢(保險費)"???算法是【保險金*保險費率=保險費】
根據內政部於100年2月10日公告,保險費率自100年4月1日起由6.5%調整至7%。
至於7%怎麼算出來的?抱歉小弟非專業,拉哩拉雜的很複雜我也不懂。
總之算出來保險費就是:17,280元*7%=1209.6元/月
然後一般被保險人自付60%,政府負擔40%,也就是保費算出來後政府還很好心(?)的幫你
分擔一些,
所以...薑~薑~薑~1209.6元*0.6=725.76四捨五入取726元/月 就是一般民眾須繳交的金額
反過來說,政府幫一般民眾負擔484元。
【見圖】
https://ppt.cc/v9mQ
正面,一般家庭收到的繳費單應該都是這張...
https://ppt.cc/Dzz3
背面
3.其他補助資格( 個人認為最重要也是一般民眾最常忽略的一點!!!好吧...只有我)
然而,政府的補助不只是如此,
這點也是我後來才無意間發現的...抱歉,小弟非先知所以才後知後覺[淚]
在符合更進一步的資格後,政府提供的補助更多(請看第二張圖)
身分說明的1~4項小弟於此暫且不討論,
重點還是擺在5、6項,何謂「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及2倍!?」
這裡又延伸出了兩個問題
一是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的"所得"怎麼算??
白話一點講就是,全家人的平均收入,
計算方法是【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全家平均收入】
家庭人口的算法包括被保險人的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ex父母子女)、同一戶籍之其他直
系血親(ex祖父母、孫)...
別看這樣好似簡單,但其實依照個案的不同也是可以很複雜的..
直接舉我老娘的例子好了:
(1)我老娘(被保險人):家管收入0(但屬於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基本工資須以21465元計)
(2)我老爹:收入約6W
(3)小弟:待役中收入0(但屬於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基本工資須以21465元計)
(4)小弟的兩弟妹:就學中0元
(5)我老娘的老娘:過65歲領有老農津貼7K
(6)我老娘的老爹:歿
所以我們家的家庭總收入=21465+60000+21465+7000=109930,別看到100K就嚇到...
因為小弟我全家人口要用6人下去算,因此全家平均收入=109930/6=18322元[羞]
PS.『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基本工資須以21465元計』在勞保局的網頁和社會司國民年金標
準入口網是找不到的ˋAˊ
二是"最低生活費"是啥??又是多少??
遺憾的是,小弟我找遍整個勞保局的網頁,
裡面除了跟你說請向公所申請認定及審查、不然就是給你一堆諮詢專線,
就是沒有看到具體的數據,
寄來的繳費單也毫無具體的資訊可供參考(看圖就知道)
結果還是要拜一拜孤狗大神才知道,原來答案在另一個網頁...
【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年金標準入口網】
也就是除了五都以及金門連江地區的台灣省地區的最低生活費是10,244元
10,244元的1.5倍和2倍分別是15,366元和20,488元[錢]
但也只是上網才知道,一般家庭收到的僅止有繳費單(上面才不會給你寫的那麼清楚)
處此之外別無其他資訊\ˇ︵ˇ/
綜上,以小弟老娘為準據而算出來的全家的平均收入(18322元)是剛好落在15,366元和
20,488元之間,是符合繳款單的第6項補助資格(見圖),因此可以去公所辦理申請補助,
政府補助55%(即666元)。
相較一般被保險人政府補助的484元多了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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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小弟我想問各位先進問題,
雖然我們家打從國民年金開辦以來就已經符合這樣的補助資格,
但是從未申請,直到最近無意"發現"(這麼多細節也是很難發現的= =)後才去申請,
等於我老娘是一直在無補助的情況下以一般被保險人資格定期繳費,
2個月1期等於多繳了182*2=364元[吃驚]
那這個部分可以要得回來嗎??
這樣算是溢繳嗎??
雖然有問過公所了,他的回答是因為你當初就沒申請所以無法撤銷。[鬱卒]
但這樣的答案在行政法上是否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呢???還是根本無解= =
當初都傻傻的以為寄來的單子政府都已經幫你算好了,一般民眾只管繳錢了事就對了[淚]
結果發現這樣繳費單裡啥資訊都沒有,電視廣告也只是找梁赫X說說話,
重要的資訊還要自己上網"發現"或親自打電話去公所問,
什麼家庭平均收入和最低生活費還要自己算自己查...
雖然知道是自己蠢但還是有種被陰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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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打這篇文章最主要的用意還是以小弟自家的白癡經驗提醒各位
有這款情形,請打控八控控,控久貳,控控控...(誤|||)
如果有類似的情形,還是趕快去公所申請喔@@"
免得和小弟老娘一樣成了好幾年的冤大頭
網頁板: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121887&last=4075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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