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我懸崖編🏞,今天要跟大家說一個Déjà vu的故事。
六零年代加工出口政策,除了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讓農地間長出了工廠,使得原本整片的農地變得破碎,政府認為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在1974年訂定「區域計畫法」,將每塊地依不同使用劃出分區。
但是!當時劃定地目的時候,並沒有整體的空間規劃,而是依照當下的現況去編定用地,也就是說,如果你剛好是工廠,就算周遭都是農地,仍然會被畫成丁種建築用地,也就是工業用地。
這種就地合法的編定用地方式,使台灣許多優良的農地陷入污染的危機中,只要攤開歷史,會發現有很多「合法」工廠不小心或故意偷排污染。
而現在,同樣的故事很有可能再一次的發生。
按照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既有的違章工廠,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就可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終可以變更用地成為「合法廠商」。而為了解決台灣國土利用混亂的 #國土計畫法,原本希望能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就會因為這些廠商的就地合法,而失去作用。
聽以來似曾相識?沒錯,就是歷史重演。
雖然我們無法阻止歷史重演,但我們可以不要讓同樣的情節造成同樣可預期的傷害,我們希望這些土地,雖然因為就地合法的工廠而從農地變更成為工業用地,但在工廠結束營業後,就必須變回農地,讓這些使農地破碎的特例逐漸消失,不要再成為附近農地的污染風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土計畫迫在眉睫,鄰里重劃別怕困難 陳麗娜籲市府總動員 中央將在明年5月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高雄市國土計畫隨後須在109年5月實施,陳麗娜指時間緊迫,各局處應立即盤點與國土計畫有關的業務、預做準備。此外,鄰里區劃也應研究調整,如遷村後的紅毛港應設里,中鋼新大樓附近應新設一鄰。 ...
國土計畫法 農地變更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土計畫法修正案,政院不撤回>
關於「國家重大建設」可不受通盤檢討時間限制的空白授權條款
受到朝野立委強烈抨擊政院仍不願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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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師法日本,韓國進度遠超過我國,連對岸都比我國早推行
我國2015年在邱文彥、林淑芬等左派立委積極推動下完成立法,2016年公布,內政部也在2018年實施,並要求各縣市政府2年後要完成各縣市版本的國土計畫。
簡單來說,國土計畫就是要將整塊土地劃分為個別使用區域,有效確保糧食安全、保存環境資源及顧及都市發展;我國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
土地在劃定之後,只能依照功能分區使用土地,目前規定是縣市五年通盤檢討一次,全國十年檢討一次。
(參考資料:👉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438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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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縣市大多難產,因為牽涉到龐大土地利用問題。
簡單試想,你家有農地的話,會希望被劃為「農業發展」還是「城鄉發展」用途?
當初內政部公布全國版本,南部各大百里侯無不跳腳,因為轄內土地幾乎準備一輩子種田
參考閱讀:
李進勇專訪之一》選情大地雷? 國土計畫讓雲林過半土地受限不公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17/106629
【離天堂近、離台北遠】張花冠哭了:嘉義縣快被中央遺忘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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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長每個都想開發工業區,跟台糖要農地->變更工業地->標售,是各縣市賺錢的不二法門
國土計畫法劃下去,窮縣難以再翻身,這些縣市長心情不難理解
故各縣市版本的國土計畫繳不出來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政府該如何保障農業發展,讓年輕人願意投入農業
國土計畫法雖然對窮縣不友善,但絕對是需要積極推動的法案,無霹靂手段無法保護逐漸破碎的國土
日本對北海道有完整的綜合整體計畫
現在北海道是一個成功的觀光農業大島
我國對農業縣可參考北海道建設模式,而非單純給經費(如花東、離島建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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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張景森政委帶頭要讓國土計畫法修法闖關,要給予政院帝王條款-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可以不受十年的通盤檢討期間限制
白話文就是當行政院要在農地或森林地弄什麼都行,不受5年或10年限制的霸王條款
*連何謂國家重大建設都沒有清楚定義*
照此推論,比方即使國土計畫法確切推動執行,只要政院核定種電是國家重大建設,就能砍森林來種電
(如前陣子在屏東萬巒發生的台糖準備砍林地種電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302fin001 本案需要大家關注)
所幸林淑芬委員跟在野黨立委都齊聲反對,可惜政院仍沒有主動撤案的打算
希望大家能多多關注國土計畫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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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林淑芬委員與小編政治立場不同,但她一直為良心發聲,令人尊敬
時代力量雖然只有三席,但目前是個成功的左派政黨,對各議題掌握程度遠勝目前不知道該左傾還是右傾的國民黨,國民黨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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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修正案
#林淑芬
#時代力量
#國民黨
#資進黨
推薦閱讀:
《國土法》的漫長等待:「行政院重大建設」凌駕國土規劃?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1785
持續難產的「縣市國土計畫」,可能在立委延宕下胎死腹中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3805
By衛編
國土計畫法 農地變更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雖然有些合法工廠會抗議他們費了許多心力取得合法土地、工業廠房等等,但小編覺得,在馬英九執政下所發放的「臨時工廠登記証」,使得全台灣的農地工廠從7400家暴增38000家,若再不設法管理的話,農地只會遭受更大的損害!就像身體明明已經生病了,若擺爛放任不管,只會往越來越壞的方向走!
「全面納管、就地輔導」政府修訂的工廠輔導法,相信是多方協調下做的努力,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勞工就業三者兼顧之下,不得不的選擇。
#與其放著爛不如積極管理
#這是執政者的勇氣和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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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輔導法修法重點
一、以蔡政府上台(2016/5/20)時間為界, 之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二、蔡政府上台(2016/5/20)以前的未登記工廠依污染業別分:
1. 中高污染工廠: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否則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2. 低污染工廠:提出工廠改善計畫,進入「特定工廠登記」程序。此類為主要輔導對象。輔導期限20年(即落日條款)。
三、針對地方不執法:中央得停供水電 、鼓勵公民檢舉條款。
1. 中央機關得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2. 獎勵並保密檢舉人。
四、銜接「臨時工廠登記」制度: 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2年內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特定工廠如何輔導:
一、第一階段:完成「特定工廠登記」
「既有」「低汙染」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最晚10年內完成環保、消防、水利等改善設施,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二、第二階段:成為合法工廠
修法後20年內完成土地、建物合法化。
1. 大量違章工廠群聚地區:由地方政府規劃,採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以整體方式處理。
2. 零星農地工廠:擬具「用地合法計畫」申請使用地變更。
三、不合法但免受罰的「特定工廠登記」
1.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免受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相關罰則。
2. 「特定工廠登記」的項制:不得變更隸屬的事業主體、不得變負責人、不得變更合夥人(繼承者不受此限)、不得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不得增加或變更為非屬低污染的產業類別、不得將工廠土地及建築物轉供他人設廠等。
四、納管與回饋金:納管年繳2~8萬 、最後階段繳單筆回饋金。
1.「納管輔導金」: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前。預定每年繳2至10萬元(金額未寫入法規)。
2.「營運管理金」: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到工廠真正合法前。預定每年繳2至10萬元(金額未寫入法規)。
3.「回饋金」:在農地變更土地登記時繳交,僅繳一次,爭議最大(金額未寫入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18570
國土計畫法 農地變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國土計畫迫在眉睫,鄰里重劃別怕困難
陳麗娜籲市府總動員
中央將在明年5月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高雄市國土計畫隨後須在109年5月實施,陳麗娜指時間緊迫,各局處應立即盤點與國土計畫有關的業務、預做準備。此外,鄰里區劃也應研究調整,如遷村後的紅毛港應設里,中鋼新大樓附近應新設一鄰。
陳菊市長指鄰里雖困難,但如遷村後的紅毛港確有其特殊性,應該調整仍要設法。農業局指高雄5.3萬公頃畫為農地,其中3萬公頃是第一級純農用農地。經發局表示正朝「既有違規土地輔導」、「儲備未來產業用地」兩方面盤整產業用地情況。
陳麗娜質詢表示,國土計畫「一劃定終身」,它將取消目前11種使用分區的作法,將國土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四大分區、18分類,劃定後20年不得變更,對個人,對城市未來都有深遠影響。
陳麗娜進一步表示,城市要發展、國土要保育,但沒有人會想讓私人土地被畫為保育地、農業地,由此可知涉及範圍至大,所以「高雄市國土計畫」的研修務必透明公開。因此她要求主其事的都市發展局除應及早邀集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廣詢意見,也要建立公開透明的公民參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