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週廖雲章小姐的分享中,我們也更加認識了從東南亞來到台灣的移民工們。但事實上,世界各國都能看到這些東南亞移民工,他們在世界各地提供著他們的服務,但也如同在台灣一樣,面臨著當地的文化挑戰。
這篇來自【獨立評論@天下】上的文章,介紹了在日本的東南亞長照看護人員以及他們所面臨的文化衝擊,這也讓我們進一步思考如何改善台灣的環境,幫助這些看護我們家人的東南亞朋友們,能更容易融入適應台灣的環境?
————————————
理性上明白,情感上過不去的文化衝突
然而,經過以禮相待的蜜月期,文化衝突漸漸浮上表面。
日本同事最多的不滿是,東南亞外籍員工語言能力不足,在照服現場很容易產生困擾。例如聽不懂家屬與長輩說的內容,容易造成誤會,用不正確語彙或文法寫下的照服紀錄也要由母語人士重新修訂一遍,徒增日本職員的負擔。而有些在其他國家服務過的外籍看護,會依照自己過去的經驗進行服務,而非遵守工作手冊行事,也因此常與日方職員起爭執。
在東南亞員工的投訴內容中,有人對日方善意安排的研修制度不滿,認為沒履行工作契約,只是不停地在上日文課,也有人不解為什麼自己已經有多年照服經驗,在這裡還是被當小孩子,重複練習鋪床、洗碗筷。此外,日本職場上若非重大事故,不會有懲戒,相對也很少因功績加薪。因此,有些惡質員工刻意遲到、拖延工作進度,不只日方無可奈何,外籍員工也會對獎罰不明的管理心生不滿。再加上每次反映都只會得到「我們會跟上層開會再回答您」的回覆,始終沒有處理,日積月累下雙方信任感也逐漸瓦解。
因著外國職員人數上升,日本舊式管理模式同時受到考驗。其中收到最多的申訴,就是職場的「軍隊式斥責」。日劇《半澤直樹》中上司怒吼下屬的場景,是日本職場的真實狀況,在文化差異教科書中還與加班、喝酒文化並列為外國人難以理解日本職場的課題之一。韓國、中國等國家的人或許還可以習慣,但遇到東南亞員工時,往往會踩到他們的底線。菲律賓大使館在工作安全通知文書中,就特別提醒「日本、韓國企業的管理者千萬不能在眾人面前怒吼當地員工,這行為在菲律賓是導致殺人事件的原因之一」,讓日本管理者不得不因此收斂,也讓同單位的日本員工意外獲得「解放」而鬆一口氣。
此外,在以和為貴的日本文化中,小職員對於工作的不滿只能選擇忍耐,職場上瀰漫著陰鬱氣氛。然而外國員工就沒有這個顧忌,對長官也有話直說的個性讓日本員工心中暗暗叫好,認為外國人多的單位氣氛比較自由。其他還有上司還沒回家下屬不能走、難以請假等日式文化,都被外國的職場文化逐漸改變,使得日本員工調回沒有外籍同事的單位時還會嘆氣:又要回到不能呼吸的地方了!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引用網址: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30/article/11359?fbclid=IwAR01QSU3vNAV-Cms1QzI0vmyhElWTmTKs2ooHsaZDD_tOcNZUuzvJ2NzJps
員工申訴處理 制度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跟騷法遲未立法 人身安全是可以跳票的嗎?
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請問蔡政府:反跟蹤騷擾立法,究竟要跳票幾次?街上要失去多少生命,才能喚醒政府立法良知?
日前屏東通訊行女員工遭跟蹤騷擾殺害,其生前多次遭跟蹤、騷擾,並報警聲請保護令;但礙於現行法律漏洞,只能以毫無警示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令人憤慨!事件後,未見政府對治安表達任何沉痛改善之意,唯一訊息是,政府認為民團提出的反跟蹤騷擾法案管太多,侵害人權。
此番回應匪夷所思。試問,受騷擾被害人人權不重要?政府未能立法保護受害人安全,難道就不是侵害人權?犯罪行為人人權比被害人重要?婦女團體對此完全不能接受,令人為宣稱以人權為本的政府感到汗顏。
許多重大治安事件,其前置行為都出現跟蹤騷擾,但現行法律皆無法有效即時處理。本次屏東命案前,台大畢業生跟蹤謀殺女友、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籍女學生案等,皆是長期跟蹤騷擾的不幸事件。
從家庭暴力防治法、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立法過程,是多少受害女性用生命血淚換來的正義。廿幾年來,性別暴力防治在民間逐漸提升,人民對安全需求更為敏銳與重視,但政府部門對人身安全立法卻原地踏步。
跟蹤騷擾防制法,是民間團體倡議多年的法案,民國一○四年透過國民黨立委同時是現代婦女基金會潘維剛董事長提出,其後民進黨執政,內政部前部長葉俊榮於一○五年十一月公開支持立法,但行政院遲至一○七年始完成官方版草案送立法院。一○八年內政部以跟蹤騷擾案件量大、且迫於世新大學情殺案的輿論壓力不得不提出專法為由撤案。一○九年內政部長徐國勇承諾十月提草案,但版本不僅與民間期待落差大,更躺在行政院半年以上;已有多少無辜者受害,政府依舊無動於衷。
跟蹤騷擾行為,除帶來可能致命危險外,對被害人與親友、同事的身心、生活與工作各方面,均造成相當大傷害威脅,且嚴重侵犯個人尊嚴與隱私。許多國家制定專法因應,美國加州於一九九○年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反跟蹤法案,日本亦於二○○○年施行纏擾防治法。目前有跟蹤騷擾法律規定國家中,大都將跟蹤騷擾行為界定為犯罪行為,法律救濟方式有刑事懲罰、民事補償、禁制令與警告命令等。
反觀台灣,性騷擾防治三法中雖對遭受性騷擾設申訴機制,但沒有聲請保護令規定,更遑論無法處理不具性或性別意涵之騷擾事件;而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雖設禁止跟蹤騷擾之保護令制度,但適用對象僅限家庭成員間暴力行為,對於一般關係之人無法適用。此時只能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屢勸不聽跟追行為,處三千元以下罰鍰,根本無法有效防範和制裁。
跟蹤騷擾特性,即在於「反覆、持續」實施某些特定行為,令被害人心生畏怖或厭惡不安,亟需獲得立即且長時效性禁制令或警告命令等對行為人之法律約制保護。此複雜樣態,正因現行法律無法完善,且散見於個別法規,若遇受害個案,更因欠缺明確且有體系的保護,因此有特別立法之必要。
內政部草案內容忽視社會現況與需求,並限縮在性騷擾範圍,且以民間版本無所不管做為阻擋立法理由,似將責任推給民間團體。然而整合社會不同意見,釐清爭議、解決問題、保障安全,不就是政府的工作嗎?
人身安全是可以跳票的嗎?
員工申訴處理 制度 在 一個平凡醫學生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on call乜東東》
早兩天被Dr 文科生點名叫我分享實習醫生的on call生活。我想起自己仍欠讀者一篇文章——七月伊始,我答應過讀者會好好地解釋甚麼為之「call」。在向身邊家人朋友解釋數十遍後,我終於想到最簡單的闡述方式。
首先,公立醫院大部分部門的實習醫生是行五天半工作制的。換言之,基本盤是星期一至五的朝九晚五(大約吧,每個部門要求不同,例如在外科工作就可能要七點半或者更早出現,也未必能準時收工),外加週末其中一天的早上。
Call是另外計算的。每隔若干天,我們要在醫院過夜通宵工作,每次call相隔最少三天,即是所謂的「三日一call」。通常call得多頻密,會視乎當季被分派到該部門的實習醫生人數,例如部門規定每晚要兩個人當值,而部門總共只有六位實習醫生,那他們就不幸唯有「strict三日一call」了。如果人手充裕一點,每次call就可以相隔久一點。另一個做法,就是部門規定每位實習醫生每個月多少次call。例如「一個月七call」的話,就大約四五天call一次吧。
如果連續幾次三日一call,可以出現一星期通宵三次的,例如圖片中就是我某星期真實的當值時間表,那一星期真是工作到喘不過氣來。通宵一晚後,第二天早上還是要繼續平日的白天工作,直到當日的下午或晚上。(基本盤,記得嗎?)
call之前的一天,叫做「pre-call」;call之後的一天,叫做「post-call」。一開始工作,盡量都不希望在這兩天約朋友見面,因為想養足精神準備徹夜無眠的call晚上;但後來發現總不能要所有朋友都遷就自己的時間表,而這兩天其實也沒有那麼疲憊啦。
某些地方有「post-call half day off」的「福利」,也是因應部門規定而異。通宵一整晚,第二天早上還勉強可以打醒精神,但午飯後就越來越難支持住了。病房的下午時分沒有那麼忙碌,就可以讓前一晚call的同事下班,由其他人代為處理該病房的工作。一開始,我每一次half day off都會倒頭大睡,一睡睡到第二天早上去上班;後來經過某個沒有post-call half day off的地方磨練下,發現原來通宵後再捱多一會還是可以的,自此post call的下午我會好好運用,補回前一晚失去的私人時間。
也要一些更著重員工work life balance的地方,會有「pre call off」,不過這在醫管局裡,就算是非常少有的了。
勞工法例規定,每星期要有一點休假。所以星期六call的話,星期日不同當半天值,早上八點半九點就可以離開了。由星期日早上九點到星期一早上九點就當是勞工假。但心水清的大家就會發現,星期日雖然可以放24小時假,但是當天是post call,理論上也工作到早上才離開啊!稍事休息後,星期一又是新一個工作週的開始。所以,星期六call是非常「唔抵」的,相反星期五call可以在星期六下午開始享受一天半的週末假期,就很不錯了。有位朋友有一個月連續四個星期六on call,就幾乎等於每一天都在醫院渡過呢!
簡單來說,這就是on call的制度了。有時候我們打趣說,我們call一次就等於護士的三更(當然他們的AN更也是很辛苦的),call兩次就等於其他人一個星期的工作時數總和了!
至於「on call 36」這個說法,我覺得是誇大一點了。嚴格來說,call和post call那天的九五時間,其實可以當作office hour,我們有全部的人手分擔工作(人手是否足夠充裕就是另一個問題),相對來說工作沒那麼吃力。到五點後至隔天早上的on call時間,由一兩個醫生處理整個部門所有病房的申訴、新症、化驗報告等⋯⋯才是最辛苦最應接不暇的時間。每次call到早上九點,總有一種舒一口氣又捱過一劫的感覺,也會對見到同事回來接手處理他們自己病房的事情,有種莫名的感動。
這樣的on call制度,我覺得現在有海外醫生肯來考試再經歷這r樣瘋狂的工作時數,已經是個奇蹟了。就算門檻放寬到如何寬鬆,在這樣不理想的工作時數下(已經不說醫患比例、工作環境、資源等其他因素了)我們可以吸引到怎樣的新血加入公營醫療體系呢?文科生,就算免試你會想回來call一下嗎?🤣
= = =
同步更新的MeWe page:https://mewe.com/p/一個平凡醫生的成長日常
我的文章倉庫:https://medstudenthk.wordpress.com
員工申訴處理 制度 在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家樂福工會) 的帖子 的推薦與評價
內部申訴制度原是一個不錯的制度,如果員工遇到不當管理的幹部可以申訴,但如果最後變成是一個官官相護的 ... 向總公司申訴,總公司以無法介入店端的經營跟管理,發回店端處理!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