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性別議題】
這一次的兩公約審查,不少針對性別議題的重點多是延續著2013年審查建議而來,要求台灣政府落實公約與第一次國家報告審查之建議內容,採取積極措施。我們對政府有九點訴求:
1. 應積極修改民法,讓同性伴侶獲得與異性戀夫妻平等相同的保障,勿以低於民法保障的「專法」,或以排除部份權利條文等方式,差別對待同志。並基於兒童最佳利益,確保同性伴侶之雙方可透過收養,與子女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2. 應立即廢除通姦罪,而在廢除通姦罪前,公約要有優先適用權,並做通姦罪的性別分析。
3. 應立即通過婚姻年齡男女皆改為18歲,並建立早婚生育的配套協助方案。
4. 應積極訂立涵蓋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的反歧視法。
5. 十二年國教應包含性別平等教育課綱,政府應確保老師在教導性教育和同志教育時,不會受到威脅或騷擾。
6. 應加強勞動教育與勞動檢查,杜絕職場性別歧視與生育歧視,並落實照顧公共化政策。
7. 應積極解決醫療院所對於同性伴侶醫療權利侵害問題。
8. 取消跨性別性別變更須精神科証明與性別重置手術之限制。
9. 開放人工生殖法給單身女性與同性伴侶使用。
以上為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公民同志平權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共同意見
********************
這也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特別說明:
針對家庭多元性與同性婚姻議題,國際專家於2013年審查時特別要求政府應加強性別平等與性別多元觀念宣導,強化大眾與學校內的性別平等意識提升。儘管政府於國家報告中羅列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內容,作為主要回應,但卻避談教育過去五年來,我國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與施行面臨許多困境與挑戰,特別是遭遇許多保守團體打壓的現況,而國家未依照公約規定採取積極回應與糾正。
舉例來說,教育部遴聘公開反同人士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民間團體出版的正向性教育教材不斷遭抹黑、「家長團體」訴求12年國教的性別平等教育走回兩性教育的思維、進行同志教育的老師遭受家長或民意代表的恐嚇與阻撓、民意代表要求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教材需經事前審查、多元性別教育教材的發展付之闕如、小學高年級學生被要求簽署真愛守貞卡,都是正在發生的事件。
除了呼籲政府要落實公約的精神,我們提出六點建議:(1)政府不應該針對NGO出版的免送審教學輔助資料做事前審查;(2)2018年實施的12年國教應包含性別平等教育課綱,並融入性別多樣性的教導;(3)政府應確保老師在教導性教育和同志教育時,不會受到反同勢力的威脅或騷擾;(4)政府不應向右派宗教團體靠攏,限縮教師專業自主權,打壓性平教育的教學;(5)政府應發展多元性別的教材,處理恐同偏見的議題;(6)政府應堅持家長對於學校之參與和建議應該要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本,而不該無限上綱,讓家長意見逾越「學生的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發展權」。
補充:今天國價審查委員的意見「性健康與生殖健康」第50點提到,「台灣各級學校提供的性教育內容不夠全面,而且民眾對內容適當與否經常發生爭執,建議:a 在格及學校提供男孩/女孩有關性健康與生殖健康的課程,課程內容豐富、正確,且包含最新的資訊,過程應使利害關係人均能參與諮商。」
Search
台灣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之問題與權利分析 在 台灣單身女性生育權促進聯盟 的推薦與評價
這些困難的問題,在《社會救助法》當中,都有政府設定的答案。 在第一篇 · #社會救助法懶人包,我們認識了《社會救助法》 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