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南地院施志遠法官,因遭人檢舉領愛心便當,被台南地院自律審議委員會認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並認施法官應避免再次到同一處所與檢舉人接觸,並經公保會確定給與口頭告誡。比對施法官說明,愚見以為,比對施法官說法後,懲處恐有失焦,試申述之。
用一詩為引:「治生敢曰太無方,病在偏憐晚節香;廿載服官無息日,一朝罷去便飢荒」,官員到這分上,清如水,廉如鏡,多令人欽佩?此乃臺灣行政長官陳儀,於遭罷官後的「自嘲詩」,然其主事失當,致有二二八事件,遺禍未平;誰說:清官必為好官,絕不誤國?難道還要讓所謂「沽名釣譽」的司法形象,專美於依法審判與司法獨立之前?今施法官所面臨的窘況,或可知其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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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志遠 #愛心便當 #法官倫理
司法與惡的距離?領愛心飯盒的法官對上關說卻遭懲處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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