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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市政府工務局 人事室 在 Re: [新聞] 公務員積案過多請假未准簽到後外出痛失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公務員積案過多請假未准 簽到後外出痛失
: 時間: Sun Apr 10 15:00:19 2022
:
: 公務員積案過多請假未准 簽到後外出痛失鐵飯碗
:
: https://tinyurl.com/y8ofv82m
: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員告訴,解職確定。(資料照)
:
: 2022/04/09 18:28 LTN自由時報
: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一名林姓公務員在試用期內連請兩天假,主管認為
: 他積案過多,只准假一天,沒想到他在簽報出勤後,竟以公出為名跑去醫院照顧染病胞弟
: ,主管發現後,在公出簿上註記「非屬公出」,人事室遂簽辦曠職,導致林員試用成績不
: 及格,予以解職。林員不服,興訟要求撤銷處分,但未繳納裁判費,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
: 駁回,全案確定。
:
: 林員2019年通過高考,分發到高雄市政府服務,試用期間內,胞弟罹患腎臟腫瘤,需住院
: 開刀,林員遂向主管連請兩天假,以利照顧。但主管發現林員累積的公文業務過多,高達
: 136件未結,恐影響人民權益,故只准一天假。
:
: 林員堅持兩天都要照顧弟弟,打電話給副處長告知此事後,在差勤系統上簽到出勤,接著
: 在公出簿上填寫因公外出,地點為高雄長庚醫院,理由是家人緊急住院手術,隨即離開崗
: 位。主管得知後,在公出簿上註記「非屬公出」。
:
: 人事室當天下午查勤,發現林員未在工作崗位上,製發「員工出勤異常通知單」,請林員
: 陳述理由。林員說明,該日因胞弟有重大手術,他打卡上班後,填具公出簿至高雄長庚醫
: 院,並於胞弟完成手術清醒後始回高雄市政府打卡下班。
:
: 但主管出具意見表示「一、職要求請假前連假4日須來趕辦公文(結果未趕辦),且無法
: 提供請假理由事證,故不同意6月30日請假。……」
:
: 人事室認定權責主管不同意請假,核予林員曠職1日登記,導致考績會認定他試用成績不
: 及格,予以解職。
:
: 林員不服,興訟要求撤銷處分,主張解職強制收回他的官職章及市政府通行證,也影響憲
: 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肖像權及健康權,他確實有冤屈。
:
: 一審高雄行政法院認定高雄市政府處分無誤,駁回其訴。林員提起上訴,卻未繳納裁判費
: ,日前被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87735
:
: =========================
:
: 這應該是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37 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 648 號裁定
:
: https://tinyurl.com/y9dwavvg
:
: https://tinyurl.com/y7rw44em
:
: 發生機關是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 各位有遇過主管因為累積公文業務過多為由未予准假或被刁難的情事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70.4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9574023.A.3B3.html
: ※ 編輯: kymco9999 (180.176.70.49 臺灣), 04/10/2022 15:01:50
: 推 justeat: 未繳納裁判費被駁回!? 04/10 15:05
: 推 loking: 說不定被開除離開公職反而是好事 04/10 15:09
: → ying1027: 為何可以請公出?不是應該請事假嗎 04/10 15:14
: → Unfriendly: 有可能曾先前請事假被主管否准,而利用上班出勤時以 04/10 15:17
: → Unfriendly: 公出簿登記公出,利用公出機會去醫院吧? 04/10 15:17
: → Unfriendly: 這則新聞機關與當事人雙方相關資訊都是片斷不完整的 04/10 15:21
: → Unfriendly: ,當事人平時工作態度與效率如何、請假過程如何、主 04/10 15:21
: → Unfriendly: 管與當事人互動如何,還真的不知道,但是公出處理私 04/10 15:21
: → Unfriendly: 人事務的確不妥當 04/10 15:21
: → kirious: 為什麼公出會寫去醫院?什麼思維讓他覺得去醫院是公出的 04/10 15:22
: → kirious: 理由? 04/10 15:22
: 推 abcd5566: 好扯喔 這單位到底有啥問題 都沒別的承辦可以代理嗎 04/10 15:35
: → abcd5566: 早點離職也好 最好拿些案件就丟著 反正現在隨便考隨便上 04/10 15:37
: 推 Sharkqqq: 為何不請事假?這樣就沒事了 04/10 15:39
: 推 busgoer: 應該是案件累積到連事假都被主管擋吧 04/10 15:46
: → busgoer: 有些人吃相太難看,弄到原本不擋假的主管也不得不擋 04/10 15:47
: → busgoer: ↑我之前看過的狀況,不代表本案情形 04/10 15:48
: → firetfd119: 試用期內7天事假都請完,主管打及格的理由要寫什麼? 04/10 15:48
: → firetfd119: 04/10 15:56
: → vince1027: 試用期有職章辦文?...實習階段辦文? 04/10 16:14
: 推 pk0943: 就算有繳裁判費上訴也是駁回 04/10 16:15
: → onstar: 換角度看,1.試用期間就要做這麼多事 04/10 16:20
: → onstar: 2.家人腫瘤開刀請兩天假都沒辦法 04/10 16:20
: → onstar: 3.薪水天花板低+禁兼職 04/10 16:21
: → onstar: 十年後說不定他會慶幸離開公職 04/10 16:22
: 推 NTUisgood: 這種爛工作被辭也好 04/10 16:32
: 推 pk0943: 這案就算有請律師 律師也無能為力阿 因為事實明確 法令適 04/10 16:38
: → pk0943: 用也沒問題 04/10 16:39
: 推 BlackCoal: 影響憲k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肖像權及 04/10 16:39
: → BlackCoal: 健康權 04/10 16:39
: 推 pk0943: 律師接這種法律審上訴很爽 有良心的律師會勸退你別上訴了 04/10 16:49
: 推 haohaobobo: 家庭有重大變故 一般會這麼嚴格執行嗎 一般不是都會 04/10 16:50
: → haohaobobo: 通融 其他同事怎麼可能不會想幫忙 還是有什麼隱情沒 04/10 16:50
: → haohaobobo: 有說啊 04/10 16:50
: 推 nakinight: 離開是好事 04/10 16:51
: → nolag: 機關有問題,但是承辦太蠢... 04/10 16:52
: 推 pk0943: 其他同事可能也都是好幾百件案子在跑阿 工務局真的很操 04/10 16:52
: 推 onstar: 他還在試用期,何況他家人不是小病,是腫瘤開刀 04/10 17:03
: → onstar: 也不是說要請一兩週,如果是民間公司早被罵爆了 04/10 17:04
: 推 fbtm: 試用期就能積那麼多?是前手留的吧? 04/10 17:06
: 推 EZX: 走一走也好,有些地方不宜久待 04/10 17:08
: 推 lyjerry: 機關這麼刁,離開也好 04/10 17:29
: 推 iamjimhaha: 能這樣鑽漏洞應該不是初任菜鳥了 04/10 17:37
: → Unfriendly: 回Vince大,新人報到第一個月不得核職名章,須經主管 04/10 17:39
: → Unfriendly: 或輔導員監督指導辦公文,第二個月開始就可以自行核 04/10 17:39
: → Unfriendly: 蓋職名章;另外,當事人應該已派代(4個月訓練期滿、 04/10 17:39
: → Unfriendly: 訓練成績及格、考試及格,並送銓敘部審定,先予派代 04/10 17:39
: → Unfriendly: )、派代後才進入試用期6個月 04/10 17:39
: 推 ADCDAC5566: 之前疫情照護假 家裡沒啥事 都有人可以請1個禮拜了 04/10 17:40
: → ADCDAC5566: 結果這種家裡出事的 就算請7天事假又怎樣 04/10 17:41
: → Unfriendly: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32條第3項參照 https 04/10 17:44
: → Unfriendly: ://i.imgur.com/AbgzgfV.png 04/10 17:44
: 推 alexroc: 試用期就一百多件文,有夠地獄 = = 04/10 17:49
: 推 MonkeyD5566: 多久136件…有點猛 04/10 18:03
: 推 a2005uuu: 土木悲歌 連經建都還來不及轉就掰了 唉 04/10 18:12
: 推 ihl123456: 如果那麼多公文 真的不如早點走 04/10 18:23
: 推 Terrn: 這公文量....真的像版友說的, 早點走比較安全... 04/10 18:39
: 推 Yanrei: 等等,試用期累積一百多件公文……? 04/10 18:45
: 推 skywinner: 高市工務局?最近沒去問 不太清楚 之前胖子時代 尤其是 04/10 19:03
: → skywinner: 養工處管公園的承辦 幾乎是365天全年無休 想走也走不了 04/10 19:03
: → skywinner: 能調的走算祖先保佑 04/10 19:03
: 推 liweihau: 我怎麼覺得被解職是好事XD 04/10 19:14
ZZzzzzzzzz.........
1.事假之前已經請過 7 天,請滿了(這七天....直屬主管有 不准過 嗎???)
2.當事人是[試用期公務員],已經走完實務訓練,領有及格證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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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出簿登記公出,然後辦私事?? 這邊有人事的鄉民,自己知道這是什麼.
4.109.06.25-06.28為端午連假,主管前已告知
[如有來消化手上一百多件案件,就可以准假(申請民眾已經在打1999投訴)],
然當事人只有最後一天(06.28)晚上稍微來個 [1小時] 應付應付[2件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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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復審人於提出109年6月29日及同年月30日其他假之申請時,吳課長已口頭告知
復審人因其累積法定空地查詢申請案件約136件未辦結,致有案件申請人以1999
陳情系統反映其延宕案件處理,如再次准假將嚴重影響人民權益及損害機關形象,
惟若其於端午連假(同年月25日至28日)期間處理公文,即可准假,
然復審人連假期間僅於109年6月28日晚間1小時處理並陳核2件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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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29跳過主管,直接跟副處長口頭說要請假,然後在公出簿登記公出??
(有告知副處長自己該做而沒做的事情嗎??有告知副處長主管交代的條件嗎?)
6.109.06.22就已經知道弟弟要住院,開刀時間早排好.
7.06.29-06.30假單拆成兩張申請,但因家庭照顧假為事假一種,鎖申請事假,
改用 申請 其他假 偷渡闖關.
8.06.23當事人已知無法申請,故於06.24詢問人事室,有關主管不准假的因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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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復審人曾於109年6月24日至高市工務局人事室詢問主管不同意請假之處理方式,
人事主任業告知相關規定及權益,亦建議可請其他家人代為照顧胞弟,然其仍堅持
須親至醫院,且表示被記曠職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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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事假已經滿7天,差勤系統鎖住不給申請(家庭照顧假為事假一種)
於是當事人改選 其他假 然後註記 家庭照顧假, 來意圖闖關
9.06.29那張假單,因當事人曾經口頭向副處長告假(不管當事人有無向副處長陳述完整)
機關後來已經睜隻眼閉隻眼,有補給過事假1日
當事人06.29同樣用打卡後填公出單翹班,惟有先跟副處長口頭告知准給前往
機關後來准給補事假
06.30那天,則未有跟任何主管告知,刷卡後填公出溜班,且主管於人事查勤單簽具意見,
沒有給補,記曠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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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因被告副處長曾品杰於109年
6月29日當日准許原告離開上班處所(詳見本院110年8月5日
準備程序筆錄第6-7頁及同年月25日言詞辯論程序筆錄第4頁
被告訴訟代理人吳幸芳之陳述),從而,被告事後同意原告
109年6月29日補請事假之申請,而就原告同年月30日事假之
申請仍予否准,亦屬合理。蓋差勤乃屬機關權責長官之人事
管理權限,權責長官本得本於其權責而為准假與否之決定。
是原告上開所訴,亦無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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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都會把事假請滿,不會不拿香噴噴的病假請吧?
and 如果一天到晚請假,會不會積案積到爆?
甩給同事辦? 敢問鄉民,若你同一單位, 你要坦嗎?
心得:
主管/機關真要摳真要刁 ?? 兩張假單 直接通通退了 就好了
機關還給當事人補救機會幹嗎?
(那兩張 其他假 主管"未核批" ,在等當事人有無於連假趕辦積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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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0.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9593736.A.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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