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瑜原本預計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針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進行審查訊答,但因為國民黨立委持續強佔主席台杯葛,導致審查會無法召開。
在尚未修憲之前,依據釋字第632號解釋之意旨,總統有提名監察委員、監察院長以及副院長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也有適時行使同意權之義務。嘉瑜本希望可以透過法定職權與詢答程序,以下列問題審視各提名人是否能夠承擔現行憲法架構下監察委員的職責。然而非常遺憾地,由於立院依舊癱瘓,只能藉由臉書管道表達我們對於相關議題的關心。
✅監察院的存廢議題
一直以來,針對是否應廢除考、監兩院,讓考試院執掌回歸行政院、監察院職權回歸立法院,五權分立改制為三權分立,累積了許多討論。目前民意和朝野的看法似乎也達成共識,因此嘉瑜非常關注各位被提名人對於廢除監察院的看法。
✅監察院是養老院、酬庸院的質疑
監委曾被立委質疑,花費民脂民膏出國考察,結果出國14天僅安排3行程,回來後出國報告只有6頁。另也有立委指出,通案性調查研究常搭配出國考察,除了花費10幾萬元出國外,每位監委還能多領調查研究費,但部分研究議題與考察國家的關聯性不大,甚至1名監委研究的議題,其他監委也跟去考察。
✅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的適當性
監察院有一種調查報告為「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這類型的調查報告未必涉及行政機關違法或失職,僅是監委針對特定政策領域議題立案進行調查研究,且每人每年可領調查研究費24萬元。因此頻遭質疑牽涉政策形成評估,與憲法所授予監察院的任務「糾察公權力違法」無關,以及監委假考察真旅遊。
✅調查權之發動過於寬鬆、浮濫
在現行監察法第26條第1項、第4項之規定下,等同對調查權之發動幾無任何限制。過去即有案件遭人懷疑是否基於政治目的?是否旨在移轉大眾之注意力,為特定政治人物卸責?甚至造成有限資源浪費在無足輕重之事上,忽略應花費較大心力之事件,而有「不打老虎,只打蒼蠅」的說法。未來監委在發動調查權所會考量的因素,也是嘉瑜關切的問題。
✅廢除監試法的討論
監察委員在現行監試法規範下,辦理國家考試之監試業務,先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有討論過此議題。當時監察院認為宜廢,考試院則認為監試制度的存在有助於提高國家考試的公信力,因此嘉瑜也希望新任監委可以對此議題表態。
✅監察院糾正、彈舉機制的檢討
監察院長年被國人詬病為是「無牙老虎」,主因就在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機制運作效率不彰,以糾正案為例,行政機關遭到監察院糾正後,多會復文監察院稱將盡力改善、策進,但行政缺失處鮮少因糾正案而有具體改善,使得復文流於形式,且更有部分行政機關對於糾正案不予理會或處理,再再都顯示糾正案權威不足,效力僅止於指導或建議性質。嘉瑜希望被提名人可以對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制度,提出改革建議以及看法。
✅論京華城容積率案,監察院調查程序瑕疵涉護航
1. 爭議多年的京華城容積率問題,在郝龍斌市府任內多次要求將容積率從392%提高到560%,但因爭議過大且嚴重違反都市計畫公平正義,遭到郝市府駁回,京華城遂對監察院提出陳訴,後由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進行調查,經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張金鶚副市長等相關人員,及諮詢學界及產業界相關人士意見後,於102年11月12日作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京華城公司若要再變更基地的發展強度,必須重新將完整的變更案件送進市府審查,且以容積率392%為基礎,再併入新提出附加條件來計算」。」
2. 後因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任期屆滿,且台北市政府尚未具體回覆該調查報告,案件移交第五屆監察院續辦,續辦之監察委員理應就台北市政府之復文對該案做結案處理,然監察委員劉德勳承接案件後,卻以「陳訴人一再續訴到院」為由,於104年11月16日及11月26日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林欽榮副市長等相關人員,於104年12月做出與先前調查報告立場完全迥異之糾正案文,並據以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以容積率560%為基礎」。
3. 就此案重啟調查之程序瑕疵,以及調查報告與糾正案文立場相反,導致民眾質疑監察院淪為圖利財團獲取百億暴利的幫兇,嘉瑜希望了解各位被提名人是否認同此案調查過程有違失之處,以及未來進入監察院後若再遇到相同情事,是否會堅守監察委員之職權,為民眾捍衛公平正義。
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臺北市全面重啟公劃都市更新地區 預計於8月中起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今(10)下午本府召開「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啟動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記者會,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本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都更處方定安處長、都委會劉秀玲執行秘書、捷運局王偉主任秘書、產發局吳欣珮副局長、社會局易君強專門委員、交通局陳榮明副局長、教育局洪哲義副局長、勞動局劉家鴻主任秘書也都一同出席,共同宣布本市公劃都更地區將全面重啟。
本府自2016年啟動公辦都更元年以來,即全方位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積極推動都市更新興革及創新作業,包括168專案、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30+N行動方案、都更條例修法建議等。除大幅縮短審議時程外,並使容積獎勵項目及計算更加明確化,推動至今已有顯著成效。今年度更將過去20年都市更新推動的經驗轉化為4年的沉澱與創新,藉此讓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有全面性可推動的機制,從單點式的『公辦都更』推進至區塊整合的『公劃都更』。也預計經由今年『公劃都更』都市計畫程序的完成之後,讓台北市的『民辦都更』大幅全面啟動,而在今天記者說明會之後,即將於下星期一(8/13)正式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的【公劃都更計畫】其覆蓋面積擴及到台北市12行政區,總計約有627.54公頃的土地,並預計有將近21萬6,000戶的台北市住戶,因為被重新劃入為本次即將頒布的『台北市公劃都更地區』,將獲得有新增的都更建築容積獎勵項目,促使驅動台北市全面民辦都更的契機。
回顧臺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2002年公告劃定有281處更新地區,總面積約535.98公頃。而截至今(2018)年7月,已劃定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僅有18.41%,已完工或施工中之比例僅有6.18%。這個曾經發布過的公劃都更計畫,已歷經18年來未再經過通盤檢討作業,且都更的時程獎勵也早已失效。這也就是說,臺北市過去20年雖將臺北市部分環境窳陋、機能不足地區,經由都市計畫程序而公劃為都更地區,但是這計畫仍缺少配套措施,未能達到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之效。因此,市府為積極提升都更動能,實有必要因應現況情形及未來挑戰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提高都更誘因,並引動民辦都更的全幅啟動。
本次全市性更新地區總檢討係配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檢討、整併零散之公劃更新地區,並重行劃定。全面以5項更新目標與類型,包括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本次全面重行檢討後所劃設的85處更新地區,依其地區發展特性,針對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私土地地權分析盤點、指認優先開闢公設及公益回饋項目、細部計畫道路整併構想、地區環境改善軟性策略及防救災空間構想等項目擬定更新計畫。藉以銜接都市計畫,並擬定因地制宜的更新計畫調節地區發展,並歸納6個重點實施方針:1.恢復時程獎勵10%,提高民間都更誘因;2.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提高民間都更誘因;3.容積獎勵核算予以行政審查化;4.每年度公告個更新區所需公益設施需求,以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依據;5.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優先順序;6.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等。
另外,本次公劃更新地區還有一件最重要的就是依據這些公劃地區的範圍,由政府及民間協力擬定更全面性且具引導性的更新地區計畫,例如本府目前已積極推動且已擬定地區更新計畫的大同區蘭州斯文里整宅地區與中正區南機場整宅地區,以及本府刻研擬並即將發布的文山區安康平宅地區更新計畫,就是依據具全面性以及前瞻性的更新地區計畫內容來做實質性的推動,因此也呼籲各學界以及業界專業者一起共同來合作發揮動能,協助研擬更多的更新地區計畫,以帶動北市全面性的都市再生效應。
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提到,以往的都市更新推動有以下三點問題,包括行政程序冗長、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不明確以及關係人權利義務的不透明,對此台北市政府自2016年起推動168專案以及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等多項政策,已大大改善都更推動機制,本次公劃更新地區內容更是將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並且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將容獎額度明確化,預期將能有效幫助都更事業的全面推動。
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也提到,本次的重新劃定公劃都更地區,是一份長達將近20年的等待,如今透過新劃定的更新地區,未來將能夠更清楚的掌握都更推動的藍圖,藉由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以及容獎額度明確化,也將更確保都更推動的穩定性,符合業界的期待,希望北市府能盡速的發布實施,北市的全面都市再生推動政策將指日可待。
總歸來說,本次重行檢討全市12行政區,共劃定85處約627.54公頃。未來將同時公告並廢止過去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另外,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劃定南港產專區52公頃,及保留都市計畫更新地區71.08公頃,合計約752.06公頃,將全面重新起計都市更新時程獎勵10%,並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市府也統整全市托嬰、托老等社福及產業發展需求,發布全市公益性設施需求項目,提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並給予相關行政協助,以增益都市更新推動之公益性。本次公劃都更地區,全市約有21.6萬戶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未來將透過以上6個重點實施方針,加速全市民辦都更之啟動,並期望在6年內提高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達30%以上,預估可引動民間投入金額逾4,200億。期盼由政府率先樹立典範百花齊放,由公辦都更帶動公劃更新地區,誘導民間更新推動,並透過更計畫引導地區發展,帶動台北市都市更新轉型新契機。
本次「劃定臺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預定於8/13(一)起公開展覽1個月,以蒐集各界意見,接續於今年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有關更多公劃更新地區公開展覽相關資訊,請洽都市更新處更新企劃科(02-2781-5696),另為使市民進一步瞭解公劃更新地區內容,臺北市政府預訂於下列時間於各行政區舉行說明(時間地點如下),也誠摯邀請市民朋友踴躍參加。
預計四場公劃都更地區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1.北區說明會(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8月26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活動中心二樓禮堂(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77號)舉辦
2. 西區說明會(大同區、中正區、萬華區):8月28日(二) 1900-2130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附設餐廳1F宴會廳(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0號)舉辦
3.東南區說明會(大安區、南港區、文山區):9月1日(六) 1400-1630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中正堂禮堂(臺北市文山區汀洲路4段88號)舉辦
4.市中心區說明會(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9月2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四樓集會堂(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163-1號4樓)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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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605總質詢議題2-
郭昭巖戳破柯市府內湖科技園區BOT開發權利金歷任市長最低,
涉有弊端應移送廉政委員會及監察院做查辦
郭昭巖議員在106年6月5日台北市議會市長總質詢時,就柯市府對於中央前瞻基礎計畫的經費爭取截至目前為止仍掛0!但當各縣市首長是積極在跟中央爭取經費以作為市府的建設所用之際,柯市長竟還在城鄉建設公聽會上說「只要76億就可以了,是很務實的要求」。如此不積極的態度,難怪最近遠見和天下兩雜誌就全國各縣市的首長整體施政滿意度調查上,台北市的民調都是居於6都之末!郭昭巖指出柯文哲讓首善之都淪於評比的6都之末實當警惕!郭昭巖議員並表示柯市府任內至今未談成任何BOT案和地上權設定案,好不容易正在談的內湖科技園區BOT案擬收取的開發權利金卻低到不及公告現值的一成,這和過去好市府任內BOT案所收取的開發權利金實在差太大!更有賤價招商圖利廠商之嫌。如果市府不就合約內容作調整不提高開發權利金的收取,那柯市府一上任時就將三創與松菸兩大BOT案定位為弊案之際,內湖科技園區更是大弊案,也應送廉政委員會調查甚至送監察院,以為市民看緊荷包,維護市府應有權利。
郭昭巖議員提醒市長 。一個有治理能力的政府要懂得開源節流,每一筆錢花在刀口上!而不是像新生南路自行車道建置錯誤就白白花了8000萬多,忠孝西路的公車專用道也是拆了又蓋回去,這一來一往多少人民納稅錢又飛了!柯市府還不只是剝奪市民小確幸,包括停止發放重陽敬老禮金,取消YOUBIKE前30分鐘免費!現在竟然因為柯市長的反商情結讓2017世大運募款不利搞得市府逼著捷運公司捐款500萬!這又是全民買單。所以郭昭巖向市長提問,若市府向中央爭取的前瞻基礎計畫最後結果仍掛零,那大台北供水系統翡翠水庫原水管做不做?智慧交通 21.9億當中所說的3U共享綠能交通做不做?柯文哲都表示會繼續做。但郭昭巖議員擔心在柯市府暨不懂得如何為市府開拓財源卻又不知節流下,向中央所提的前瞻處計畫906.745億元之建設經費,雖括智慧醫療,智慧建築、數位科技、水環境建設…等,在市府財源不足下恐將淪空談或半吊子。
郭昭巖議員表示,除截至目前為止柯市長任內的BOT案與設定地上權案全掛0外,柯市府任內主要收入來源竟是105年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投資客大量移轉房地產所生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這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這種不能多求。至於罰鍰增加也不值得高興甚至應該警惕為何民眾違規增多元?是市府交通規畫建置不當促使人犯法還是真如台北是教育競爭力排名下滑?市民需要再在教育?但無論如何柯市長都不應該只說這是公民意識提高,而是應去探究問題所在,積極為市府開拓財源,好比如何讓人民企業對市府有信心,願意和政府一起投入公共建設發展與大型活動的舉辦。
郭昭巖更以她在警衛部門曾針對貴府宣稱將北投火車站搬回新北投捷運旁的新北投文創天地是其任內重大成績,而其旁捷運局所屬的廁所的相關耗材卻是由當地台北市商圈產業聯合會自掏腰包所購買,幾個月下來竟已支付3萬4760元了,來質疑2017世大運柯市府是真的準備好了?因為台北市內的風景古蹟和捷運等公共場所任何便民服務都應是市府在推展2017世大運相關配套措施,然整個世大運大概只有熊讚最盡職最到位到處幫市府做宣傳行銷。所以她要求市府趕緊利用剩下不到74天的時間做最後盤點檢討,包括新北投文創天地旁廁所耗材問題都要趕緊處理,以免屆時貽笑國際!
郭昭巖議員並以實際數據案例指出,郝市長時代單單透過BOT案、設定地上權案、南山人壽向市府買回公設容積以及代辦軍方土地開發等就為台北市拓展大量財源,充實市庫高達656.911483億。其中一筆A25設定地上權租金更為市庫賺進172.88億客,廠商分別於103年繳交權利金69億1520元,而於104年繳交的103億7280元就幫柯市府賺進一筆錢好還債。柯市府既不會節流也不懂開源,更可怕的是自我感覺良好。尤其現任財政局長刻意掩飾市府經管財政不利卻對外宣稱柯市長的償債能力高於其他任市長,這都讓柯市府誤判情勢疏於檢討。因為如表1:郝市長時代總償還金額統計表所示,加上財政局長不提的郝市府償還勞健保費778億餘元及墊付捷運工程款累計下高達1204億!償債能力高下立判!何況柯市府所償還209億勞健保費還是當年郝市府任因為有所爭議的部分才未作償還。如今柯市府卻急著償還,就如同立法院換地案在南港車站東側商三土地郝市府主張該土地應為市府所有,但柯市府卻放棄應有權益的爭取,讓人懷疑是為明年選舉考量向中央輸誠!否則就要清君側!以免影響政治判斷
最後郭昭巖指出,柯市長一上任時,針對郝市府時期主導的BOT案,包括松菸文創、三創園區皆表示郝市府明顯對財團讓利,甚至批評說;「郝龍斌用他的笨來掩飾他的壞」。然而從表2:郝市府BOT案V.S柯市府BOT案可發現,即使柯市府任內唯一正在談的內湖科技園區,和郝市長的三創BOT案還是松菸文創BOT案,所收取的權利金都不能相比!單單就開發權利金來看,三創是10億!松菸文創也有13億,而柯市府的內湖科技園區開發案竟只有1億!不僅如此,將簽約當時的開發權利金對照簽約時的公告現值總價來看,三創拿到的權利金將近是7成!松菸文創也是七成多,然而在內湖科技園區的權利金卻是簽約當時(假設柯市府今年完成簽成)竟然是1:49,約0.020,一成公告現值都不到不到!即使就此案另有收取50年的營運權利金,將近50億的土地等9億用50年,一年1800萬除以土地面積一平分公尺是多少?實在差太大!
郭昭巖議員表示,這該是柯市長的反商情之下,苦無廠商投標導致最後只好賤價招商。而且如果松菸文創是圖利廠商,假如三創稱做弊案!那內湖科技園區那更是大弊案更是圖利廠商!身為民代郭昭巖絕對支持各個促成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但絕對不能為了柯市府自己面子問題就賤價招商!所以郭昭巖議員嚴格要求就柯市府的內湖科技園區BOT一案,一定要將開發權利金再提高,至少也要依照過去計算權利金的標準來計算!否則就有圖利廠商之嫌!如果柯市府一意孤行,那就當比照當初柯市府一上任所定位的郝市府五大弊案同樣標準,送廉政委員會調查甚至送監察院!否則對市民難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