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人口高齡化,少子化危機,極端氣候使天災頻傳,全球化也使疾病傳播更加快速!
為了使我國勞工在因應各種情況下,家庭照顧能有更完善的保障,麗文推動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四項重點訴求‼️
1⃣ #長期照顧安排假30加150天
長照安排假: 受僱者因應家庭成員的長照安排需求,享有「30天連續留職停薪」,並比照育嬰留職停薪、可領六成薪的津貼,加上未來家人需求長照期間可享有可彈性運用的150天無薪假。
2️⃣ #勞工比照軍公教享有每年7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 家庭成員有「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而必須親自照顧時,就可以請家庭照顧假,此假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次為限。
例如: 颱風天停課不停班,幼兒沒人照顧👶🏻,得請家庭照顧假
3️⃣ #由政府補助家長在育嬰假期間社會保險
包括勞保、公教保、軍保等保費💰皆由政府補助,保障家長在育嬰期間的保險年資不中斷!
4️⃣ #孕產婦之配偶享五天有薪的陪產檢假🤰 媽媽迎接新生不必孤軍奮戰,建立共同養育的良好基礎👍🏻
以上四項修法重點,希望使受僱者能安心請假照顧家庭,並同時享有就業保險相關福利,幫助勞工面對最混亂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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