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來看一下,2019年元旦有哪些新規定上路呢?
(小編:這集很考驗主持人的口齒清晰度。NG 很多次。主持人大崩潰。)
2019年元旦新制
勞動部
1. 基本工資調高─月薪調高至23,100元,時薪調高150元。
2. 職災險費率調降─職業災害保險平均費率調降0.01%至0.21%。
3. 國民年金費率調高至9%。
4. 勞保費率調升至11%。
5. 職業病健檢新增血清銦─勞保職業病健檢項目新增血清銦,另符合條件者健檢費由勞保局支付。
6. 藍領外勞、僑外生來台工作改網路申辦─除營造業及仲介公司聘僱翻譯⼈員外,包括聘僱許可、資料異動、重招及轉換雇主等各類申請案,將全面實施改以網路申請,不再受理書面申請。
7. 申請上市上櫃需檢附勞資會議紀錄─公司申請上市(櫃)前應主動函送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給勞動部。
8. 上市櫃公司員工薪資揭露─上市櫃公司都將申報「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薪資資訊,月薪低於4萬元、或年薪未達一定標準的企業,必需特別說明「低薪」的合理性。
9. 長期夜班勞工每年強制健檢─勞動部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達到標準者,雇主應在隔年度實施檢查,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檢查結果應由實施檢查之勞工健檢醫療機構辦理通報。
財政部
1. 綜所稅標準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
2.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
3. 綜所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名子女提高至12萬元。
4. 社會新鮮人年薪40.8萬元、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雙薪四口之家(扶養2名5歲以下子女)年薪123.2萬元,免納所得稅。
5. 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降至40%,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
6. 個人居住者(內資股東)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擇⼀擇優適用:
a.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b. 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7. 營所稅稅率由調高至20%,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採分年調整,2019年度稅率為19%,2020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
8. 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至5%。
9. 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調高至21%。
10. 《共同申報準則》(CRS)上路─勞保基金、舊制勞退基金、新制勞退基金及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屬「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的金融機構,免申報金融帳戶資訊。
11. 「期貨交易稅條例」─取消股價類期交稅稅率減半落日條款,現行股價類期交稅10萬分之2的優惠稅率,將成常態。
12. 外籍旅客退稅額倍增─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消費金額上限提高到4.8萬,特定營業人可免使用電子發票期限延長到2020年底。
13. 跨境電商開雲端發票─跨境電商需開立雲端發票,給予⼀年輔導期。
※2019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此次所得稅法修正。
● 統⼀發票兌獎通路據點修正
○ 全獎項─第⼀銀⾏、彰化銀行、金門縣信用合作社、連江縣農會信用部、全國農業金庫
○ 二獎(含)以下獎項/雲端(電子)發票專屬千元獎─各地區信用合作社、各地區農/漁會信用部
○ 五獎、六獎─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OK、萊爾富)、全聯、美廉社
※24⼩時超商,僅限9-23時間兌領現金、儲值金與等值商品,其餘時間僅限兌領儲值金與等值商品。
⾦管會
1. 假日補班證券期貨市場不交易不交割─銀行業週末補行上班日,證券期貨市場不交易亦不交割。
2. 公務機關刷卡─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刷卡付款如醫療費用及水電費等,不需負擔手續費。
3. 銀行「無摺存款」服務─金額達3萬元以上,強制要留存匯款人身分資料。
4. 金融業退休董總回任顧問─投信事業及投顧事業如有聘任該事業或其關係企業退休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回任顧問情況,應在年度財務報告附註揭露。
5. 逾70歲買投資型保單須錄音錄影──保險公司對70歲以上⻑者銷售商品時,要錄音錄影。
6. 資本百億公司須設治理人員─120家⾦融業及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強制設立公司治理人員,2021年起擴至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
內政部
1. 青安房貸─民眾可以選擇⼀段式機動利率1.68%方案,適合規劃滿期(30年)的首購族參考,比起原先二段式機動利率相對有優惠。
2. 替代役開放具外交、文化(含電競、圍棋、文化獎項)、體育等專長役男申請服替代役;另為鼓勵原住民身分役男回部落服役,促進原鄉發展,開放其申請服替代役。
經濟部
1.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調降─風能躉購費率調降至5.1060元。
交通部
1. 交通違規檢舉實名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匿名制」改為「實名制」,檢舉人需要提供真實身分才能受理檢舉案件。
2. 大型車裝車道偏離警示─強制使用中的大型車輛都要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3. 開放無人車申請試車牌照 進行道路測試-針對因研究、測試而有試行自動駕駛車輛之需求,開放自動駕駛車輛得申請試車牌照進行道路測試,並訂定測試行駛道路時應有適當之管制措施及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之規定。
4. 20年未審驗遊覽車 僅能專辦交通車-參考國外對於一定車齡之大客車管理機制,交通部推動國內遊覽車延壽安全查驗制度。1999年6月30日前未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遊覽車,自108年1月1日起,僅作為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至2019年12月10日止。
5. 機車路邊停車 車輪距路邊不得超過40公分-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於未劃設停車格位,而可停車之處所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距離,由原不得逾60公分修正為不得逾40公分。
6. 汽車停車格 可停放多輛大型重機-現行汽車停車格若要停放一輛以上重機,必須由主管機關自行訂定後公告實施,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路邊停車場一個小型停車格可可停放一輛以上大型重機,停車費則會每輛收取。
7. 開放胖卡車側鈑金改裝上掀式-俗稱胖卡的行動餐車,許多車主會為了後方作業方便,除了使用上掀式車測鈑件,還會將後側C柱切除。交通部為維護車輛安全,兼顧商業經營多樣化實務需求,開放廂式平頭小貨車車側鈑金可改裝為上掀式。
8. 大型車新車強制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及車輛偏移輔助警示系統(LDWS)-為提升大客車安全,明年元旦起新型式甲類大客車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型式乙類大客車自2020年1月1日起、各型式甲類大客車新車自2020年1月1日起及各型式乙類大客車新車自2023年1月1日起應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另外,新型式大型車新車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型式大型車新車自2020年1月1日起應裝設「車道偏移輔助警示系統」。
9. 大貨車、混凝土泵浦車 車輛規格尺度修正-修正大貨車車輛尺度規定,車長限制由11公尺修正為12公尺,並配合修正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車輛總重量由30公噸增加至32公噸、兼供曳引之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全聯結重量由50公噸提高至52公噸。另外,具有混凝土壓送設備之車輛(混凝土泵浦車),修正全高不得超過4公尺,並增訂車身附加混凝土輸送設備車輛之變更規定。
10. 進入商港船舶 燃油硫含量應低於0.5%-外籍船舶及航駛國際航線之國籍船舶,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區域,自108年1月1日起應採用硫含量以重量計0.5%以下之低硫燃油或具有同等減排效應之裝置或替代燃料。
11. 觀光局今加碼宣布擴大國旅暖冬遊獎勵方案,砸下9.8億元補助,自由行每房最高補助1000元,另針對60歲以上樂齡族和30歲以下青年最高可補助1500元,補助到1月31日止。
衛福部
1. 醬油製程標示─業者須於包裝上載明「釀造」、「速成」、「水解」或「混合(或調合)」四大類實際製程。
2. 重複領藥擴大核刪─嚴格控管60類藥物,醫師若重複開藥將不給付。
3.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或極重度失智等四類以及得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條件與人員資格;具完全行為能⼒者,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或人工營養。
4. 台鐵「便當條款」─供應給鐵路運輸旅客的餐盒,都應符合更高規格的HACCP食安管制。
⾏政院
1.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若台商符合投資達⼀定規模、創造本勞就業達門檻等條件,可依現制再提高10%的外勞配額,但不得超過40%。
2. 省級機關明年起預算歸零─將省級機關預算歸零。
3. 家有2~4歲孩童可領育兒津貼,⼀般家庭每月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
4. 禁止8大關鍵基礎設施相關產業,包括醫院、科學園區、通訊業也將完全禁止華為等中國電信設備、軟體服務。
預 告
● 2月起巴拉刈退場,續用最高罰15萬。
● 大學教學助理全面納保─未來教學助理將不再區分為「學習型助理」、「勞僱型助理」兩種,並全面享有勞健保,學校也不必多花經費,全由教育部埋單,預計投入5億元,受惠人數約5.3萬人,預計明年2月1日上路。
● ATM跨行轉帳500以下免手續費-2019年4月1日起,分級調降ATM小額跨行轉帳手續費,未來民眾每個帳戶、每天都有一次跨行轉帳500元以下免手續費的優惠,500至1000元則收10元,1000元以上則收15元。
● 6月29日起,百貨公車、車站、機場、量販店、醫院、遊樂場和提供民眾申辦業務公家單位,須提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一般駕駛人若占用,將可開罰600到1200元。
● 7⽉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連鎖速食店「內用」禁用⼀次性塑膠吸管。
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不包括 在 呂林小鳳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縣議會定期大會勞動局工作報告:
今年四月勞動局工作報告時,我們幾位同仁希望勞動局可以爭取職災死亡補助金可以調高的三十萬元,如今這點勞動局已經辦到,我們都看到局長的努力。不過,局長不能以此自滿,廣大基層勞工的辛苦,還需要勞動局給予大力的關懷與協助。
舉例來說,桃園縣目前有一萬多家工廠,但礙於法規,只有中央的北區勞檢所(簡稱北檢所)可以進行勞動檢查,縣府的勞動局不行,也無裁罰權,只能針對環境安全衛生輔導業者。這種情況很容易讓勞工的安全出現漏洞,尤其北檢所雖有近七成人力投入桃園縣的勞動檢查,但人力還是不足,加上桃園縣近年來重大建設與建案工地多,工安意外也頻傳。因此吳志揚縣長在去年11月表示,將研擬訂勞工安全衛生自治條例,並納入罰則,預計今年上路。
請問局長:這個勞工安全衛生自治條例所規範的重點包括哪些?
再問局長:這個自治條例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法制室審過了嗎?預計何時要送議會審查?
再問局長:在勞動局還不能直接對工廠進行勞工安全衛生的檢查時,如何保障勞工的工作環境安全呢?
請問局長:日前高雄氣爆案之後,吳縣長有指示工商局、工務局、勞動局等機關,針對境內運作超過25年以上
的老舊廠房,進行全面稽查,若有安全疑慮者務必要求限期改,若有不配合者,將依法開罰。局長知
道嗎?勞動局進行哪些安全檢查?
追問局長:可是勞動局既無檢查權,亦無裁罰權,就算陪同工務局、工商局一起稽查,又能發揮什麼功效?
再問局長:能不能說明這幾天去稽查運作超過25年以上的老舊廠房的成果?
事實上,勞工的安全很需要保障,勞工的權益很需要捍衛,本席希望勞動局可以在這方面多加強。像今年7月30日是勞基法三十周年紀念日,但是華隆自救會卻在當天請願希望修法將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範圍,拿回屬於自己的血汗錢。因為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執行分配華隆大園廠的所得,在24.3億的拍賣所得中,多數因為債權比率順序被銀行、財團取得,結果華隆員工每人只被分配到了平均0.0029%的債權,約190萬,而自救會成員有336人,平均一人只能拿到2200多元,實在很悲慘。請問局長,桃園縣勞動局對這種被惡性倒閉、關廠歇業而失業的勞工,或是拿不到退休金的勞工,桃園縣勞工權益基金對他們有補助金嗎?
請問局長:桃園縣勞工權益基金對勞工的福利比其它縣市的勞工權益基金好嗎?
桃園縣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金額 P.K 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金額
項 目
桃園縣發放給勞工之金額
新北市發放給勞工之金額
勞工涉訟權益補助
裁判費補助:
依實收裁判費為準,全案每人最高補助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
律師費補助:
個別申請者,工會幹部各審最高以新台幣六萬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十二萬元。一般勞工每一審最高以新台幣四萬五千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九萬元。
共同申請者,每一審最高以新台幣六萬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十二萬元。
訴訟期間生活費用:
訴訟期間每人每月發給基本工資數額補助,工會幹部每人最長補助二年,一般勞工每人最長補助一年。
裁判費及強制執行費:
於法院實際徵收金額額度內酌予補助。
律師費補助:
個別身分申請者,各審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五萬元,全案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十五萬元。
共同申請者,各審補助最高十萬元,全案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三十萬元。
訴訟期間生活費用:
訴訟期間每人按月最高以法定基本工資額補助生活費,每爭議案件補助期間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但工會幹部因執行職務而涉訟者,補助期間最長為一年。
職業災害慰問金
說明:
桃園縣職業災害慰問金原本只有十萬元,今年四月多位議員在議事堂要求提高到三十萬元,才在六月份調高金額。現在工作場所死亡之補助變新北市最低。
本縣籍(發生時已入籍四個月以上)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或住院3日以上,於職災發生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因通勤職業災害死亡者:本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十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縣之外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五萬元。
因工作場所職業災害死亡者:本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縣之外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職業災害殘廢達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殘廢等級規定,殘廢等級一至五級發給慰問金三萬五千元,殘廢等級六至十級發給慰問金二萬五千元,殘廢等級十一至十五級發給慰問金一萬五千元。
職業災害住院三日者,發給慰問金新台幣三千元、住院四日以上者,發給慰問金新台幣五千元。
設籍本市或在本市境內發生職業災害之勞工(含外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或住院7日以上,於職災發生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勞工本人因職業災害死亡,發給新臺幣(以下同)二十萬元整。
針對高風險家庭個案之失業勞工,採公法救助關係辦理,依失業勞工特性及公部門用人單位需求進行短期就業媒合,以3個月為原則,經評估可延長至6個月,但以一次為限。
勞工法令電話通
推出全國首創由專業律師提供勞工法令的電話諮詢服務,對勞工法令有相關的疑義,可直接電洽服務專線。
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不包括 在 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勞工保險 包含「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如果不幸發生職災,可享有職災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等給付項目,提供勞工及其家屬即時、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