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4
一早六點半起來看著還在睡的四小,
想說昨晚都讓他們睡在泰泰房間了,
這樣只要房內能繼續保持安靜和燈光昏暗,
應該能讓他們睡晚一些了吧!
於是泰泰起身開始靜靜的整理家裡,
沒想到才一會兒哥哥就自己起床下樓了!
(此時泰泰心中的第一個警鈴響起)
看著哥哥和老杯親親抱抱後送老杯出門,
泰泰和哥哥一起弄衣服後讓他推去戶外曬太陽!
接著泰泰再將地板吸地、拖地完畢!
在此同時鄰居A的兒子在外面狂吹哨子,
隔壁幾戶的狗也全都在吠個不停,
泰泰才心想不妙而已,
大姊姊已經揉揉眼睛下樓了!
(泰泰心中的第二個警鈴響起)
泰泰才正問她離開房間時有沒有將門關好?
妹妹們還在睡還是醒著的時候?
小姐姐後腳也跟著下來了!
(泰泰心中的最後一個警鈴響起)
打理好三小的早餐後,
泰泰趕緊上樓察看老嬰的狀態,
果不其然!
泰泰緩緩打開房門時已經看到老嬰坐在床上發呆的畫面,
泰泰和老嬰親親、摟摟、抱抱後開始供餐作業!
下樓後泰泰立馬變身為安親班主任指導三小習字,
哥哥習寫國字已駕輕就熟,
而大姊妹們現在要習寫的有英文和注音符號,
除了因為大姊姊不用心、不積極而進度緩慢以外,
哥哥和小姐姐速度倒是挺快的,
小姐姐甚至還能教大姊姊注音符號了呢!
(當下心理OS:教大姊姊超傷腦細胞的,但我們當媽的要忍住不說出口呀!)
三小好不容易習字完畢後,
泰泰同意讓他們看看電視紓壓一下,
哥哥提出要看他的偶像「周杰倫」的MV,
妹妹們也開心的同意了!
就在此時咩伴來了,
趕緊讓哥哥把他的泰文自我介紹拿給咩伴過目,
咩伴一看就說哥哥的字非常端正好看,
比她的13歲女兒還有9歲兒子字都好看,
接著看到內容時又是嘖嘖稱奇說哥哥好棒,
學泰文才四個多月就能寫自我介紹了,
當下我已經看到哥哥驕傲的嘴角已然上揚!
他今天也嚷嚷著之後要開始多習寫日文五十音,
泰泰真覺得如果有機會和能力的話,
不知道他最後能學會幾種語言?!
泰泰再來忙著在廚房忙碌
此時老嬰因為早起愛睏開始哭哭,
儘管媽媽忙著料理午餐她也是黏TT+哭得唏哩嘩啦的,
後來吃饅頭時還差點睡著哩!
午餐後泰泰收拾、整理家裡和收、摺衣服,
三小倒是看巧虎看得很開心,
哥哥無聊之下又拿筆開始寫起泰文、中文、英文和泰文拼音的中文念法,
接著趕四小上樓睡午覺,
睡午覺的過程中難免又歷經了一陣吵鬧和處罰,
好不容易隔了一小時後四小終於都睡下了,
泰泰才有短暫下班的感覺!
怎麼勞基法不是規定每工作四小時後要休息半小時的嗎?!
媽媽不能適用嗎?! XD
泰泰面對老嬰一天ㄜ不只一次的便便、洗澡N次,
還有三小從早到晚的紛爭吵鬧,
想想今天哥姊才放假第二天呀!
怎麼泰泰心理覺得好~漫~長~!
下星期一快快到來吧!!
難怪我喉嚨痛始終都不會痊癒,
除了他們睡覺以外媽媽我都在怒吼呀!
#看來最近要找個出口療癒一下了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寫在51勞動節】
對於許多弱勢族群的處境,我一直感同身受,因為,自己也曾在邊緣。高中時,我離開高雄,到北部讀書。南部小孩到北部,適應得沒有很好。北部學生的競爭心態比較強(抱歉沒有要戰南北,這是個人的主觀感受),而我是隻身到北部求學,社會化程度還不夠的情況下,我在同儕間不是很能夠掌握相處之道,就逐漸地把自己走到邊緣去了。
那是一種心理上的邊緣。然而,卻造成實際上的影響,我在實驗分組、課業分組都展現很消極的態度,成績也一落千丈,在畢業之前,我走到了班上倒數第一名。
很自然的,我沒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學,曾經有一段時間,我罹患強迫症,藉由不斷地重複一些動作,來轉移心理上的挫折。那段期間,不只是充滿了心理的矛盾與對自己行為的不解,家人也承受蠻大的擔憂。
不過,回過頭來看,我很慶幸自己曾經在早期就遭受過挫折,因為這真的讓我對弱勢者,比較能有同理心。會提到這些,因為今天是 51 勞動節,我想起最近遇到的一些朋友,想聊聊他們的故事。
有一天從巨蛋站結束活動,我看到捷運站附近有一位老伯,他坐在地上畫畫,身旁的板子寫著:「請贊助多病無家老人親自作畫」, 我蹲在旁邊看著阿伯慢慢地作畫,跟他聊天,我才知道,他之前曾經是大型電影廣告看板的繪師,但是在一次看板吊掛的過程中,他失足墜落,導致後腦受傷,無法再畫大型看板,失業,成了街友。
我問他,當初有職災賠償嗎?他說,沒有啊!過去誰知道有這種東西。時間一過已幾十年,當初雇主也不知人在何方。
類似的對話,也出現在街角賣水果的阿伯口中。阿伯給我看他斷掉的無名指及小指,那是在操作冲床(Stamping press)時,不小心斷掉的。高雄過去有許多 press 的工廠,操作沖床是高風險的,除了阿伯之外,認識朋友的母親,也是操作 press 時斷指。再問這些有職災賠償嗎?沒有。
南部的勞工,過去與老闆間存在「大家互相」的情誼,「老闆給一口飯吃,咱吃人頭路的就要感恩了」。曾經在吃粽子的時候,問阿姨,你們 24 小時營業,大家怎麼輪班?
「阿就三個人輪班,每個人八小時,加上前後的交接,可能會在這邊九〜十小時」
「三個人?那周末沒休息喔」
「我們有休一天啦!一個月休四天」
「阿捏薪水多幾?」
「啊 ~~ 沒多幾,二萬初頭」
「安捏做多久了?」
「十幾年了啦!都習慣了,老闆也還有供餐,算不錯」
勞基法,在南部,不只老闆不懂,勞工更不懂。在路上跟一些阿伯談勞基法,他們會說,「南部沒有人在遵守勞基法啦!大家都互相過來的」
這樣的現象,不只存在於過去。現在,新世代的勞工,或許有人勞動權益抬頭了,會跟老闆爭取資遣費,跟老闆要加班費,不過,不管什麼年代,社會上永遠存在著弱勢者。
有一個周末,我在街頭短講,身邊有一位發文宣的弟弟。 他在街頭發著文宣,我在旁邊拿著「最低工資法」的聯署書,一邊短講,邀請大家來替南部勞工發聲。
路過的行人來來去去,閃避的、冷漠的眼神居多,他在旁邊被迫聽了很久,可能是覺得同病相憐,主動走過來說他要簽一份。我問了他的時薪,「100元/小時」,是人力仲介公司派來的。他說了他求職不順遂的經驗,我猶豫了一下,還是跟他說了,現在的基本工資,時薪是140元。他說,「蛤,這樣喔?」
不過,我猜他是無法去爭取的,對他這樣的視障者來說,這份工作,可能已經得來不易,遑論要去跟老闆爭取。我跟他互相留下line,我向社會局的朋友要了一些資訊,傳遞給他,跟他說:「保持聯繫」,是我現在能做的。
我覺得,如果台灣的勞資關係,要走出一個超越人情,而能理性對話的勞資模式。我們的勞工,必須要知道自己手上有什麼工具可以用。而「勞基法」,是一個最基本的工具,但是,從大學到研究所,甚至就業之後,很少人有機會來好好了解這部法律,到底在說什麼,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如果,大家有這個需要,我跟時代力量高雄黨部的夥伴林子盟 Lin Tzumeng ,很樂意提供這樣的協助,去跟大家講清楚,勞基法,到底在說什麼。
〔時代力量守護勞工小組〕
勞工專線:02-23585724
電子信箱:labor@npptw.org
資料傳真:02-23585722(請註明「守護勞工小組收」)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1-3號2樓 時代力量守護勞工小組
陳情表單:https://npptw.org/BPEH4M
高雄勞動講座預約專線:07-3809099
#現在想要街角阿伯的畫必須先預約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薪連3元都要摳,老闆會因此發財嗎?]
屏東縣一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指出,當初應徵外帶飲料店時,店家稱時薪130元,還供一餐,結果領到薪水時傻眼,時薪僅80元且沒供餐。後來因為媒體追蹤報導,勞動處也站出來說要罰款,店家的態度才鬆軟,轉而求和,願意補足80元至130元的差額。
好笑的是,130元仍然不合法。法定基本工資最低133元,可是這家店並非特例,目前市場上常見給薪是130元,如果一天工作8小時,員工等於被A走24元。
以前的人買東西時,常會稱讚老闆「阿沙力」,在該付的錢去掉尾數,算成整數,讓消費者有占到便宜的快感;現在輪到老闆去尾數,少給薪水,留給員工的卻是惡感。
可是,冒死和勞基法叫陣,硬是要A走的24元,究竟能買到什麼?
走進7-11,麵包櫃裡的軟法要48元,24元只能買半個軟法。至於關東煮,24元買黑輪2根或油豆腐2塊。左看右看,東找西找,發現24元根本買不到什麼吃的,頂多塞個牙縫。和現今的物價相比,24元是非常小的錢!
這麼小的錢,為什麼要A?因為老闆在想:「別人給130元,我卻給133元;大家都A錢,自己不A,就是冤大 頭一個,會被笑死!」
然而A到24元,老闆會因此發財嗎?並沒有!老闆想不通,看不開,捨不得這個小錢,後面一定損失大錢,因為他們將會--
1. 失去員工的尊敬
2. 失去員工的忠誠
3. 失去員工的努力
員工的態度不必差,只要不擺出笑臉迎人就夠嗆的,店家這麼多,客人為什麼要上你這家店?不來買或少買幾杯,外帶飲料平均一杯40元,一天少賺200元以上,是老闆A到24元的8倍有餘。遺憾的是這種老闆有夠笨,只看到帳面上A到的24元,卻看不到無形中沒賺到的200元,還自鳴得意,以為自己是苛死當(cost down,降低成本)達人。
相反的,當大家都付時薪130元,卻有另一種老闆給足133元,雖然才多3元,員工的起摩子就是不一樣,會油然產生一種榮譽感,認為待在這家店是令人驕傲的,就不會心存怨念,而是心情開朗,笑容常掛臉上,客人就會愛上門,因為員工會這麼想:
「我家的老闆看重員工,付給我們應該有的待遇。」
很多老闆不懂以下這個道理,員工多盡一分心力,和少盡一分心力,為店家或公司帶來的營收與盈餘是差很多的。而開店做生意,目的在於賺錢,不在省錢,老闆要想的是賺更多錢,而不是省更多錢。就算是要省錢,都不應該A員工應得的收入。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誰都不想為一個賺錢沒品沒格的老闆工作,這些老闆愛錢如命遠勝過名譽羽毛,最後當然是一定賺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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