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與聯繫方式,請上官網查看:https://reurl.cc/exZm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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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文宣人員』1名
【工作內容】
1. 兒少媒體識讀與青少年相關權益政策研究發展與倡議活動辦理。
2.社群媒體經營、社會溝通文案撰寫與圖文製作(此項依應徵者專長調配工作比重)。
『政策研究發展人員』1名
【工作內容】
1.青少年勞動權益、就業輔導、職涯發展與青少年相關權益政策研究發展與倡議活動辦理。
2.社群媒體經營、社會溝通文案撰寫與圖文製作(此項依應徵者專長調配工作比重)
【需求條件】
1.必要條件:大專院校以上學歷、具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office各項軟體操作、對於青少年各式權益倡議與推動熟悉。
2.優先錄取條件:
A.具備兒少媒體識讀、新聞媒體自律相關經驗。
B.曾擔任兒少代表培力/國會助理/NGO倡議研發工作者。
C.具備青少年勞動權益、就業輔導職涯探索方案研發等相關經驗。
D.有志從事青少年工作,並願意在青少年領域共同打拼至少兩年。
3.其他加分條件:熟悉英語/日語、社群媒體宣傳經驗、製作懶人包與資訊圖表化、民調執行與分析。
【薪 資】31,000~35,000元,具資深經驗可面議。
【洽詢方式】
1.請先瀏覽台少盟官網(http://www.youthrights.org.tw),了解聯盟理念與工作內容及兒童權利公約。
2.Mail個人履歷自傳至聯繫信箱,履歷形式不拘,不過請至少包含基本資料、學經歷、過去的工作經驗及內容成果,或相關作品集。
3.另請以PPT軟體製作上述履歷自傳之簡報(10頁之內),也可以透過簡報說明你對青少年權益議題的認識與興趣。
4.應徵資料符合條件者,將於近日內通知面試時間。
網 址:http://www.youthrights.org.tw
地 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7-3號2樓
聯絡人:張小姐 rong@youthrights.org.tw
勞動權益ppt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三次總質詢|一起建立友善、公共資源布建的城市】
度過了一個民主的週末,週日晚上來分享我的第三次總質詢,主題是希望建議友善且公共資源完整布建的城市,也跟市長討論如何以生態觀點進行完整評估,打造生態多元又豐富的城市! (這張照片正在和市長討論四維荷花池的生態調查🤓)
#現在來跟大家說本辦總質詢準備了93頁ppt
#最後我只講了63頁的扼腕故事😨
#以下簡短報告但大概快六千字 #看不完可以鎖定我6月11日晚間直播party
🖥第三次定期會市議員陳薇仲市長施政總質詢影片🖥
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603Q_1100.mp4
這次總質詢確定勞工處的規劃、市府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規劃,以及和各局處提醒公共托育家園的空間需求外,也明確得到市長針對大武崙公園二期會辦理參與式工作坊的答覆。
我也特別和市政府分享「市議員陳薇仲辦公室」舉辦參與式預算的經驗,並討論了市民對社區空間的想像,以及如何搭配工程前期的評估,讓工程不要浪費公帑,並確保社區朋友的參與和兼顧生態?我也舉了許多沒有評估的基隆市砍樹工程和瘋狂裝路燈為例,提到法規缺乏以及相關的把關機制與流程缺漏,並更進一步,希望市府統整所有生態與參與、資訊透明的議題,成了一個生態總顧問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前期的評估與檢核。(以及我本來要討論本市能源政策與台電要填海造陸,但完全沒時間~~QQ)
除了我講不完,我知道你也看不完以下我的這篇「摘要」😝。沒關係,為了讓本人總質詢不遺憾,我的 #總質詢聊天Party兼罵台電填海造陸的直播 將在6月11日(四)晚間19:30❤感動上映。敬請期待~😎
🛠前次總質詢追蹤:#勞工處+#臨時人員薪資
在總質詢一開始,我和市長討論到前兩次總質詢時市長有說過「我們會來努力」的議題──基隆設置勞工處與府內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議題。
基隆有約18萬勞動人口,但相比於人口層級相當的新竹市,基隆市並沒有在專責單位來處理勞工事務。(目前是基隆社會處底下的勞工關係科和勞工行政科兩個科)我在第一次定期會提到,希望可以檢視勞政預算與人力,真正地落實勞基法的執行與勞檢,甚至再往前推進,以規劃更完整的勞工教育、協助市民建立勞工意識,讓基隆勞工能有更多的協助與支持。
因動保所寵銀臨時人員負擔過重、薪資過低,且面臨招不到人的窘境,因此我在第二次定期會來和市長討論臨時人員薪資提升是否可行,當時市長整體市府臨時人員的薪資要一起檢討、提升,需要審慎來評估,但方向上是支持且會持續處理。我也期許市府的整體勞動條件能夠提升,帶動私部門的勞動權益注重。
針對勞工處設立,市長直接回覆說「因為地方制度法的限制,要多設一個處就要少一個處,目前沒有辦法。」而針對臨時人員薪資,市長回覆說「基隆市政府一直都很注重這塊,另外也要看各個局處用人的需求才增加,未來下個會期也會視情況來規劃薪資提升。」臨時人員的薪資提升上我也會繼續監督,而針對市長對勞工處的回覆我是有點失望,我當然知道勞工處不是一蹴可及,但是基隆18萬勞動人口真的不需要一個專責處室嗎?或規劃更完整的勞動經費、政策,一起來勞工努力嗎?勞工專責局處是對全體市民勞動權益提升的重視,我也會請市長還是要努力規劃經費和配套、並有明確的期程,並持續監督。
👶#公共托育家園-跨局處合作解決難題
我認為完整公共化托育設施的佈建,能讓父母能安心生育,也才有機會來解決少子化的問題。從市府的施政報告、申請前瞻計畫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市府是希望來推動佈建公共托育家園的,從有中正、暖暖、信義、仁愛、七堵都曾經是預計設置的點,但目前只有已經在營運的中正,及親子館完成後會進行的信義外,社會處在業務報告回應我的提問時,表示沒有新增其他公托家園的計畫。
經先前跟社會處討論的結果,我們發現目前公托家園最大的困難就是「合適的空間難尋」,包含閒置公有房舍無合法建照及使照、教育處調查顯示各校無閒置空間數等。因為了解到這個難題,我們辦公室也和王婉諭委員辦公室合作,委員請中央單位盤點可能可以使用的閒置空間,也有盤點到空間條件合適的地點,但因臨近加油站而不適合設置。因此,我認為如何提高學校空間合作的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我舉「台北市公立各級學校推動公共化幼兒園暨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獎勵及配套計畫」為例,台北市針對願意配合的學校提供了許多補助及優惠,希望市府能參考。
另外,我請民政處、財政處及各局處和社會處合作,盤點符合法規的閒置空間,也特別請教育處和社會處研議提高學校合作意願的方案、盤點目前合作不利的原因,以及非營幼和公托家園一起爭取空間的可能性。我認為,再多的津貼、現金補貼都比不上完整的公共托育設施佈建,希望各局處一起合作解決少子化難題!
針對公托家園的空間難題,市長回應,他上任後即親自召集盤點市政府閒置空間,目前包括一校一公立幼兒園在執行,也跟中央爭取相關預算,但0-2歲托嬰部分,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屬於社會處社會福利的業務,托嬰空間和幼兒園空間的需求有點不一樣、預算來源也不一樣,市政府也一直在努力,第二個問題是中央的經費在之前是有所鼓勵,但之後就沒有了必須要由市政府全部來負擔。市府會繼續努力。
🌳#大武崙森運公園第二期工程,如何長出「參與」基因?
關於很多朋友關心的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第一期工程已經開始,第二期工程費用為3,100萬,預計2020年進行規劃設計、2021年開工,工程包含親子戲水區、共融式公園、極限運動場和步道等等設施(詳細內容請參考教育處網站大武崙工程專區),很多市民有各種遊戲和運動需求,我請教市長關於第二期工程的設計規劃,民眾參與機制會發生在哪個階段?是否會召開地方說明會?使用者意見(線上問卷或以其他形式)要如何反映在設計上?
市長回應,目前都發處公園科的中正公園案正顯示了參與機制越早越好,大武崙二期工程接下來要開始進行細部設計,他會請教育處參考都發處進行的模式,檢討經費及如何把前期參與機制和活動設定在規劃中,參與機制會發生在設計圖出來之前,而地方說明會則毋庸置疑一定會召開,若有前面這兩個機制,使用者的意見在前期參與機制納入後,在地方說明進行確認,一定會反映在設計上面。不過市長也表示教育處之前沒有相關的經驗,請都發處發展出一個pattern讓其他局處可以學習。我們很開心能夠聽到市長的承諾,公園使用者和年輕朋友一定會非常期待,也請市長協助都發處將相關經驗分享給較教育處。
💪參與的練習──#里民會堂問卷調查
一個能夠促進民主與參與,必須掌握市政資訊公開、課責機制,與廣納「參與」,這是開放政府重要準則。面對資訊公開,市長和各局處首長總是說「需要練習」,談到「參與」都會說「參與很難」。
我在總質詢中分享了我的辦公室規劃、執行「百萬預算・我們決定」的流程(市議員陳薇仲建議款額度執行參與式預算),研究了各地的案子,設定流程讓民眾有好的討論規則「找出問題」和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公部門可以就適法性、公共性、預算可行性專業來評估提案是否能執行,再由全區居民一起參與(兼顧代表性),選出大家最有感覺、最期待優先執行的案子。最後有1217人參與。
沒錯,參與是「需要練習」,但不能總是囿於陳規而沒有開啟第一步。我以參與式預算中由安樂區居民提案、受到許多朋友支持的「 #里民會堂你敢去嗎?」來開啟討論,里民會堂是屬於大家的公共空間。但在資訊透明上,這些使用了公費經營和在此辦理的開放時間和活動很多並沒有公開在區公所網站上,想要借用或找尋適合自己的活動也沒有辦法查到相關資訊。更重要的是,很多族群不使用里民會堂,並不是真的不想用,除了沒有相關資訊,也很可能是硬體、活動不夠多元,讓這個公共空間失去原本讓社區所有公民使用的機會。
因此,我特別和處長討論到里民活動中心的空間活化——也是民政處自己的業務目標。這件事情不是只像處長在業務報告回答我的一樣,說找里長或管委會來討論,當然里長不會違背民意,但觸及的樣本和統計、分析方法是什麼?真的有效度和信度嗎?因此我特別再提一次,必須要搭配「嚴謹問卷設計方法和分析」,透過空間使用調查,讓全基隆的民眾都可以有一個介面來表達自己對公共空間的想法,來「練習參與」,並且也讓民政部門全面了解到不同使用族群的需求和提出有效改善規劃。我也舉出幾個里民會堂空間使用調查的例子,再次強調全面性有效的問卷和分析統計方法是改善的基礎,這部分的經費和規劃,有辦法嗎?雖然處長一直說這需要專業和經費,但也在最後承諾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工程前完整的評估——#零星工程雖小卻不可馬虎
接著,我也繼續分享我們參與式預算案的前三名——四維荷花池再現螢火蟲、自己的公園自己蓋(安樂公園與四維公園),以及基隆第一座參與式設計公園十全亭公園,這些案子全部都來自安樂區居民提案且受到安樂區朋友支持。在執行上,除了工程改善,居民們希望有完整的生態調查以及規劃設計並納入參與式設計。但零星工程這筆預算的限制是一定得「有工程」,且執行前的規劃設計佔比非常少(大約5%)。
因此,雖然零星工程(議員建議款)的設計是小型的鄰里改善,但仍以「工程」為主,這筆預算可能會造成「工程」導向的設計。但其實社區的改善、生態復育與公園的改善,可能需要導入更多生態觀點、納入居民參與式設計等參與的過程,甚至需要有完整的調查與評估後,才能開始執行工程。
因此,我也特別詢問到,民眾期待「完整的評估、參與」,再執行工程,以零星「工程」為主要目的的預算並無法涵蓋這些調查與執行層面,主管單位民政處是否有相關的業務費、勞務採購費?能來協助完整生態調查或鄰里公園參與式設計?處長回答,這個部分應該要在各局處編列經費,民政處並沒有相關經費和專業,可能需要其他局處協助。
因此我再詢問市長,雖然零星工程通常較小,但其實工程會大幅影響各地市民的日常生活,有可能納入「完整評估的機制」,並來把生態觀點、評估與參與式設計融入零星工程中嗎?或是有由市長來發動、跨局處的協作機制?市長回覆說,「可以不用零星工程,也許能以市議員建議的形式,由市府各單位來協作。」市長也特別展現了對「四維里荷花池生態復育再現螢火蟲」的興趣,也認為很有可能來執行參與。
很開心市長有正面的回覆,也期待市府可以重視參與式預算這個由民眾提案、民眾決定的過程,我和辦公室也會積極來討論各單位協作。
🌳工程豐收年──#以樹木保護為例看工程前評估之重要
在零星工程前的評估中,市長的承諾算是「規劃完整」的第一小步。我接著繼續詢問的事情,是不管鄰里的廣場工程、修樹工程,甚至是目前山海城串連的豎梯工程,經常可以看到暴力把樹木斷頭、砍斷,或是進行廣場或人行道時留下過小樹穴的錯誤工程——過小的樹穴、錯誤的修樹方法會造成樹根系發育不全、爛根、生病,並容易因為風災而造成樹倒,砍樹不僅浪費公帑,錯誤修樹更容易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但基隆市除了54顆受保護樹木有較完整的保護規則,以及未來有「受保護樹木的委員會」外,基隆一般的行道樹、居家附近或河川旁的樹木並沒有被重視,修不論是植樹還是修剪樹木的法規,最新的版本都是十年前,而主責單位由各個可能會進行工程的局處擔任(也沒有更新、並不全面),修樹查核的局處是產發處的農漁管理科,但由於人力不足,以被動方式受理工程單位申請,再進行抽查。
除了沒有主動查核機制、實務上有些工程單位會沒有申請造成很多錯誤,法規並沒有完整修剪樹規範或規定有認證的園藝專業者來進行評估與修剪、移植,很多工程單位或承包廠商沒有相關的技術與專業,也容易導致暴力砍樹工程。如先前大家關心的西定河砍樹造成雛鳥落巢的狀況,就是發包的工務處沒有注意到此問題,承包商沒有相關素養,直接無視雛鳥砍樹,造成雛鳥落巢掉入水中,只好由熱心民眾協助送往動保所,反而增加府內同事的工作量。
因此,我也舉了宜蘭的例子,在修樹法規上要要有更完整的複查與檢查的SOP,另外也以高雄與台北的修剪樹木規範為例,有比基隆更完整的修剪規則以及爭議地段如何修剪以維持都市生活與樹木生長平衡(如河邊),更特別提到應該要有跨局處的統整平台更主動的分享專業,以及如林務局與許多縣市正在推動的園藝專業認證等。透過嚴格把關法規、提供完整規範、跨局處合作與嚴謹的申請複查流程,分享專業,也保護城市的樹木、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生態觀點如何引導工程?——前瞻水環境改善工程與鳥類生存
討論完修樹規則後,我也提到,以基隆市前瞻計畫補助的水環境計畫來說,整個工程的生態檢核(除生態外還包含資訊公開與參與)算是相當認真。以基隆之眼的沉沙池工程(由基隆市中心走國道一號南下的轉彎處、西定河旁)來說,移植樹木的計畫做得相當完整。
但是,該工程的生態檢核是有提到鷺鷥科鳥類「另此數株榕樹冠層中可見數種鷺科鳥類在此群聚之情形,包含夜鷺、黃頭鷺、小白鷺等物種...故此區之數株大胸徑榕樹可為陸域生態保全對象,以減輕人為開發對於本區陸域動植物之影響。」我知道沉沙池工程難以避免干擾、也會需要樹木移植,但在業務報告中有提問主責的環保局如何回應生態檢核中的「補償」——也就是在水環境工程稍微改善水質後,是否有「可能」再次成為一個鷺鷥科鳥類能夠棲息的地方?
但環保局的業務報告回應是「有電話問過基隆鳥會前理事長,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本來就會離開。」但其實根本沒有研究顯示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我除了再次質疑這個回應,也特別問到,如西定河周遭住家、田寮河的人行道等人鳥衝突,有觀察到是因為基隆之眼這邊的榕樹棲地不見,導致鳥類繁殖地無處可去,才會造成這些衝突。
為此我也特別質疑未來沉沙池工程完工後,所要進行的景觀改善居然是種植「山櫻花、楓香」,這些樹木根本不符合該工程生態檢核所提到的「補償」、無法讓鷺鷥科鳥類有可能棲息,這樣勢必會造成更多人鳥衝突。這個景觀規劃,有可能用更適合鳥類棲息的樹種、為城市動物提供不同的棲地嗎?環保局長回應說,未來會注意景觀工程,並使用較友善鳥類棲息的樹種。
💥#光污染入侵我們的生活
接著,我也特別質疑在沉沙池工程後的景觀改善後,會在現地裝設高低不一的景觀燈,除了影響樹木生理外,也完全不符合生態檢核所說的、提供可能的棲地「補償」鳥類,而且也會造成能源浪費。環保局長也回應說,會檢討景觀規劃的燈具配置,希望創造一個好的公共空間。
因為這個案子,我也特別提到工程中很少注意到的「光害」問題,科學研究已經證實都市與邊陲來自廣告看板、LED及路燈之光污染對於生態和動物生理機制之傷害,而夜間過多的光污染也會造成人類身心健康之問題如內分泌失調、失眠以及壓力、焦慮等,此外,過多不必要的光源使用亦可能造成能源浪費與經費耗損。
今年三月,環保署已經發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我也希望除了環保局可以參考、開始來用公聽會等各種形式與專家學者討論光污染的問題與防治,也應該與各單位盤點各地燈源設置的必要性、特殊區域範圍是否可以縮減與時間是否可以調整,並找出不同的替代工具,建立我們的燈具設置工程前的「評估機制」?
因為時間不夠的關係,來不及請市長與局處回應。不過,這次定期會我已經針對光污染防治提案,會繼續來監督和促進跨局處合作。
☘#總結——#生態總顧問?生態大平台?
由於我談到許多工程前的評估——除了最基礎的民眾資訊公開,更多如生態檢核、生態評估、規劃與納入參與、甚至樹木修剪、城市動物棲地以及光污染防治等議題,這些需要有相關的專業來整合並制定「法規」,此外,更需要有專責的機構或委員會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的檢核機制,並有人力來執行評估與稽查,才能讓工程不只是「干擾」環境的零和遊戲,而是可以有更多「#生態觀點」在工程發生之前做「 #完整的評估」,並將「#民眾意見完整納入」。這樣我們才能有所依循,真的來建立一個生態與生活品質共好的美好城市。
除了中央補助的大型工程外,生態檢核的評估以及效力是否可以更完整?是否可以針對不同規模的工程設計更完整的流程,並有專責的機構?工程的資訊透明公開以及民眾的意見納入機制為何?這些因為時間的關係,來不及和市長討論,我也會持續透過質詢與提案,要求市府要完整重視。(市長在之後的王醒之議員總質詢中也有承諾會努力進行生態總顧問與把關機制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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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目前在這間公司服務約5年5個月,工作性質是幫公司送貨到客戶端並收取費用或
簽收單據回公司,一星期只上班二,三,四,五共4天, 因為其間5年多未休過特休,我是否
只能就今年度的特休日期是14天休特休假?!如中途離職這14天有未休完的假該如何處置?!
2.公司詢問過律師此一情形,律師建議老闆調整我的上班時間為月休六天,四天固定其餘兩
天任選,以前答應我的休假方式是按照公務人員休假方式來休假(這部份以前都只有口頭
約定),要改成公司規定,並要把這項協議打成文件讓我簽屬,還包括其他工作相關事項,
若我不同意簽署該份文件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及
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
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如勞工不同意而要求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
契約者,雇主應依同條第4項規 定發給資遣費,這項規定呢?!
3.病假按照勞基法規定是否該給予半薪?!若未給付員工半薪雇主是否違反勞基法?!
4.老闆可否惡意引用勞基法第十二條相關規定來逼迫我離職呢?!
抱歉,問題多了點,潛水這麼久第一次發文若有違反板規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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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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