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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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P新聞】疫下生存》非必要出門、網購爆量 放寬物流業工時上限 工會:配套在哪?
#宅經濟起飛 #7000貓兒疲於奔命
「我們是黑貓員工 要團結!要改變!」粉絲專頁在6月1日稍早貼出物流中心爆滿的圖片,並寫著「同倒一命,永無止盡。」粉絲專頁發文呼籲高層停止集貨、檢討轉整。
台灣貨運倉儲產業工會表示,宅配業從業人員賭上健康,每天超時工作,「有多少的物流司機已經染疫確診。」但貨量仍消化不完,堆積如山。
#放寬物流業工時上限 #配套在哪
勞動部日前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放寬生產、運輸、物流業者工時。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早在5月24日前往陳情,希望擬訂配套與監督機制,並讓物流業者優先施打疫苗,避免成為防疫破口。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葉奕瑄當時秀出手機截圖,指有貨運司機原從上午7時開始工作,到晚間11點都還沒下班。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在 T客邦的臉書基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指揮中心宣布三級警戒至6/14,而非一般人原先傳的6/11,主要考量的原因應該是因為其實6/14日為端午連假,指揮中心應該是擔心如果6/11放鬆警戒的話,可能很多人會在端午連假期間跑出去玩,對疫情控制不易。
不過,勞工還是需要注意自己該注意的權益。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在 [徵才] 奇美實業MLOps工程師、網路工程師、雲- 看板Soft_Job 的推薦與評價
... 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 <看更多>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參考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http://0rz.tw/fnDsV) #提醒因應facebook演算法改變, ... 答:勞基法第24條規定,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