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Dcard 上有網友發了一張IG截圖,內容爆料歌手 #鄧福如 發生 #婚外情 長達一年的時間,過程中還讓對方小產,此外更暗示鄧福如的丈夫 #HowHow 也知情,讓很多人都很震驚,因為兩個人才在今年一月時迎接新生命誕生,感情也都很好,因此讓大家難以相信😳😳
而該名網友的IG帳號也很快從公開設為私人帳號這個舉動讓大家不禁懷疑她是否只是在 #炒作新聞,沒有實際證據就發文。
首先,說到婚外情,就一定會想到 #侵害配偶權 的部分,侵害配偶權並沒有規定一定的形式,像是與配偶以外的異性 #過從甚密、#發生性行為、單獨在外過夜等等都曾被法院認定是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而發生婚外情就更不用說,因為婚外情基本上是在婚姻關係中,與配偶以外的異性交往,這樣的程度已經是 #逾越一般朋友社交 之距離,而一段婚姻關係中,誠信是配偶間都應該遵守的義務,而婚外情的行為實際上就已經將彼此間的誠信給破壞了。
另外,因為Dcard貼文在網路上延燒,讓不少人都去詢問是否有相關證據或事情真假,將帳號設為私人帳號,這樣的動作讓大家懷疑是否只是沒證據亂爆料。
而這樣針對特定人的不實攻擊內容,很可能會有 #誹謗罪 的問題, #刑法第310條 有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像是到處亂傳流言,導致他人名譽受損,就會產生誹謗的問題,而若是以文字或圖畫來進行這件事情,像是用 #傳單、#網路發文 更可能會有成立 #加重誹謗罪的可能性,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藝人是公眾人物,不免會讓大家 #放大檢視 行為,不過在檢視公眾人物的行為時,仍然要有憑據,不能隨意去捏造事情,因為捏造不實的消息,不只會造成社會大眾的 #認知錯誤,更會損害到當事人的名譽,公眾人物在鏡頭下也是普通人,也有自由過生活的權利,#過度檢視 或是做出不當行為,反而是一種侵害他人自由甚至是犯罪的行為。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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