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張愛玲】
文 / 語文教育書籍暢銷作家 高詩佳
由於聲音具有各種表現力,如果運用在形容人物的嗓音上,也能呼應人物的性格,成為人物形象塑造的一環。
#嗓音反映人物性格
〈金鎖記〉裡的曹七巧是標準的惡婆婆,在兒子長白的新婚之夜,她以特殊的嗓音對親友們說媳婦芝壽的壞話:
鬧新房的人圍著打趣,七巧只看了一看就出來了。長安在門口趕上了她,悄悄笑道:「皮色倒還白淨,就是嘴唇太厚了些。」七巧把手撐著門,拔下一只金挖耳來搔搔頭,冷笑道:「還說呢!你新嫂子這兩片嘴唇,切切倒有一大碟子。」
旁邊一個太太便道:「說是嘴唇厚的人天性厚哇!」七巧哼了一聲,將金挖耳指住了那太太,倒剔起一隻眉毛,歪著嘴微微一笑道:「天性厚,並不是什麼好話。當著姑娘們,我也不願多說但願咱們白哥兒這條命別送在她(芝壽)手裡!」七巧天生著一副高爽的喉嚨,現在因為蒼老了些,不那麼尖了,可是扃扃的依舊四面刮得人疼痛,像剃刀片。
七巧的話像刀一般利,只幾句就刮得媳婦疼痛不已。這裡運用動詞的「刮、剃、割」等字,形容語言和聲音一樣傷人,令人感到揪心,產生遍及周身的難耐與不安,讓我們對七巧的狠毒印象深刻。
(本文已刊登於國語日報社《中學生報》)
割 喉 剃刀 在 作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甚麼是暴力(Violence)?很多人誤會暴力與傷害程度或痛楚成正比,不一定的。《生化危機》雷射走廊極速厚切人仔粒,及不上《魔街理髮師》的剃刀割喉戲暴力。《普羅米修斯》女主角親自操刀夾出體內異形,及不上《四月三週兩天》的刮宮戲令人不安。《教父3》直升機機槍大屠殺的場面夠大了嗎?卻及不上Clemenza用鋼絲將人勒死般教人窒息心寒。究竟暴力的尺度在哪?
我為暴力下的定義是「劃破存在,讓人瞧見了背後不應見到的東西」。腸臟本應埋在肚皮下,血液本應在血管流走,一句屌你老母本應秘而不宣,女人小便本應關門勿視,但一把刀子可卻劃破一切慣律,裡面蠢蠢欲動的東西卒之找到了表象世界的突破口,暴力一下子噴發出來。腸溢血流很可怕,有人聽到粗口會打冷顫,畢卡索《撒尿的女人》震撼美學定義,歸根究底暴力就是對存在的驚訝,欲隱不能。
按照這原則,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一些本應很暴力的東西顯得不再暴力,因為人們已經不再驚訝,司空見慣。《上海灘》許文強亂槍打成蜂窩被奉為經典,但經典只有一次,往後若有戲仿製這一幕的話,也就沒法震撼觀眾。同理《恐懼鬥室》首集大賣全因它讓人窺見不一樣的垂死掙扎,一拍續集暴力程度便遞減。所以,嗜看暴力恐怖片的人注定會愈看愈無癮,畢生找尋更大尺度更邪惡的作品去滿足他們的好奇心。
而美學,由古代到現代一直都維護美感,排除厭惡,暴力美學又是怎麼一回事?以下幾個《教父》的情節或能提供答案:(點圖觀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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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本小說《地球另一端》現已接受網購,每本連郵費港幣$75,歡迎inbox洽訂。亦請期待下一本小說《捉姦》面世。
割 喉 剃刀 在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自稱幻聽的割喉人魔能否藉此逃過制裁?來看看夢遊殺手的研究案例!
2005年6月27日,美國明尼蘇達地區睡眠障礙中心來了一名男子,外表看來並無異樣。但就像其他數千名病人一樣,亞多佑(假名)會夢遊。他是個26歲的大學生,來自肯亞,從孩提時代就會夢遊。然而最近他的夢遊症狀越來越嚴重。
亞多佑在那年二月結婚,他太太常被他搖醒,赫然發現他站在床前、嘴裡說著含糊不清的囈語。她嚇壞了,只能努力叫醒亞多佑,而他醒來後卻什麼都不記得。他們住在明尼亞波利市郊的單臥房公寓,亞多佑的夢遊使這段才剛開始的婚姻變得緊張。亞多佑的主治醫師在轉診單上寫到病人的太太「有時候被他的行為嚇到,不過並沒有受傷。」
睡眠中心的醫師診斷亞多佑之後,要他在8月10日回診接受整夜的腦電圖檢查,測量他睡眠時的腦波。在那天夜裡,亞多佑開始扭動並用力拉扯連接電極的線路,甚至還扯下幾撮頭髮。但是他並沒有醒過來。
隔天早上,睡眠中心的主任波尼曼(Michel Cramer Bornemann)告訴亞多佑,根據腦電圖研究結果,他罹患的是無快速動眼異睡症(non-REM parasomnia,異睡症泛指所有惱人的睡眠障礙)。波尼曼向亞多佑描述他扯掉感應器的情況,並問他:「你記不記得有疼痛或拉扯的感覺?」「沒有。」亞多佑毫不猶豫地回答。
10月17日,亞多佑再度來到睡眠中心。他說波尼曼開給他治療夢遊的抗焦慮藥沒什麼效果,於是波尼曼把劑量從一毫克增加到兩毫克。波尼曼醫生衷心希望能幫助亞多佑,他回憶道:「他人很好,很友善、有魅力。我完全看不出他身體裡住了一個邪惡的靈魂。」
亞多佑沒有再回診。數個月後,睡眠中心的醫師收到明尼蘇達州公設辯護人處寄來的信,通知他們在10月19日(亞多佑最後一次去看診的兩天後),他因殺害妻子而遭到逮捕並被控謀殺罪。信中寫道:「我們希望有人能夠提供意見,找出這種睡眠障礙和其犯行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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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正在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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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研究人類睡眠已經一個多世紀,他們的研究顯示,睡眠與清醒是有明顯區分的兩種狀態。這些據稱堅實的分野,讓法官和陪審團看到像亞多佑這樣的嫌犯以睡眠障礙為藉口時心存懷疑。畢竟,真的有人能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騷擾、傷害或殺死他人嗎?然而在過去20年,睡眠科學經過一場新理論改革,協助解釋睡眠犯罪到睡眠本身的基本特性等各種議題。正如波尼曼所說:「睡著或清醒並不是全有或全無、非黑即白的現象;它是有中間值的。」
「身體在活動時心理卻沒有運作」這種概念深植在大眾文化(例如莎士比亞筆下夢遊的馬克白夫人)和法庭中。美國法制史上首次以夢遊成功抗辯謀殺罪的案例,是1846年的帝雷爾(Albert Jackson Tirrell)案,他用剃刀把一個妓女的頭幾乎切斷。最近的案例是1987年發生在加拿大多倫多,名叫帕克斯(Kenneth Parks)的23歲男性開了22公里的車去殺害岳母,他聲稱一切都是在夢遊的無意識情況下發生。他後來被判無罪。
夢遊殺手的新聞很聳動,但幸好很罕見;神經科學期刊《腦》(Brain)在2010年的一篇評論文章中列出21個案例,其中被告無罪釋放的約佔1/3。然而,在睡夢中做出非致命暴力行為、性犯罪以及其他非法行為的事件,比社會大眾認為的還要普遍。在美國,大約有4000萬人有睡眠障礙,自1990年代晚期開始在美國進行的電話調查顯示,大約每100人之中就有兩個人曾在睡夢中傷害過自己或他人。
波尼曼和同事馬荷瓦德(Mark Mahowald)與宣克(Carlos Schenck)名列世界上最優秀的異睡症專家,經常有律師要求他們協助。為了將醫療與法律工作劃分開來,這幾位醫師在2006年成立一個名為「睡眠鑑識協會」(Sleep Forensics Associates)的獨立機構,以波尼曼為負責人、馬荷瓦德和宣克擔任顧問。
睡眠鑑識協會就像是某種科學偵探機構,目前為止共受理過250多個案件,委託人裡檢方與被告各半。不論委託人是誰,該機構都不只提供對委託方有利的醫學意見,醫師還會試著找出真相。波尼曼自稱為「首席調查員」,他說:「在許多方面,我的角色就是神經科學側寫者。」
調查結果總是出人意料。波尼曼表示:「如果我能夠駁斥被告異睡症的證據,檢察官就會說:『被告有機會被定罪。』」但是他的證據也曾讓被告免除罪刑。波尼曼說:「真正的異睡症行為是在無意識、沒意圖或動機下發生的,因此從被告律師的觀點來看,是有機會獲判無罪的。」然而他知道,法官和陪審團其實很難接受清醒與睡覺之間還有模糊地帶。在法庭上,受審判的不只是被告,還包括意識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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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未完,有興趣者可以下載 PDF 檔全文:夢遊殺手 - 科學人2012年10月號 (http://ocw.nthu.edu.tw/…/%E3%80%90L6%EF%BC%9A%E7%84%A6%E8%8…)
撰文/James Vlahos
翻譯/謝伯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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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人格病態者的成功特質!(http://cryofall.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