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豬隊友,就會成立公然侮辱嗎?】
相信大家都有理智線斷掉破口大罵的經驗,而罵人最後上法院被判公然侮辱的新聞也不少見,那到底怎麼樣的情況下會被判公然侮辱呢?
日前有位主管,罵屬下「豬隊友」、「你的腦袋有沒有出狀況啊」、「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等語而吃上官司,然而雖然最後這個案子被判無罪,但我們可以藉由這個機會觀察法院最近對公然侮辱事件的趨勢。
🎸符合這些要件才會成立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顧名思義就是要在公然的情況下對他人侮辱,更白話一點就是在「讓人可以聽得見、看得見、知情」的狀況下,對「對方」做出「侮辱人格、名譽、尊嚴」的言行。所以「公然」、「特定對象」以及「貶低人格的言行」都是成立公然侮辱的要件。
🎸近期法院的趨勢
雖然近期很多有關公然侮辱的案件在檢方就直接被以不起訴的方式處理掉了,但是實際到法院的案件,以109年間法院審理的公然侮辱案件,被判決無罪的者比例小於10%,可見案件進到法院,法院認為公然侮辱的責任是蠻有可能成立的。
🎸法院認為不成立公然侮辱的理由
排除掉證據不足外,會被認為不成立公然侮辱的理由,不外乎就是「非公然」或是「沒有侮辱人格、名譽、尊嚴」。而公然是指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可以知悉這個侮辱行為的環境,例如即使兩人獨處在空教室,因為其他同學是隨時可以進到教室,所以仍會成立公然的環境。至於罵的話有沒有侮辱人格、名譽、尊嚴,法官會就該侮辱言論前後的對話、情境、佐以事件綜合判斷,舉例來說,當罵人的人原本就猜忌對方有偷竊行為,而出言說:「你這個小偷!」,此時有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易字第 530 號刑事判決)認定為這樣不屬於侮辱的言論,而不成立公然侮辱。
🎸本件不成立公然侮辱的原因在這!
「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有豬隊友。」這是主管對部下所說的話,法院認為這句話並不完整,而無從得知主管所說的「豬隊友」是否是特定指該名部下。「你的腦袋有沒有出狀況啊」、「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法院則是認為這是基於事實而對於工作表現所做的評論,並沒有超越言論的合理範圍而有侮辱人格、名譽或尊嚴的情事。
綜合以上,法院認為這個案子不成立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罪舉例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對於政府施政森七七,罵政府有罪嗎?】
日前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否決中天換照申請,大批民眾前往抗議,大罵NCC侵害新聞自由,並撒紙錢表達自己的不滿。對於政府施政不滿意,而罵政府機關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侮辱公署罪」是為了保障國家權力、制度與公任務的運作順利
「侮辱公署罪」規定在刑法140條第二項,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在刑法上,會被處罰的犯罪背後,都有需要保護的重要利益,本條要保護的除了公務員個人的人身、名譽,與公署及其中的構成員外,主要是「公共利益」。
國家公權力、法律制度與公任務需要公務員以公署的名義來執行,保護公署不受到侮辱,以維持機關的威信,其實就是間接在保障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法律制度的運行與公任務的達成,避免國家的可靠性與可信性受到動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易字第765號刑事判決參照)
🎸必須有「侮辱」的行為與意圖,才會成立侮辱公署罪
覺得政府政績很差不能罵嗎?只要罵政府機關就會有罪嗎?罵政府機關是不是有罪,首先必須看罵的人是不是有「侮辱」的行為與意圖。
「侮辱」指的是沒有指出具體事實,而抽象、公然的嘲笑與叫罵,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應該容許多元的聲音存在,不應該輕易地扼殺人民對政府施政自由討論與評論的空間,對人民的言論自由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所以必須是沒有對於政府機關提出具體指摘,指出公權力如何施行不當,而是僅以抽象侮辱性言詞貶損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尊嚴,才會成立侮辱公署罪。
舉例來說,罵政府「幹你娘」、「幹你祖公媽」這些日常生活十分常見,用來貶抑別人社會性評價的粗鄙用語,貶低機關的地位及尊嚴,使機關難堪並貶損社會評價,就有可能成立侮辱公署罪。但如果只是因為評論通傳會不給中天換照,是介入新聞播製內容、干預新聞自由,而到通傳會門口抗議,具體的表達對政府機關施政的不滿,則不會構成侮辱公署罪。
即使刑法上有侮辱公署罪大家也不必太過害怕,實務上該罪成立的機會頗低,不需要認為只要罵政府就會被抓去關。公署是為了人民而存在,監督政府施政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當人民越關心國家的所作所為,提供意見討論施政可以改進的空間,國家才有更進步的可能。
公然侮辱罪舉例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除了玄彬之外,
最近最喜歡的就是李律師這篇了啦😂
#必讀
黃醫師誠心建議:
小三也不要太難過:
經此一事 多長一智
女性政治人物或候選人其實不需要利用身材優勢討好選民或當權者,
就像男政治人物也不需要出來模仿克里斯多福李維一樣,
祖師爺說得巧妙:
「既然胸部大就不要委屈,
應該要找帥的,
很多人都騙自己這男人有內涵,
其實真的只是不帥😂」
黃醫師要鄭重喊話:
line 趕快推出愛的迫降貼圖吧
😝😝😝😝😝😝😝😝
玄彬 &祖師爺信徒黃醫師敬上
#律師執業心得
政壇的外遇事件我實在很不想評論,以免被人家說我有政黨色彩,我是真的沒有黨派,哪邊錯我譙那邊啊。BTW在那邊靠腰口罩物流費7塊的是在哈囉?!使用者付費原則不懂啊?
只是,我覺得媒體太厲害,看了影片拍的很鉅細彌遺,當事人應該都會出來道歉🙇吧!
接下來套路就是
女生哭求社會原諒(怎麼不是正宮?)
男方最後回歸家庭👪
畢竟都還有長遠的政壇路要走
聽說才女生大自己女兒五歲,真的胃口很大😏
正宮在家繼續忍氣吞聲?!暗夜拭淚?!
媒體幫妳蒐證成這樣,該告的就告一告,該叫男生把該賠償的錢都賠一賠,一個月14萬還能白天按摩陪妹吃麥當勞,實務上真的很多正宮都蒐證不到這麼有力的證據吶!
最近聽了很多正宮的心情,說來說去都是顧全大局而忍氣吞聲。
運氣好的,證據多的,小三舉白旗投降
運氣差的,蒐證不到的,小三囂張的侵門踏戶
最近大法官要討論通姦罪除罪化,其實我不是很同意,因為常常正宮為了蒐證這種秘密性的外遇行為,正宮往往都是冒著被反告妨害秘密的風險。
通姦除罪化後,告民事賠償也是要證據,依然還是要蒐證,畢竟證據多而且關鍵或確切,賠償金额也容易提高。
結果會不會變成正宮拿了錢但也背負妨害秘密刑責?雖然大多可以易科罰金,但是等於正宮還是因為要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付出相當的代價。
外遇的人卻只要賠錢了事?!也不會有刑責?!
而且往往最後都是男人拿錢出來解決,但那些錢本來就是男人該為原生家庭付出的錢吶,等於還是處罰正宮。
有誰願意家庭被破壞然後拿錢了事的?!
一個家庭的不容易,真的得經歷過結婚生子,從無到有,多少爭執和好,多少血淚交織,多少心寒心酸,多少快樂悲傷,才能了解。
大法官第554號解釋提到,刑法通姦罪是期待婚姻中配偶互守忠誠義務,其預防功能有三:一、社會生活的基本規範;二、增強人民對婚姻的尊重;三、維護婚姻與家庭制度。
通姦罪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並傳遞不要與人通姦,破壞婚姻的重要價值。
而婚姻是社會的根基,就是重大公共利益,入罪根本剛好而已。
空口罵人「幹 !破麻!」有事(公然侮辱)
真正行動「幹 破麻」反而沒事(通姦除罪)🤷🏻♀️
(怎麼那麼會舉例啊我🤣)
Anyway趁還沒除罪化,該告能告的趕快告一告,等真的除罪了,想告還沒得告吶🤣(這算廣告文嗎?)
*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法律用髒話講比較好懂
#李怡貞律師
⚠️預約法律諮詢請洽
☎️📞 02-2702-0208
官方line帳號:@willwin
Line🔗:http://nav.cx/29C6FzZ
Telegram: https://t.me/lealawyer (公佈欄)
#公司法律顧問
#一般民刑事訴訟
#契約撰擬審定
#見證簽約
#離婚監護權 #遺產爭訟 #侵害配偶權
公然侮辱罪舉例 在 公然侮辱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公然侮辱 · 莫名奇妙被打還要被告傷害罪⋯跪求法律系或有法庭經驗的大大指教 · 加藤智大的弟弟最後自殺了 · 東海大學的女同學注意,誇張社團偷拍放在網路上,還公開用言語 ... ... <看更多>
公然侮辱罪舉例 在 在網路打上不雅文字算侮辱嗎? (第2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你說既然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 公然侮辱罪是刑法309 條, 罰責只有三百元 ... 四、舉例說明如下:例如:法院公開審判之法庭,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在場旁聽,自屬該 ... ... <看更多>
公然侮辱罪舉例 在 律師談吉他- 【用貼圖也構成公然侮辱?】 在Line用網路上的梗 ... 的推薦與評價
從立法目的上來看,公然侮辱罪是要保障「名譽」不受侵害,但究竟名譽是什麼?這其實很抽象。 舉例來說,你會因為別人罵你白癡,就真的被別人當作是白癡、名譽因此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