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劇場排練週末的演出。
訊息一直跳,臉書、IG、Line都收到很多很多來自四面八方的關心,謝謝你們啦。
說實話,我不好,身邊的朋友都知道我哭點多低,這雙大大的眼睛不但愛笑還十分會流眼淚。尤其是收到媽媽的訊息,看第一行眼淚就快噴出去,只好關掉手機乖乖排練。
若不是這幾年一而再、再而三受到莫名的挑釁與惡意,若不是嘗試了無數次的理性溝通卻始終沒辦法得到改善,若不是多次強調的底線卻依然被蓄意踐踏甚至加上噁心難受的公然侮辱,我想那麼會忍耐的我不會出此下策。
我很愛惜羽毛,但這些惡意會讓我不得不認為,爸媽說年輕不要談戀愛果然是真的,不然長大會被挖出來嘲笑;也會讓我深刻覺得生為女性我真的很抱歉,這是否就是原罪。
太多太多話想說,但我又捨不得愛我的人為我難受。
正好今天有一篇專訪內容很適合分享給你們:
————
「是沒有不能開的玩笑,只有不好笑的喜劇演員,但是有個但書,就是你要承擔所有的後果,就是言論自由的背後,你要負責,我覺得這件事超級重要。」
單口喜劇的舞台上,話題真的百無禁忌嗎?聽到這個問題,龍龍瞬間認真起來;為了自己說的話負責,並且同時擔起被被討厭的結果,這是她在寫段子時,必須扛住的壓力。
一個喜劇演員常把生活的大小事情,變成舞台上的笑哏,龍龍的感情生活,自然也是拿來發揮的一部分,但她強調,寫自己身邊的人,一定都有徵求同意,甚至客家前男友的段子,還有給前男友審稿。如此小心,不只是想保護戀情,更是怕段子講完,影響到當事人的生活。
「在台上跟大家分享我的生活、想法,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有魔力的事情,生活中開心或不開心的事情,可以得到共鳴,然後大家也因此覺得,哇我的人生好像好一點點的時候,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身為女性脫口秀演員,龍龍坦言,過去不管是因為性別、年齡、還是段子內容,大家都有很多意見。但在舞台上,只要夠好笑,夠敢講,就能講出所有想說的話。因此不在乎外界標籤,把自己面對爛事的勇氣,轉化為觀眾捧腹的笑聲,就是龍龍在麥克風後,沒有說出的溫柔。
————
期待雨過天晴,讓我寫成笑話,再和你們一起大笑。
祝我明天首演順利❤️
第一次正式出演舞台劇,終於圓夢,好緊張喔!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Introduct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酸民留言#網路霸淩#匿名留言#人身攻擊 蕾咪有許多網紅朋友受憂鬱症所苦,其原因不乏網路留言攻擊,很多人以為匿名留言就沒事,但你可是大錯特錯呢!蕾咪這次想與大家分享當你遭到網路言語霸凌、人身攻擊等時要如何提出告訴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要輕易放過那些說話不負責任的人。雖然我們身處一個言論自由的世界,但絕不...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的推薦目錄: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龍龍的沒梗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Introductio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米克瑞 MickRayTW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Re: [其他] 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開庭? - 看板PttLifeLaw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問題] 妨害名譽案開庭所在地問題- LAW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方浩鍵律師- 《#知識專欄》什麼是以原就被原則? 在做諮詢的 ...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關於Dcard提告- 閒聊板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以原就被刑事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PTT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以原就被刑事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PTT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聊天群組使用歧視詞彙挨告遭判公然侮辱罪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問題] 被告了怎麼辦... - LoL - MYPTT 的評價
- 關於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WomenTalk板 的評價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天價便當❗️
.
一個便當,要花你三萬多元?
這怎麼可能…!!!
但原來…是有原因的啊………
———————————————————————
今年三月底,
一輛大貨車在國道3號苗栗通霄交流道附近,
違規紅線停在128縣道旁,
司機下車買便當,
通霄警分局警員取締開單,
罰鍰300到600元。
不過大貨車司機竟上網詛咒警員
「出勤被車撞」、「生兒子沒XX」,
由於涉嫌公然侮辱,
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偵辦。
最後在偵查庭訊中,
貨車司機同意捐3萬元做公益,
才獲得不起訴處分,
算起來一個便當花了3萬300元。
.
【DJ本人認為...】
結論:這就是不會控制情緒的代價!🤷♂️
.
(新聞節錄出處:中廣新聞網)
.
【今日節目單元】
1、小週末的黑皮歌
.
大家可以在這裡討論今天的節目,
來.一.起.聽.節.目.和.蓋.大.樓.吧.!!!!!!!!!!!!!!!!!!!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免費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edu.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Introductio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酸民留言#網路霸淩#匿名留言#人身攻擊
蕾咪有許多網紅朋友受憂鬱症所苦,其原因不乏網路留言攻擊,很多人以為匿名留言就沒事,但你可是大錯特錯呢!蕾咪這次想與大家分享當你遭到網路言語霸凌、人身攻擊等時要如何提出告訴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要輕易放過那些說話不負責任的人。雖然我們身處一個言論自由的世界,但絕不代表你可以輕易傷害別人。
註: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指的是特定領域有影響力的知名人士。
如果喜歡這個影片,別忘了點讚訂閱分享呦:)
---
可以看到更多的蕾咪~
訂閱蕾咪PressPlay專業知識服務→ https://app.pressplay.cc/CFP
想看蕾咪IG限時動態→ https://www.instagram.com/ramihaha/
想找蕾咪FB留言聊天→ https://fb.com/ramihaha.tw/
觀察蕾咪旅遊部落格→ https://ramihaha.tw/
---
可以看到更多影片!
【理財教學】賺超過薪水?邁向財務自由!被動收入與主動收入差在哪?
❤ https://youtu.be/JeblgTqh_J0
【投資教學】買進就下跌、股票被套牢怎麼面對?基礎3種投資策略解密!
❤ https://youtu.be/XHQ52YkGcOo
【理財教學】保險原來這樣買?我適合哪種保險?基本保險觀念剖析!
❤ https://youtu.be/dDb2ROuaLB8
【理財教學】擺脫月光族!SOHO族、自由工作者必看3招理財術!穩定收入又能加薪!
❤ https://youtu.be/BOWf0hpBh7U
【投資教學】美股投資選股策略快速教學,4本經典好書入門推薦!
❤ https://youtu.be/JGT-jUj4cL4
歡迎有更多的理財問題,可以留言跟我說,
我會挑選適合的問題,錄製更多教學影片囉!
希望從這理財的小小習慣去改變我們彼此的生活啦!
歡迎訂閱蕾咪的頻道喔:)
※這不是商業影片! ^^
※This is NOT a sponsored Video.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LuBcQYtiJBY/hqdefault.jpg)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集主題:「一不小心就被吉:白話的生活法律對策」新書介紹
專訪作者:雷皓明 律師
內容簡介:
●說人話●
【網路、交通、租屋、婚姻、遺產、性】
令你憂心的生活法律大小事,
資深律師白話說給你聽。
怎樣會觸法?怎樣好脫身?怎樣能還擊?
生活法律對策,律師親切解釋,讓你秒懂。
滑手機傳張圖也會挨告!簽好的租屋契約竟無效!
法律條文好難懂,因為沒人簡單說給你懂。
抱緊你的權益,遠離飛來橫禍,
就從這本書開始!
‧在網路上,對著別人的虛擬角色謾罵,也算妨害名譽?
‧只是轉貼個長輩圖,竟然侵犯著作權?
‧他罵我「馬英九」、「陳水扁」,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
‧知名品牌賣我淘寶貨,算不算詐欺?
‧被車子撞了,可以要到多少賠償金?
‧明明是路上交通標示不清,警察卻開我單,合法嗎?
‧房東可以隨便闖入我跟他租的房子嗎?
‧訂婚的聘金,一定要一次給一大筆錢嗎?
‧爸爸從沒養過我,如今我卻得扶養他?
‧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私生子,有權分遺產嗎?
明明活在法律的世界,我們卻誤以為法律和自己不相干,愈是不了解,愈是一不小心就被告,甚至被人吃乾抹淨還外帶!
因此,資深律師精挑六大生活面向:網路、交通、租屋、婚姻、遺產和性,舉生活常見事為例,親切、精準,解析你我最關心的日常觸法擔憂和法律糾紛,並說明事件發生時,我們自己就可以做到的,最基本的簡單處理原則。
學會做好「事前預防」,就能免除事後處理的歹戲拖棚,不再勞心、費時又傷財。
作者簡介:雷皓明律師
●現任: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擔任:新莊調解委員會諮詢律師,法旭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
●曾任: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律師,正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大恆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學歷:師大附中畢,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輔仁大學財經法研究所碩士
做律師前,覺得那些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律師厲害到不行。
做了律師以後才發現,黑仍然是黑,白仍然是白,總是嘗試顛倒是非黑白的,往往沒有好結局。
但面對黑、灰、白,其實法律有一套合理的解決模式。好的律師是盡其所能,和對造、檢座、法官,從不同的角度,依據法律,找出公平的解決模式。
期許自己做個好律師。
希望盡可能地多說,不求認同,但求討論。因此,設立臉書粉絲專頁「律師談吉他」,與粉專「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合作架設法律知識網站「LawPartner法律好朋友」,並在Ettoday新聞雲、關鍵評論網、1111人力銀行等媒體平台固定發文,期待讓更多人明白:法律,不全是打架比立法熟練的立委們的利益交換,或是恐龍法官們的恣意妄為,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是我們一群學法律的人和遇到爭執後選擇勇敢爭取的當事人,真正思考過,並努力爭取過的產物。
然後有一天,當你們覺得法律偏離了你們心中的正義價值時,能勇敢地站出來,辯論、爭取或抗爭。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bWrJ7uBuylQ/hqdefault.jpg)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米克瑞 MickRayTW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我想,種族歧視到處都有,台灣與美國、歐洲與非洲......
但我們該努力的是正視我們的歧視行為,然後檢討與改善
而不是每每種族歧視被提出來就蒙住自己的眼睛然後指尖先指其他國家。
台灣加油!
瑞門原文:
這是2015/10/15 晚上7:40左右於台灣的台北捷運大安站轉乘紅線發生的一起妨礙名譽之公然侮辱事件。
這是一起標準的種族歧視進而引發的行為。
該名陌生男子在人潮壅擠的下班時間,台北捷運車廂內,對我和我女友大發他個人被各方媒體洗腦的種族歧視的偏見。
而自己強調“這不犯法”、“這沒有罪”,種種都證明了台灣目前對於“種族”和“歧視”的整個法律的體系其實根本還未健全,
才讓該名男子如此囂張、誤會他的行為很合理、無罪?
在台灣,這浮不上檯面的隱形霸凌,是較為偶爾會看見如此激烈的行為。
但這是存在的。這是種族歧視。
如果只是由“外表”和“工作”與“現金”去評斷一個不認識的人、直接對一個人下評論...這樣的行為不是無知是什麼?
真正可怕的是該名陌生男子極為明顯的自卑情結,不停的要我證明身上的現金、不停地對我人身攻擊、莫名其妙的謾罵。
這樣的自卑與無知,造成了文化交流的大忌-「歧視」。
這是我在台灣第三次遇到發生在我身上的情況。我必須說,每一個國家都有這樣的情況。
只是一般這種標準的刻板印象加以進化的想法只會躲在腦袋裡、心中,
一般人面對與處理時是比較不會如此將偏見的仇恨展現得如此淋漓盡致。
這一次遇到的,是在一個公開的地方,他所說的每一字每一句不是人身攻擊,就是刻板印象。
這是非常標準對於“種族”所引發“歧視”的經典範例。
想訂閱就訂閱吧!!! =)
英文頻道:MickRay
https://www.youtube.com/user/MickRayChung
跟蹤我:
Instagram: http://instagram.com/yunray_chung
Twitter: https://twitter.com/YunRayChung
Tumblr: http://mickray-chung.tumblr.com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S04VNuLv8bU/hqdefault.jpg)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的推薦與評價
就不能「以原就被」?...(恕刪). 其實很多人講話都不先查證,隨便講講人就溜了,網路案件報案機關管轄有幾種類型: 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 ... ... <看更多>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問題] 妨害名譽案開庭所在地問題- LAW 的推薦與評價
CZXtar3年前, 16F以原就被原則,換作你是被告你會願意跑去原告所在地嗎06 ... JustSad23年前, 33F有人公然侮辱被關,應該很悲淒……06/05 03:27. ... <看更多>
公然侮辱以原就被 在 Re: [其他] 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開庭? -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Thursday (jdjfhiojfihojgdpjdppih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
: 之前看文章寫原告必須到被告方的地檢署開庭
: 但是我親戚甲發生的案例卻不是這樣
: 住基隆的甲告住屏東的乙公然侮辱
: 結果地檢署傳票卻是要原告甲跟被告乙到甲報案的基隆開庭
: 問題:
: 1.
: 請問現在的制度又改成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開庭了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到哪裡開庭涉及到的問題是法院管轄權的問題
基於公平審判的原則
管轄原則上都是法定的,尤其是刑事訴訟
民事訴訟部份就如同原po所言,原則上是以原就被
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提告
不過例外基於私法自治而允許雙方當事人合意選定受訴法院
但你所提的事實,是屬於刑事訴訟的範圍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由於是依照地域範圍來劃定受訴法院的,所以稱此管轄為土地管轄
所以一個刑事案件可以管轄的法院,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案件或情形外
可以管轄的法院有四個
1.犯罪發生地
2.被告之住所地
3.被告之居所地
4.被告之現時所在地
任何一個法院均可以合法管轄,因此哪個法院受訴就必須到該法院去
而檢察署是設於法院,因此檢察署的管轄範圍與法院是相同的
原po的情況還在偵查階段,所以管轄的部份就把上述法院抽換成檢察署即可
而原po的情形是犯罪地在基隆,所以向基隆地檢署提告之後,就由該地檢署管轄
被告就必須到基隆地檢署應訊,並不是基於原告被告的關係來決定受訴法院的
以上
如果有錯還請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9.156
※ 編輯: awanderer 來自: 59.115.199.156 (01/17 22:34)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