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與新新聞合作的《王雪紅假公益真投資》、2018年與財訊合作的《戳破台灣地王接班人公益神話(林堉璘公益信託》、2019年與蘋果合作的《王永慶204億社福基金左手捐右手》迄今,已經過了四年半,被我採訪或波及(騷擾)的單位,從行政院(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立法院(幫我開公聽會,不需要一毛錢喔)、司法院(王雪紅控告我的官司)到現在,連監察院出面關切了...(天公伯阿,你終於睜開眼了😭😭😭)
監察院因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入主中嘉案,注意到國內信託法中對於公益信託法規疏漏以及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怠於推動修法的現況,並花了半年的時間,完成了這份長達四十多頁的調查報告。
監察院8月中於監察院網站公告,報告中點名林堉璘公益信託、王長庚公益信託、主愛公益信託等十大公益信託從事公益比過低,信託資產皆以(未)上市櫃股票為主,顯有公益信託控股化之嫌,並作成五點結論責成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盡速修法改進,避免因信託法規疏漏導致國內公益信託變成財團避稅工具。以下為報告監察院調查報告的重點摘要。
第一,國內十大公益信託之信託財產龐鉅,部分於成立後受贈高達數十億元至297億餘元之股票,惟當中有部分之公益信託,每年度孳息收入及用於公益活動支出占信託財產之比例極微,從事創設目的活動之能量偏低,公益性明顯不足。為促使該等股權信託積極從事公益活動,落實公益目的,亟待法務部及財政部儘速修法及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落實監督。
其中,財政部建議「於信託法明定公益信託之年度支出不得低於信託財產總額2%或年度收入總額60%,以避免閒置財產持續積累,並充分發揮信託得動用本金之功能。」
第二,信託法如經修法後,明定除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對單一公司持股比例超過該公司資本額5%,惟因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如新法通過施行後,仍有賴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透過行政指導之方式,或由賦稅機關透過租稅相關規定,藉以輔導或敦促其將該信託財產作為公益支出使用。
第三,國內十大公益信託之捐助對象多有為關聯之公益團體及公益信託者,衛福部及教育部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允應秉其權責就公益信託最終受益對象是否屬不特定人之情形持續加強追蹤查核,必要時尚應促其說明釐清,以符合受益對象為不特定多數人之公益性目的。另,藉由公益信託與關聯之財團法人間轉手捐贈之安排,一筆公益支出在現行稅法下恐有可享多次免稅效果之虞,未盡合理。法務部與財政部允宜妥謀善策,俾免公益信託捐助關聯公益團體及公益信託之行為淪為避稅管道。
報告中點名,王長庚公益信託從民國104-107年總捐款中有96%捐給自家財團法人基金會,總金額逾11億元;宏泰集團的林堉璘公益信託與漢民集團的葉慈公益信託也高比例捐款給自家的財團法人基金會。監察院並要求法務部跟財政部宜妥謀善策,以避免公益信託淪為財團避稅管道。
第四,國內十大公益信託於信託契約賦予諮詢委員會就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依法務部相關函釋,恐與公益信託制度有違,除教育部已督導林堉璘宏泰公益基金修正信託契約外,衛福部及內政部卻迄未監督主愛公益信託、信望愛公益信託以及王長庚公益信託等其餘公益信託契約之修正,內政部並表示宜於信託法修正時具體明文規定。
第五、我國稅法規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須為信託業者方享有租稅優惠,排除環境或文化資產保存等類之「經營型」公益信託享有租稅優惠,因此目前實務上多以捐助其他公益團體及個人之方式執行。財政部表示將研議放寬符合一定條件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擔任受託人之可行性,允宜儘速推動修法,俾落實租稅中立性原則。
最後,謝謝監察院願意關切信託法對於公益信託規範不足的問題,並對國內十大財團成立公益信託的慈善支出現況提出質疑,並敦促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盡速修法;然而,我認為還是有些遺珠之憾,並將於日後陳述我的意見。
#時光飛逝法務部修法牛步🙄
#教富人成立信託避稅課程如雨後春筍地開😂
#十大財團公益信託慈善支出比仍低
#中國信託未將全部託管公益信託財報公布在網
#不捐錢的仍舊不捐錢
#不公告的仍舊不公告
#假公益真投資的還是在投資
#藍綠都一樣面對財團都束手無策😡
#把全民當塑膠
#沒關係我會繼續寫下去🤟
#烏龜比氣長我有養🐢🐢
#謝謝好友告知報告出爐🙏🙏
#監察院調查報告全文連結
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31975
公司受贈資產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怎樣才算千金小姐?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76566302.A.1AD.html
真是個太好的問題,平常報章雜誌、新聞台以至於巷口歐巴桑,嘴巴裡都會用著「千金小姐」一詞,卻總是沒有人認真討論何謂千金小姐? 有沒有明確的方式能夠定義何謂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一詞,在當代生活中,總避不了和名媛、貴婦掛在一起,但千金小姐真是如此嗎?
齋主認為要從兩方面討論千金小姐,一是物質面,另是文化精神面。
在物質面,這社會的有錢人實在太多,我們難以定義擁有怎樣財產家族的女兒能算是千金小姐。不過思前想後,決定以台灣規定父母贈與兒女的每年限額來描述。法律規定每人每年的免稅贈與額度是220萬元,若父母兩人共同贈與一個兒女,則從出生到20歲的總額是8800萬元。考慮到父母可能有多名子女,我們就不負責任一點假設為兩個子女,則到20歲成年時,理應會有4500萬的贈與總額。這種金額看起來很大,但比起真正富有的家庭來說真的只是九牛一毛,也可能只是鉤著了千金小姐的最邊邊而已。
當然,富有的家庭不會只用贈與的方式來給予資產。各類的金融工具都能效勞,包含境外資產轉移、壽險保單、新分類金融商品、境外公司股權轉移等等,都能有效地贈與。不過隨著身價越高,自然方式越高,但這種基本的方式依舊多少會使用。當然存有例外,像是連勝文的小孩在2歲時,已經有了3000萬的現金存款。這種遠超齋主所定義的財富,自然不需要思考贈與額的問題。加上齋主我並不想要把「千金小姐」在物質層面的定義寫得太過狹義,以免遭受抨擊不知人間疾苦。大抵來說,在女兒成年時,若已經受贈4500萬的免稅額,或已經持有8000萬以上的資產,應該就能多少滿足「千金小姐」在物質上的定義。
文化精神面上,最重要的是一種感覺,你會有種這位小姐似乎永遠都和你隔著一面不可名狀的透明氣場。生疏時,你會明確感受到疏離感,就像是隔著紙門對談;熟識時,那疏離感雖不再那麼深刻,但周到的禮貌依舊,兩人仍像隔層紗的關係。即便親密,也難以言喻那層覆於她之上的那股氣息是什麼。
真要舉例,我認為笑傲江湖中,任盈盈尚未露出真面目與令狐沖的言談,就有十足千金小姐的味道,而笑傲江湖即便到最終結局,讀者依舊無法完全理解任盈盈到底是真愛令狐沖,抑或只是單純利用令狐沖助其奪得政權? 這種朦朧又難以言喻的模糊,就是千金小姐通常會有的氣息。
千金小姐經常運用這股氣息,將事情導向到自己喜歡的發展途徑。像在一個聚會中,這些小姐們或許不愛出風頭而收斂鋒芒,但你總會覺得她似乎在無形中影響事情的發展,或許是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都在場中舉足輕重。
至於禮節文化,自然周到。不管是與人相處的應對,用餐的禮節,社交的輕重緩急等等自是不在話下。不過有一點,倒是特別值得拿出來說,真千金小姐從不輕言道出自己的來歷,總會有意無意的避開這類話題,畢竟有教養的人從不喜歡顯擺家世。
這年頭因為電視上整天談論名媛名媛,一堆不是名媛的卻想要成為名媛的女人,在媒體上形成群魔亂舞的局面。在這些人的觀念裡,名媛千金的重要特徵就是過很爽,所以凡事都請管家、僕人、外傭來打理。我反倒認為,這反而成了假千金最重要的特徵。
古早歐洲貴族的千金到了適當年紀,只要家學稍有淵源,肯定往修女院裡送。這些從小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到了修女院當然沒好日子過,從前僕人服侍好好的事情,現在全都得自己來。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讓這些千金小姐,懂得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幸福,靠著做些苦差事以及為他人奉獻犧牲,體會上帝為這世界所帶來的美好有多少,又有多少人過著苦日子? 作為貴族千金的自己,理應要擔起更多責任,要有更多度量,而不是靠著身分和財富蠻橫跋扈。當這些千金離開修女院,回到了自家領地或嫁給哪個貴族公子,屆時這些曾經吃苦的經歷,會讓這些女人習得勇敢、堅忍及奉獻的高貴情操。至於現代,確實有許多富有家庭,等到時機成熟,便會將女兒送往天主教學校就讀。
所以當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所謂哪個千金名媛說自己從不碰水做家事時,我簡直笑到不能自己;真正的千金當然碰水做家事,而且做得無比的好。
比較困難的反而是文化精神面。文化面上,反而是區分真千金和假千金的好方式。即便滿足千金小姐的物質層面,如果未能滿足文化層面,恐怕也難被別人視作「千金小姐」。相反,若你能滿足千金小姐的文化精神面門檻,就算沒有滿足於物質面的門檻,其家族若不是本身是掌握社會資本和人脈關係的政治家族,就是曾經家道中落的貴族。
雖然討論了這麼長的「千金小姐」,但齋主我卻覺得依然沒有觸及到其本質,不過仍是希望對齋友們有所幫助。畢竟比起「千金小姐」這個相對容易的詞彙來說,形容男性的「少爺」或「公子」二詞更難以描述或形容,靜待機會再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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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主認為要從兩方面討論千金小姐,一是物質面,另是文化精神面。
在物質面,這社會的有錢人實在太多,我們難以定義擁有怎樣財產家族的女兒能算是千金小姐。不過思前想後,決定以台灣規定父母贈與兒女的每年限額來描述。法律規定每人每年的免稅贈與額度是220萬元,若父母兩人共同贈與一個兒女,則從出生到20歲的總額是8800萬元。考慮到父母可能有多名子女,我們就不負責任一點假設為兩個子女,則到20歲成年時,理應會有4500萬的贈與總額。這種金額看起來很大,但比起真正富有的家庭來說真的只是九牛一毛,也可能只是鉤著了千金小姐的最邊邊而已。
當然,富有的家庭不會只用贈與的方式來給予資產。各類的金融工具都能效勞,包含境外資產轉移、壽險保單、新分類金融商品、境外公司股權轉移等等,都能有效地贈與。不過隨著身價越高,自然方式越高,但這種基本的方式依舊多少會使用。當然存有例外,像是連勝文的小孩在2歲時,已經有了3000萬的現金存款。這種遠超齋主所定義的財富,自然不需要思考贈與額的問題。加上齋主我並不想要把「千金小姐」在物質層面的定義寫得太過狹義,以免遭受抨擊不知人間疾苦。大抵來說,在女兒成年時,若已經受贈4500萬的免稅額,或已經持有8000萬以上的資產,應該就能多少滿足「千金小姐」在物質上的定義。
文化精神面上,最重要的是一種感覺,你會有種這位小姐似乎永遠都和你隔著一面不可名狀的透明氣場。生疏時,你會明確感受到疏離感,就像是隔著紙門對談;熟識時,那疏離感雖不再那麼深刻,但周到的禮貌依舊,兩人仍像隔層紗的關係。即便親密,也難以言喻那層覆於她之上的那股氣息是什麼。
真要舉例,我認為笑傲江湖中,任盈盈尚未露出真面目與令狐沖的言談,就有十足千金小姐的味道,而笑傲江湖即便到最終結局,讀者依舊無法完全理解任盈盈到底是真愛令狐沖,抑或只是單純利用令狐沖助其奪得政權? 這種朦朧又難以言喻的模糊,就是千金小姐通常會有的氣息。
千金小姐經常運用這股氣息,將事情導向到自己喜歡的發展途徑。像在一個聚會中,這些小姐們或許不愛出風頭而收斂鋒芒,但你總會覺得她似乎在無形中影響事情的發展,或許是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都在場中舉足輕重。
至於禮節文化,自然周到。不管是與人相處的應對,用餐的禮節,社交的輕重緩急等等自是不在話下。不過有一點,倒是特別值得拿出來說,真千金小姐從不輕言道出自己的來歷,總會有意無意的避開這類話題,畢竟有教養的人從不喜歡顯擺家世。
這年頭因為電視上整天談論名媛名媛,一堆不是名媛的卻想要成為名媛的女人,在媒體上形成群魔亂舞的局面。在這些人的觀念裡,名媛千金的重要特徵就是過很爽,所以凡事都請管家、僕人、外傭來打理。我反倒認為,這反而成了假千金最重要的特徵。
古早歐洲貴族的千金到了適當年紀,只要家學稍有淵源,肯定往修女院裡送。這些從小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到了修女院當然沒好日子過,從前僕人服侍好好的事情,現在全都得自己來。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讓這些千金小姐,懂得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幸福,靠著做些苦差事以及為他人奉獻犧牲,體會上帝為這世界所帶來的美好有多少,又有多少人過著苦日子? 作為貴族千金的自己,理應要擔起更多責任,要有更多度量,而不是靠著身分和財富蠻橫跋扈。當這些千金離開修女院,回到了自家領地或嫁給哪個貴族公子,屆時這些曾經吃苦的經歷,會讓這些女人習得勇敢、堅忍及奉獻的高貴情操。至於現代,確實有許多富有家庭,等到時機成熟,便會將女兒送往天主教學校就讀。
所以當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所謂哪個千金名媛說自己從不碰水做家事時,我簡直笑到不能自己;真正的千金當然碰水做家事,而且做得無比的好。
比較困難的反而是文化精神面。文化面上,反而是區分真千金和假千金的好方式。即便滿足千金小姐的物質層面,如果未能滿足文化層面,恐怕也難被別人視作「千金小姐」。相反,若你能滿足千金小姐的文化精神面門檻,就算沒有滿足於物質面的門檻,其家族若不是本身是掌握社會資本和人脈關係的政治家族,就是曾經家道中落的貴族。
雖然討論了這麼長的「千金小姐」,但齋主我卻覺得依然沒有觸及到其本質,不過仍是希望對齋友們有所幫助。畢竟比起「千金小姐」這個相對容易的詞彙來說,形容男性的「少爺」或「公子」二詞更難以描述或形容,靜待機會再來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