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恩師永世情
我的哈佛法學院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於7月1日歡度九十歲華誕,受業學生為他出版紀念文集。我這篇在書的序文裡,希望您喜歡。
一個人是否幸運,除了是否投對胎,還要看在人生路上,有否遇到恩人、貴人。
像我這樣,30歲得癌症,36歲牢獄之災,60歲挨子彈,卻還能活下來,並堅毅地走下去,其實是天底下最歹命的人。但我很少自怨自艾,總覺得既然人生在世,就該認真過日子,不要虛晃一招,越是橫逆,越需堅毅。
曾經擔任哈佛法學院副院長的孔傑榮教授(Jerome Alan Cohen),年輕時擔任大法官的書記官,後來也擔任國際商務律師,但他的大半人生都奉獻給青年學子,不只在美國,也在中國大陸,而且周遊列國弘揚人權法治,堪稱門生遍天下,造就許許多多的各國法政人才,因而享譽國內外。最難能可貴的是,孔傑榮一生行俠仗義,不畏威權,亞洲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都是他關懷的對象,因他挺身救援,奮鬥有成的不知凡幾。
ㄧ、哈佛憶往
本人有幸成為他的受教門生,親炙其身教和言教。從他恢宏的國際觀和堅定的人權法治觀潛移默化中,我一步步走出狹隘的島國意識,更一步步邁向挑戰威權獨裁的險峻之路。
希望有機會到哈佛大學深造是許多青年學子的夢想,而我能夠圓夢是在1977年的時候,但在感謝孔教授之前,我得先感謝曾經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研究所研究,孔教授的得意門生張富美姐。
1976年夏,我應邀到美國各州巡迴演講,當時我因在台灣提倡新女性主義而小有名氣,連遠在加州史丹佛大學擔任研究員的張富美博士都知道我。她熱情地招待我住她家,我們一見如故,她對我在台灣推動婦運備受打壓十分心疼,聽說我有心出國深造,就主動為我寫推薦信給孔傑榮介紹我。
記得我從美國西岸飛到東岸,在紐約及波士頓演講結束後,有天下午我自己摸摸索索走進哈佛大學,在Law School 的Pound Building 4樓找到孔教授辦公室。我一進門便被他的秘書擋駕,因為我未事先預約。我說明我從台灣來美旅行,因無電話貿然前來,很抱歉。沒想到我提到「台灣」,傳進裡面的孔教授耳中,他自己就從裡面踱出來。我見到滿頭金髮身軀纖長的孔教授,好不感動!他說他收到張富美的信,心想過幾天我應該會去看他。他親切地問我台灣的婦女問題,我為何放棄婦運想到哈佛來。我告訴他我花了6年時間,台灣社會起了一些變化,但我受到許多來自政府的打壓,我需要暫時離開,再給自己充電。由於我過去在台大的優異成績,先前又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的比較法學碩士學位,我希望進一步研究美國的憲法,也想針對攸關婦女權益的民法夫妻財產制及刑法墮胎罪兩項作專題研究。
我們相談甚歡,在約略半個多小時的不速之訪結束時,他就告訴我:「妳回去準備,明年秋天歡迎妳來哈佛!」孔傑榮教授待人親切,令我倍感溫馨。原來我的哈佛不是夢!
我這一生有兩次在哈佛的經驗,第一次1977~78年,第二次1986~1989年。前者對我的命運起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後者對我擔任副總統預作準備的功夫。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哈佛,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也遊走中國和香港。
哈佛的校園既宏偉,又古邁,走在校園的每個角落,你都可以呼吸到古聖先賢的智慧。然而熙來攘往與你摩肩而過的各國留學生,卻又令你感受到世界的脈動和來自未來的挑戰。古、今、中、外,恰恰是哈佛的寫照。
當然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在Law School,其實就是Pound Building 和我住宿的Ames Hall。不只大多數課程在那,每週一次的lunch talk,東亞法律研究中心會邀請來自不同國家、不同主題的名人專家演講,這給學生無限空間的追索,熟悉或不熟悉的議題,聽過或沒聽過的講者,只要你肯花時間去參加,就可以一邊啃自己的三明治,一邊追隨主講者的演講而天馬行空。
就在午餐演講的機緣中,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是我此生第一次接觸到的世界名人。他當天講些什麼我已不復記得,但他熠熠光彩卻給了我深刻的啟示:「國不必大,但應該偉大!」當時我真覺得彈丸之地的新加坡總理,可以受到那麼崇高的國際尊榮,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我自己也有榮幸在開學後不久被邀請到東亞中心演講,我談論的是戒嚴統治之下台灣的婦女運動。由於我親身說法,而且語詞辛辣,當天的演講相當轟動,之後Law School 大家就都以新女性來定位我。
但我其實更想推銷台灣,讓進出那裡的人有機會認識台灣。機會來了!宜蘭籍的黨外前輩、台灣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宣布要回台參選總統,他當時舉家移居華府。在戒嚴統治時代「總統」是蔣家的專利,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傳承,雖然戴著「選舉」的民主口罩,本質上就是不民主,不容挑戰!
如今居然郭雨新想要挑戰蔣經國,自是好戲一場。我問孔傑榮,可否邀請郭雨新來哈佛演講?孔說:「Why not?!」我於是進行種種安排,時間訂在1978年1月10日中午,一時之間,Pound Building 裡裡外外貼滿「挑戰蔣經國的人」的演講傳單,一股興奮又帶詭異的氣氛在Law School 瀰漫開來。
有一位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後來的馬英九總統,氣沖沖跑去質問孔傑榮:「郭雨新是蔣經國的政敵,你為什麼要邀請這樣的人來?這樣會得罪蔣經國。」孔傑榮笑笑回答:「民主自由是哈佛大學的核心價值,威權的台灣總統選舉,有人敢於挑戰,值得鼓勵。What’s good for Harvard is good for me!」他還特別強調:「I don’t live to please anybody!」
以上的話是孔傑榮偷偷告訴我的,他當時面帶微笑,我卻聽得十分感動。終於,我的國家有人關心了,終於,我遇到一位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人。
孔傑榮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精神,對我產生的影響,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因為他不只作育英才,他其實捍衛人權,醉心民主無以復加。韓國反對派領袖金大中被日本遣送回漢城,遭朴正熙逮捕下獄,孔傑榮挺身相救,並邀請金大中到哈佛擔任訪問學者。菲律賓反對派領袖艾奎諾在馬尼拉機場遇害前,其實也曾在哈佛擔任訪問學者。孔的芳名因此被菲韓等國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我問他怕不怕?他大笑:「被獨裁者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是一項殊榮!」
我在哈佛那一年,正值法務部著手修訂民法親屬篇及刑法墮胎罪,我特別針對這兩項攸關婦女財產及健康權益的法律,參考多國立法撰寫兩篇論文,而後寄給法務部參採,當時部長李元簇是我在行政院法規兼訴願委員會時的主委,他特別回函致謝,並說已將我的論文發交研修小組參考,令我倍感安慰。
我也選修孔傑榮教授開的中國現代法制化課程,他對中國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研究,一直想促進他們的現代化。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共當局知道以法治國的必要性,因此選派好幾位青年學者到哈佛的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來,接受「資本主義法律教育」。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中國共產世界的青年,過去國民黨都用「匪」字冠稱中國大陸,在台灣的人一聽到中共,心裡不覺發毛。但在哈佛接觸到的都很文雅優秀,尤其發現他們人手一冊台灣的「六法全書」,這對中國推動現代法學教育,以及法律的擬訂助益頗大,至少不用再去翻譯硬梆梆的德文日文或英文,當然這對日後兩岸經貿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雙方溝通起來方便許多。
無疑地,孔傑榮教授在知識傳播上無遠弗屆,他對中國現代化的人權和法治十分關切,經常飛往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各地傳道、授業、解惑,有時不惜得罪當道,但他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化貢獻良多。不知中國當局知也不知?
他的周遊列國,既像孔子,誨人不倦,更像墨子,兼愛天下!因為看得出來,他一心一意就是想要讓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和台灣,早日民主和法治化,而用心培養來自各國的人才,便是可長可久的步驟。
二、燈蛾撲火
1978年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研究日子,是我這一生很重要的轉捩點,也是我認識「台灣」的關鍵性起點。指導教授孔傑榮當時是卡特總統的亞洲問題顧問,寫了很多探討對中國、台灣和美國關係的文章。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訪問中國甫歸,不旋踵美國批售雷達武器給中共,接著卡特即將與中共完成正常化關係的傳聞甚囂塵上,我擔心美國有可能會無預警地與台灣斷交,意識到一場難以避免的歷史性不幸就要上演,我特別到華府拜會國務院台灣科的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他的欲語還休,加深我的疑慮。
當時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報紙只能報喜不能報憂,甚至外交部長在立法院應詢時也保證台美關係沒有問題。我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回台將此訊息向國人同胞傳達。因爲1978年年底剛好有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我決定利用選舉活動提醒大家危機可能來臨,根本沒有想到要當選。
那時我剛得到繼續攻讀博士課程的獎學金,這麼好的機會令我很掙扎,就問孔教授是否該放棄獎學金回台灣?還是留在哈佛繼續攻讀博士?他說:「You are nobody here but may be somebody at home. Why don’t you work for your own country?」我下意識地開玩笑:「If I go home, I may be jailed.」他馬上回應說:「Then I will wave a flag for you in Taipei.」我倆大笑起來。
我一直記得這段對話,因為這場對話不只改變我的一生,也相當程度影響了台灣的前途,而且一語成讖。
決定放棄獎學金回台參選後,我沒有立即回台,相反地,我花了3個月的時間在世界最有名、中文資料最多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讀資料,撰寫「台灣的過去與未來」一書。由於擔心回台時在機場被沒收,就將資料和文稿拍成黑白膠卷,並將膠卷偷偷藏在衣服裡面,回台後再沖洗放大。當時有關台灣歷史的著作大部分的記載與論述都著眼在中國正史的角度。論土地,台灣不過中國大陸沿海一蕞彈丸小島;論人民,不過滄海中之一粟,都不曾真正以台灣本土作主體,予以客觀、公正地檢視和批判。於是我決定析理台灣過去的歷史,大膽地超越傳統中國本位主義,完全站在台灣的立場,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台灣史觀。
台灣有史以來不斷與異族接觸,並被異族蹂躪,台灣先民胼手胝足開疆闢土,結果仍難逃「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台灣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人一直都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不能真正當家作主。用台灣的心去看台灣史料,我看到過去所不知道的悲慘歷史。我邊寫邊流淚,但我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實已肇下禍端。
我請當時的黨外大老黃信介及康寧祥兩位指導我的文稿,他們都不置可否,我也知道十分敏感,甚至危險。為安全顧慮,我在內容上採取折衷方法:關於「台灣的過去」文字部分全部抽除,只留存圖片。至於「台灣的未來」部分,我原文照刊,因為它論述台灣問題的本質與美 – 中 – 台的三邊互動關係,更是原書的重點,也是選舉的主軸。
競選期間我一直抓住「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這個主題,設計成章回小說式的演講,每場內容不一樣,而且段落分明有連續性,每晚結束時還預告隔天的話題。如此一來,今天聽過的人明天還會來,而且相招逗陣來,於是一場比一場多,而我也一場比一場精彩。
一傳十,十傳百,我的演講在三、五天內居然變成桃園人的最愛,無論閩南或客家,也無分男女老幼,到了晚上爭相到我的政見發表會場來,事後傳出有夫妻因為搶著要聽我演講不做生意而吵架,而鄉下地方因為全家出動,回去發現家裡失竊等趣聞來。
那年的選舉正式活動,從12月8日到22日兩星期,23日進行投票。沒想到12月16日上午9點,美國總統卡特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分別在華府與北京同步宣布美中兩國將於1979年元月1日正式建交。當天中午蔣經國也以國家面臨緊急危難為由發布選舉停止的命令。消息傳來,舉國驚愕,聽過我演說的桃園人有人貼出「未卜先知仙女下凡呂秀蓮」的大字報。但不多久,極右派開始對我抹紅抹黑,我的競選總部民主牆上出現好幾朵向日葵,又散佈我是CIA 派回台灣的謠言,甚至傳聞我已遭到警總逮捕。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我的競選總部被迫關門,我的兄嫂及其子女接連幾天不斷受到恐嚇騷擾,甚至半夜三更都有人打電話揚言要放火殺人。
美台斷交,我原是第一個通報預警的人,卻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受害人。
我因擅長析論台灣前途而聲名大噪,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人權日晚會,原本沒有安排我演講,卻因當時特有的激越氣氛,我才在群眾三番兩次的大聲呼請下上台演說20分鐘。我演講時全場鴉雀無聲,大家聚精會神,甚至血脈噴張。
12月13日清晨,我第一個被捕,調查局從我背包搜出一串鑰匙後揚長而去,我隨即鋃鐺入獄。在調查局漫長驚怖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不只一次咬牙切齒地對我說:「高雄事件前半段應該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由妳負責。妳的演講太厲害,我們那晚大概有7、8萬人在現場,每個人都被妳感動後再回去影響3、4人,妳害國民黨損失30多萬票,我們不抓妳怎麼行?」我像一隻撲火的燈蛾,奔向亮光,自投羅網。
三、From Prison to Power
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不但第一個抓我,還判我12年徒刑,實際坐牢1933天。但國民黨怎麼也想不到20年後,它會被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陳水扁和「暴力叛亂犯」之一的呂秀蓮搭擋競選,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在2000年5月20日交出政權。
在我推動新女性主義的1974年暑夏,我因甲狀腺癌而開刀,復原情況大致良好,但1980年入獄坐牢後,因心力交瘁,加上母喪之慟,甲狀腺癌一度有復發現象。獄方安排醫師來診療,要我服用原子碘,但始終不讓我外出就醫。在那段病痛晦暗的日子中,忽然有一天,獄卒一大早把我叫醒,要我換好衣服,說要帶我去三總看醫生。我心想,原來病情加重了。
沒想到,下車進入三總,院長匆匆把我迎接進招待室,根本沒問病情,只說:「有一位美國來的教授想要見妳。不知妳願不願意?」我先是一愣,腦中忽然閃起孔傑榮教授。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孔教授來台出席江南案刑事審判庭,知道他人在台灣,但不曾幻想會有機會與他相逢。那時我失去自由已近兩千天,「自由」是最奢侈的幻想!
緊接著獄卒就把我帶出接待室,我一眼看到在走廊那頭的馬英九,他當時是警經國總統的英文秘書,他快步趨前跟我握手,把我帶進一間會客室,孔傑榮在國大代表周清玉陪同下來看我。他滿頭金髮,清玉姐送我一大把鮮豔的捧花,對照因服用原子碘而身心俱疲,形容枯槁的我,何等反差!我與孔教授久別乍見,恍如隔世,不自覺淚流滿面。他對我說道:「那年妳問我到底回台灣好,還是留在美國?我覺得如果妳能為自己的國家和同胞做事,當然比在美國有價值,我沒有堅持留下妳,才讓妳惹上牢獄之災,6年來我一直為此耿耿於懷。」
言畢,兩行情淚汩汩流了下來。旁邊的馬英九點頭應證:「孔教授不斷告訴我,他未能使妳早獲自由,深感歉憾。」
追憶這幕鐵窗生涯外一章,儒家所稱道的「師生之情」,原來可以超越血統國籍,置諸四海而皆準。其實哈佛法學院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生近百,孔教授桃李滿天下,居然會為7年前的一句箴言而對我如此信守、關懷,真是師生之情的現代佳話。
那天是1985年3月21日,一個禮拜之後,我就獲得「保外就醫」交保獲釋。回到桃園的家,記者們告訴我「上個禮拜我們就已得到妳會保外就醫的消息,我們來妳家等了老半天。」
經過探索,原來國民黨情治單位涉入華裔美籍作家江南(本名劉宜良)命案,引起國際轟動,本案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江南遺孀崔蓉芝委託深諳台灣法律,中文又甚流利的孔傑榮教授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在孔教授精湛的刑事訴訟技巧運作下,情治單位在該案的角色無所遁形。審判庭結束後,孔傑榮問負責接待他的馬英九,能否安排到監獄來看呂秀蓮?
馬英九回去請示蔣經國再回報孔教授:「依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得進入我國監獄。不過,剛巧呂秀蓮因癌症復發住院,所以明早我會陪您去三總看他。」
想必蔣與馬打的算盤是,就用呂秀蓮牌換取孔教授對江南案高抬貴手吧。不過,為了國家顏面,不能早上見面,下午就放人,因此我被延後一個禮拜才獲釋。後來我向孔教授開玩笑:「老師,您害我多關7天!」我們又相顧大笑。
我「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不許在公開場合出現,當然包括不得發表演說,對從政者而言,等於「軟禁」。偏偏剛出獄時很多人要訪問或請我演講,我覺得很為難,就想到能否以出國就醫為名再重返哈佛。謝謝孔教授,他不知費盡多少心思,透過駐美代表處代表錢復跟蔣經國交涉,終於1986年秋天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哈佛法學院的「國際法與國際人權」課程選課、演講,並且完成「重審美麗島」乙書的文稿。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劍橋,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原來我坐牢那幾年,孔教授獲准在中國和香港教書,兼擔任知名的 Paul, Weiss 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二度在哈佛,我一口氣待了3年,因此民進黨1986年成立時,未能躬逢其盛。1988年民主前輩康寧祥與同好創辦「首都早報」,這是黨外人士繼組黨之後,另一盛事。他來電催促我回台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打道回府。後來我並未加入首都早報,倒是在199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全職外交委員。
1996年11月21日,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發生,我臨危授命,在黨主席許信良強力徵召下,倉促補選縣長,獲得壓倒性勝利。
1997年3月28日就職典禮時,我特別邀請孔傑榮教授及當年推薦我的張富美姐參加。在縣府廣場人山人海的典禮中,孔傑榮教授特別用中文演說,有一句很動人的話,我永生不忘:
「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坐擁大位的人下台後,到監獄度其餘生。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慶賀的是,一位從政治黑牢邁向權力之位的呂秀蓮。」
From prison to power,是的,我為公義身陷囹圄,也因公義而掌有些許權力。「公義」是孔傑榮教授給他這位非典型學生的最佳賀禮。
從2000~2008年,我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更是迄今唯一連任8年的副總統。雖然權限有限,但在陳水扁總統授權同意之下,無論外交內政,我竭盡心力,善加輔佐。其中之一是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和「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
2013年,孔傑榮陪同他參與營救出來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來台,我特別安排他們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那是我擔任副總統時堅持保留並加以轉型改造的。
在出奇燠熱的午後,我帶他及陳光誠夫婦,在眾多媒體緊追之下,穿過一長排暗黑的囚室,再爬樓梯,走進2樓61房,當年我鋃鐺入獄的地方。一生為人權吶喊的人,終於親身體驗到失去人權的滋味。那天他和陳光誠都穿西裝打領帶,在陳舊狹小的囚室中汗流浹背。想必他們能想像當年我在鐵窗下,不只汗流浹背,還不知多少次淚流滿面呢。
一世恩師,永世情。從劍橋到台北,從學術殿堂到軍事監牢,孔傑榮教授與我的跨國師生情誼,也算曠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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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哈佛法學院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於7月1日歡度九十歲華誕,受業學生為他出版紀念文集。我這篇在書的序文裡,希望您喜歡。
一個人是否幸運,除了是否投對胎,還要看在人生路上,有否遇到恩人、貴人。
像我這樣,30歲得癌症,36歲牢獄之災,60歲挨子彈,卻還能活下來,並堅毅地走下去,其實是天底下最歹命的人。但我很少自怨自艾,總覺得既然人生在世,就該認真過日子,不要虛晃一招,越是橫逆,越需堅毅。
曾經擔任哈佛法學院副院長的孔傑榮教授(Jerome Alan Cohen),年輕時擔任大法官的書記官,後來也擔任國際商務律師,但他的大半人生都奉獻給青年學子,不只在美國,也在中國大陸,而且周遊列國弘揚人權法治,堪稱門生遍天下,造就許許多多的各國法政人才,因而享譽國內外。最難能可貴的是,孔傑榮一生行俠仗義,不畏威權,亞洲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都是他關懷的對象,因他挺身救援,奮鬥有成的不知凡幾。
ㄧ、哈佛憶往
本人有幸成為他的受教門生,親炙其身教和言教。從他恢宏的國際觀和堅定的人權法治觀潛移默化中,我一步步走出狹隘的島國意識,更一步步邁向挑戰威權獨裁的險峻之路。
希望有機會到哈佛大學深造是許多青年學子的夢想,而我能夠圓夢是在1977年的時候,但在感謝孔教授之前,我得先感謝曾經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研究所研究,孔教授的得意門生張富美姐。
1976年夏,我應邀到美國各州巡迴演講,當時我因在台灣提倡新女性主義而小有名氣,連遠在加州史丹佛大學擔任研究員的張富美博士都知道我。她熱情地招待我住她家,我們一見如故,她對我在台灣推動婦運備受打壓十分心疼,聽說我有心出國深造,就主動為我寫推薦信給孔傑榮介紹我。
記得我從美國西岸飛到東岸,在紐約及波士頓演講結束後,有天下午我自己摸摸索索走進哈佛大學,在Law School 的Pound Building 4樓找到孔教授辦公室。我一進門便被他的秘書擋駕,因為我未事先預約。我說明我從台灣來美旅行,因無電話貿然前來,很抱歉。沒想到我提到「台灣」,傳進裡面的孔教授耳中,他自己就從裡面踱出來。我見到滿頭金髮身軀纖長的孔教授,好不感動!他說他收到張富美的信,心想過幾天我應該會去看他。他親切地問我台灣的婦女問題,我為何放棄婦運想到哈佛來。我告訴他我花了6年時間,台灣社會起了一些變化,但我受到許多來自政府的打壓,我需要暫時離開,再給自己充電。由於我過去在台大的優異成績,先前又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的比較法學碩士學位,我希望進一步研究美國的憲法,也想針對攸關婦女權益的民法夫妻財產制及刑法墮胎罪兩項作專題研究。
我們相談甚歡,在約略半個多小時的不速之訪結束時,他就告訴我:「妳回去準備,明年秋天歡迎妳來哈佛!」孔傑榮教授待人親切,令我倍感溫馨。原來我的哈佛不是夢!
我這一生有兩次在哈佛的經驗,第一次1977~78年,第二次1986~1989年。前者對我的命運起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後者對我擔任副總統預作準備的功夫。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哈佛,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也遊走中國和香港。
哈佛的校園既宏偉,又古邁,走在校園的每個角落,你都可以呼吸到古聖先賢的智慧。然而熙來攘往與你摩肩而過的各國留學生,卻又令你感受到世界的脈動和來自未來的挑戰。古、今、中、外,恰恰是哈佛的寫照。
當然我花最多時間的地方在Law School,其實就是Pound Building 和我住宿的Ames Hall。不只大多數課程在那,每週一次的lunch talk,東亞法律研究中心會邀請來自不同國家、不同主題的名人專家演講,這給學生無限空間的追索,熟悉或不熟悉的議題,聽過或沒聽過的講者,只要你肯花時間去參加,就可以一邊啃自己的三明治,一邊追隨主講者的演講而天馬行空。
就在午餐演講的機緣中,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是我此生第一次接觸到的世界名人。他當天講些什麼我已不復記得,但他熠熠光彩卻給了我深刻的啟示:「國不必大,但應該偉大!」當時我真覺得彈丸之地的新加坡總理,可以受到那麼崇高的國際尊榮,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我自己也有榮幸在開學後不久被邀請到東亞中心演講,我談論的是戒嚴統治之下台灣的婦女運動。由於我親身說法,而且語詞辛辣,當天的演講相當轟動,之後Law School 大家就都以新女性來定位我。
但我其實更想推銷台灣,讓進出那裡的人有機會認識台灣。機會來了!宜蘭籍的黨外前輩、台灣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宣布要回台參選總統,他當時舉家移居華府。在戒嚴統治時代「總統」是蔣家的專利,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傳承,雖然戴著「選舉」的民主口罩,本質上就是不民主,不容挑戰!
如今居然郭雨新想要挑戰蔣經國,自是好戲一場。我問孔傑榮,可否邀請郭雨新來哈佛演講?孔說:「Why not?!」我於是進行種種安排,時間訂在1978年1月10日中午,一時之間,Pound Building 裡裡外外貼滿「挑戰蔣經國的人」的演講傳單,一股興奮又帶詭異的氣氛在Law School 瀰漫開來。
有一位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後來的馬英九總統,氣沖沖跑去質問孔傑榮:「郭雨新是蔣經國的政敵,你為什麼要邀請這樣的人來?這樣會得罪蔣經國。」孔傑榮笑笑回答:「民主自由是哈佛大學的核心價值,威權的台灣總統選舉,有人敢於挑戰,值得鼓勵。What’s good for Harvard is good for me!」他還特別強調:「I don’t live to please anybody!」
以上的話是孔傑榮偷偷告訴我的,他當時面帶微笑,我卻聽得十分感動。終於,我的國家有人關心了,終於,我遇到一位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人。
孔傑榮不畏權勢,只講真理的精神,對我產生的影響,可以用「刻骨銘心」來形容。因為他不只作育英才,他其實捍衛人權,醉心民主無以復加。韓國反對派領袖金大中被日本遣送回漢城,遭朴正熙逮捕下獄,孔傑榮挺身相救,並邀請金大中到哈佛擔任訪問學者。菲律賓反對派領袖艾奎諾在馬尼拉機場遇害前,其實也曾在哈佛擔任訪問學者。孔的芳名因此被菲韓等國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我問他怕不怕?他大笑:「被獨裁者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是一項殊榮!」
我在哈佛那一年,正值法務部著手修訂民法親屬篇及刑法墮胎罪,我特別針對這兩項攸關婦女財產及健康權益的法律,參考多國立法撰寫兩篇論文,而後寄給法務部參採,當時部長李元簇是我在行政院法規兼訴願委員會時的主委,他特別回函致謝,並說已將我的論文發交研修小組參考,令我倍感安慰。
我也選修孔傑榮教授開的中國現代法制化課程,他對中國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研究,一直想促進他們的現代化。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共當局知道以法治國的必要性,因此選派好幾位青年學者到哈佛的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來,接受「資本主義法律教育」。我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中國共產世界的青年,過去國民黨都用「匪」字冠稱中國大陸,在台灣的人一聽到中共,心裡不覺發毛。但在哈佛接觸到的都很文雅優秀,尤其發現他們人手一冊台灣的「六法全書」,這對中國推動現代法學教育,以及法律的擬訂助益頗大,至少不用再去翻譯硬梆梆的德文日文或英文,當然這對日後兩岸經貿交流產生的法律問題,雙方溝通起來方便許多。
無疑地,孔傑榮教授在知識傳播上無遠弗屆,他對中國現代化的人權和法治十分關切,經常飛往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各地傳道、授業、解惑,有時不惜得罪當道,但他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化貢獻良多。不知中國當局知也不知?
他的周遊列國,既像孔子,誨人不倦,更像墨子,兼愛天下!因為看得出來,他一心一意就是想要讓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和台灣,早日民主和法治化,而用心培養來自各國的人才,便是可長可久的步驟。
二、燈蛾撲火
1978年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研究日子,是我這一生很重要的轉捩點,也是我認識「台灣」的關鍵性起點。指導教授孔傑榮當時是卡特總統的亞洲問題顧問,寫了很多探討對中國、台灣和美國關係的文章。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訪問中國甫歸,不旋踵美國批售雷達武器給中共,接著卡特即將與中共完成正常化關係的傳聞甚囂塵上,我擔心美國有可能會無預警地與台灣斷交,意識到一場難以避免的歷史性不幸就要上演,我特別到華府拜會國務院台灣科的科長費浩偉(Harvey Feldman),他的欲語還休,加深我的疑慮。
當時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報紙只能報喜不能報憂,甚至外交部長在立法院應詢時也保證台美關係沒有問題。我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回台將此訊息向國人同胞傳達。因爲1978年年底剛好有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我決定利用選舉活動提醒大家危機可能來臨,根本沒有想到要當選。
那時我剛得到繼續攻讀博士課程的獎學金,這麼好的機會令我很掙扎,就問孔教授是否該放棄獎學金回台灣?還是留在哈佛繼續攻讀博士?他說:「You are nobody here but may be somebody at home. Why don’t you work for your own country?」我下意識地開玩笑:「If I go home, I may be jailed.」他馬上回應說:「Then I will wave a flag for you in Taipei.」我倆大笑起來。
我一直記得這段對話,因為這場對話不只改變我的一生,也相當程度影響了台灣的前途,而且一語成讖。
決定放棄獎學金回台參選後,我沒有立即回台,相反地,我花了3個月的時間在世界最有名、中文資料最多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讀資料,撰寫「台灣的過去與未來」一書。由於擔心回台時在機場被沒收,就將資料和文稿拍成黑白膠卷,並將膠卷偷偷藏在衣服裡面,回台後再沖洗放大。當時有關台灣歷史的著作大部分的記載與論述都著眼在中國正史的角度。論土地,台灣不過中國大陸沿海一蕞彈丸小島;論人民,不過滄海中之一粟,都不曾真正以台灣本土作主體,予以客觀、公正地檢視和批判。於是我決定析理台灣過去的歷史,大膽地超越傳統中國本位主義,完全站在台灣的立場,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台灣史觀。
台灣有史以來不斷與異族接觸,並被異族蹂躪,台灣先民胼手胝足開疆闢土,結果仍難逃「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命運,台灣的根本問題在於台灣人一直都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不能真正當家作主。用台灣的心去看台灣史料,我看到過去所不知道的悲慘歷史。我邊寫邊流淚,但我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實已肇下禍端。
我請當時的黨外大老黃信介及康寧祥兩位指導我的文稿,他們都不置可否,我也知道十分敏感,甚至危險。為安全顧慮,我在內容上採取折衷方法:關於「台灣的過去」文字部分全部抽除,只留存圖片。至於「台灣的未來」部分,我原文照刊,因為它論述台灣問題的本質與美 – 中 – 台的三邊互動關係,更是原書的重點,也是選舉的主軸。
競選期間我一直抓住「台灣的過去與未來」這個主題,設計成章回小說式的演講,每場內容不一樣,而且段落分明有連續性,每晚結束時還預告隔天的話題。如此一來,今天聽過的人明天還會來,而且相招逗陣來,於是一場比一場多,而我也一場比一場精彩。
一傳十,十傳百,我的演講在三、五天內居然變成桃園人的最愛,無論閩南或客家,也無分男女老幼,到了晚上爭相到我的政見發表會場來,事後傳出有夫妻因為搶著要聽我演講不做生意而吵架,而鄉下地方因為全家出動,回去發現家裡失竊等趣聞來。
那年的選舉正式活動,從12月8日到22日兩星期,23日進行投票。沒想到12月16日上午9點,美國總統卡特與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分別在華府與北京同步宣布美中兩國將於1979年元月1日正式建交。當天中午蔣經國也以國家面臨緊急危難為由發布選舉停止的命令。消息傳來,舉國驚愕,聽過我演說的桃園人有人貼出「未卜先知仙女下凡呂秀蓮」的大字報。但不多久,極右派開始對我抹紅抹黑,我的競選總部民主牆上出現好幾朵向日葵,又散佈我是CIA 派回台灣的謠言,甚至傳聞我已遭到警總逮捕。一時之間風聲鶴唳,我的競選總部被迫關門,我的兄嫂及其子女接連幾天不斷受到恐嚇騷擾,甚至半夜三更都有人打電話揚言要放火殺人。
美台斷交,我原是第一個通報預警的人,卻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受害人。
我因擅長析論台灣前途而聲名大噪,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人權日晚會,原本沒有安排我演講,卻因當時特有的激越氣氛,我才在群眾三番兩次的大聲呼請下上台演說20分鐘。我演講時全場鴉雀無聲,大家聚精會神,甚至血脈噴張。
12月13日清晨,我第一個被捕,調查局從我背包搜出一串鑰匙後揚長而去,我隨即鋃鐺入獄。在調查局漫長驚怖的偵訊過程中,他們不只一次咬牙切齒地對我說:「高雄事件前半段應該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由妳負責。妳的演講太厲害,我們那晚大概有7、8萬人在現場,每個人都被妳感動後再回去影響3、4人,妳害國民黨損失30多萬票,我們不抓妳怎麼行?」我像一隻撲火的燈蛾,奔向亮光,自投羅網。
三、From Prison to Power
美麗島事件後,國民黨政府不但第一個抓我,還判我12年徒刑,實際坐牢1933天。但國民黨怎麼也想不到20年後,它會被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陳水扁和「暴力叛亂犯」之一的呂秀蓮搭擋競選,用民主選舉的方式在2000年5月20日交出政權。
在我推動新女性主義的1974年暑夏,我因甲狀腺癌而開刀,復原情況大致良好,但1980年入獄坐牢後,因心力交瘁,加上母喪之慟,甲狀腺癌一度有復發現象。獄方安排醫師來診療,要我服用原子碘,但始終不讓我外出就醫。在那段病痛晦暗的日子中,忽然有一天,獄卒一大早把我叫醒,要我換好衣服,說要帶我去三總看醫生。我心想,原來病情加重了。
沒想到,下車進入三總,院長匆匆把我迎接進招待室,根本沒問病情,只說:「有一位美國來的教授想要見妳。不知妳願不願意?」我先是一愣,腦中忽然閃起孔傑榮教授。前兩天在電視上看到孔教授來台出席江南案刑事審判庭,知道他人在台灣,但不曾幻想會有機會與他相逢。那時我失去自由已近兩千天,「自由」是最奢侈的幻想!
緊接著獄卒就把我帶出接待室,我一眼看到在走廊那頭的馬英九,他當時是警經國總統的英文秘書,他快步趨前跟我握手,把我帶進一間會客室,孔傑榮在國大代表周清玉陪同下來看我。他滿頭金髮,清玉姐送我一大把鮮豔的捧花,對照因服用原子碘而身心俱疲,形容枯槁的我,何等反差!我與孔教授久別乍見,恍如隔世,不自覺淚流滿面。他對我說道:「那年妳問我到底回台灣好,還是留在美國?我覺得如果妳能為自己的國家和同胞做事,當然比在美國有價值,我沒有堅持留下妳,才讓妳惹上牢獄之災,6年來我一直為此耿耿於懷。」
言畢,兩行情淚汩汩流了下來。旁邊的馬英九點頭應證:「孔教授不斷告訴我,他未能使妳早獲自由,深感歉憾。」
追憶這幕鐵窗生涯外一章,儒家所稱道的「師生之情」,原來可以超越血統國籍,置諸四海而皆準。其實哈佛法學院每年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生近百,孔教授桃李滿天下,居然會為7年前的一句箴言而對我如此信守、關懷,真是師生之情的現代佳話。
那天是1985年3月21日,一個禮拜之後,我就獲得「保外就醫」交保獲釋。回到桃園的家,記者們告訴我「上個禮拜我們就已得到妳會保外就醫的消息,我們來妳家等了老半天。」
經過探索,原來國民黨情治單位涉入華裔美籍作家江南(本名劉宜良)命案,引起國際轟動,本案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江南遺孀崔蓉芝委託深諳台灣法律,中文又甚流利的孔傑榮教授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在孔教授精湛的刑事訴訟技巧運作下,情治單位在該案的角色無所遁形。審判庭結束後,孔傑榮問負責接待他的馬英九,能否安排到監獄來看呂秀蓮?
馬英九回去請示蔣經國再回報孔教授:「依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得進入我國監獄。不過,剛巧呂秀蓮因癌症復發住院,所以明早我會陪您去三總看他。」
想必蔣與馬打的算盤是,就用呂秀蓮牌換取孔教授對江南案高抬貴手吧。不過,為了國家顏面,不能早上見面,下午就放人,因此我被延後一個禮拜才獲釋。後來我向孔教授開玩笑:「老師,您害我多關7天!」我們又相顧大笑。
我「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不許在公開場合出現,當然包括不得發表演說,對從政者而言,等於「軟禁」。偏偏剛出獄時很多人要訪問或請我演講,我覺得很為難,就想到能否以出國就醫為名再重返哈佛。謝謝孔教授,他不知費盡多少心思,透過駐美代表處代表錢復跟蔣經國交涉,終於1986年秋天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哈佛法學院的「國際法與國際人權」課程選課、演講,並且完成「重審美麗島」乙書的文稿。不過,那時孔教授已離開劍橋,任教紐約大學法學院。原來我坐牢那幾年,孔教授獲准在中國和香港教書,兼擔任知名的 Paul, Weiss 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二度在哈佛,我一口氣待了3年,因此民進黨1986年成立時,未能躬逢其盛。1988年民主前輩康寧祥與同好創辦「首都早報」,這是黨外人士繼組黨之後,另一盛事。他來電催促我回台擔任總主筆,我於是打道回府。後來我並未加入首都早報,倒是在199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全職外交委員。
1996年11月21日,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發生,我臨危授命,在黨主席許信良強力徵召下,倉促補選縣長,獲得壓倒性勝利。
1997年3月28日就職典禮時,我特別邀請孔傑榮教授及當年推薦我的張富美姐參加。在縣府廣場人山人海的典禮中,孔傑榮教授特別用中文演說,有一句很動人的話,我永生不忘:
「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坐擁大位的人下台後,到監獄度其餘生。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慶賀的是,一位從政治黑牢邁向權力之位的呂秀蓮。」
From prison to power,是的,我為公義身陷囹圄,也因公義而掌有些許權力。「公義」是孔傑榮教授給他這位非典型學生的最佳賀禮。
從2000~2008年,我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更是迄今唯一連任8年的副總統。雖然權限有限,但在陳水扁總統授權同意之下,無論外交內政,我竭盡心力,善加輔佐。其中之一是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和「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
2013年,孔傑榮陪同他參與營救出來的中國維權人士陳光誠來台,我特別安排他們到「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那是我擔任副總統時堅持保留並加以轉型改造的。
在出奇燠熱的午後,我帶他及陳光誠夫婦,在眾多媒體緊追之下,穿過一長排暗黑的囚室,再爬樓梯,走進2樓61房,當年我鋃鐺入獄的地方。一生為人權吶喊的人,終於親身體驗到失去人權的滋味。那天他和陳光誠都穿西裝打領帶,在陳舊狹小的囚室中汗流浹背。想必他們能想像當年我在鐵窗下,不只汗流浹背,還不知多少次淚流滿面呢。
一世恩師,永世情。從劍橋到台北,從學術殿堂到軍事監牢,孔傑榮教授與我的跨國師生情誼,也算曠古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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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低氣壓,不斷想起這段文字:「文化運動是一切運動的基礎,在全體民眾還未完全覺醒以前,任你社會運動家如何叫嚷社會改造,任你政治運動家如何鼓吹民權伸張,也不過是做一場空夢罷了。欲使社會運動甚至政治運動能夠有效實現,非得借文化運動之力,叫醒全體民眾不可。而文化運動的目標,正是要喚起全體民眾的徹底醒覺。」* 革新保港,香港人需要建立主體意識,從頭做好論述和組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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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1月15日《臺灣民報》社論,收錄在《百年追求:臺灣民主運動的故事》卷一 自治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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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保港,讀書養志。讀政治史,能讓我們變得踏實;讀比較政治史,更能讓我們擴闊視野反思前路。環顧世界,邊陲共同體爭取自主之歷程,必然是一條漫漫長路,過程中也必然充滿高低起跌,更必然飽受過打壓、屈辱、欺騙、愚弄、甚至鎮壓,是甚麼讓他們堅持下去,或者不能堅持下去?邊陲能否自強、中心如何應對、地緣政治變化,固然都是重要之因素;但最終能否實現自主,始終取決於邊陲共同體,能否建立和維持主體意識,團結上下一起爭取,才有衝破牢籠實現自主之一天。//
/ 方志恒《香港革新論》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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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革新論II》導論: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
1989年,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以《悲哀的香港人》為主題,探討六四事件前後,香港人的心路歷程。節目中,小市民歐先生的一席話,頗能反映香港人的時代心聲:
「當時大部分香港人,都對中國前途充滿憧憬,主觀希望中國藉著這場民主運動,可以一夜之間民主起來,屆時毋需再為九七問題擔心。當時我也覺得香港很有希望,因為若這些學生爭取到自由民主,很明顯,若內地政策也是民主自由,香港必會跟隨這政策走。」
《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香港人既無法自決前途,只好寄望中國走向民主化,從而令香港的民主和自治,可以有更大空間 ── 這種對中港良性互動之設想,正是「民主回歸論」之核心主張。[1]
「民主回歸論」之思潮,為未能自決前途之香港人,在矛盾與無助之中,找到心靈曙光;也驅使香港人全情投入八九民運,期盼「以改變中國前途、去改變香港前途」。六四屠城後,「民主回歸論」之中港良性互動想像,本來已難再有說服力;但隨後鄧小平再度啟動經濟改革,加上主權移交初年北京奉行不干預路線,令香港人對中港良性互動疑中留情,仍期盼中國會走向政治開明,讓香港能夠爭取到空間,在一國兩制下發展民主。
但由2003年起,中港關係卻悄悄地有所變化。五十萬人大遊行,觸發北京改變對港政策,由原來之不干預路線,改為強調中央介入。[2]隨後,北京逐步走向天朝主義,透過在政治(以人大釋法、任命特首等中央權力控制政局)、經濟(將香港納入中國經濟規劃體系)和意識形態(以國民教育推進中國人身份認同)的層層推進,務求將香港這個邊陲地區,吸納入北京的直接管治範圍。[3]到2014年,北京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宣稱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高度自治來自中央授權」、「中央對高度自治有監督權力」等等;[4]繼而頒布《8.31人大決定》,劃下以提名委員會操控特首選舉之權力紅線。[5]至此中港良性互動之想像,已完全被中國天朝主義壓碎,三十年之民主回歸夢,正式壽終正寢。[6]
三十年之實踐證明,「民主回歸論」之所以未能實現,在於其單向地預設了,中港關係必然處於良性互動之軌道 ── 這種設想,既低估了中港關係之複雜性,也錯誤假設了中國經濟改革必然帶動政治改革,結果當中國走上結合威權政治和巿場經濟之「威權資本主義」、[7]而不是按原來假設走向民主化後,整個良性互動之設想不但失去基礎,更加無法應對中國轉向天朝主義後之挑戰。論述落空之結果,是不少仍服膺「民主回歸論」之主流民主派,近年在多次重大事件中,總是一廂情願地期盼,北京會開明處理香港事務;但現實卻是北京以天朝主義步步進逼,令民主派大失預算進退失據。[8]
▍重置中港關係於「中心-邊陲框架」
2017年,是主權移交二十周年。一國兩制50年不變之期限,還未走到一半,已經變得名存實亡。今天,香港人站在時代的十字路口,必須為香港前途思考出路 ── 我們需要重置中港關係於「中心-邊陲框架」,以更立體之視野,重新定義、梳理和倡議未來之中港關係。
「中心-邊陲框架」(Center-periphery framework)之要點,是把「中心政權」(Central state)和「邊陲地區」(Peripheral regions)之關係,視作一個動態互動過程,即中心政權往往傾向吸納和同化邊陲地區(以建立統一之全國政權),邊陲地區則時刻強調捍衛自主(以守護其獨特性)。[9]中心與邊陲,因此處於長期持續之角力關係,這種關係既不會是一廂情願的良性互動,也不一定是敵我二分之零和遊戲;而是取決在不同時空下,中心與邊陲之實力對比與策略互動。[10]
以「中心-邊陲框架」思考中港關係,當能明白香港人作為邊陲共同體,我們的政治宿命,是沒有逃避中國此一中心政權制約之選擇,而只能在地緣政治結構之夾縫間,迂迴前進追求自主[11] ── 事實上,回顧香港開埠以來的發展歷程,由晚清民國時期至中共改革開放前,由於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長期衰落積弱,加上當時香港身處於西方陣營之前哨,因而得以自外於中國發展,但港英政府始終未有輕視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影響力,一直苦心經營香港這片邊陲地區之自主性;[12]及至改革開放以至主權移交後,中國重新建立作為中心政權之強大影響力,近年其影響力並有向外擴張之勢,[13]香港作為邊陲地區,在這種日益不利的地緣政治趨勢下,要保持以至擴大自主性,自然是困難重重荊棘滿途。因此,就香港未來之憲制地位,不同黨派可以有不倡議不同想像,但香港人仍然必須先直面「中心-邊陲框架」之結構性制約,並在此現實政治之基礎上,全面思考香港前途。換言之,任何的香港主體性論述,都必須建立在「實現香港相對於北京(以至西方)的最大程度的自主性」此一核心命題上。
把中港關係重置於「中心-邊陲框架」下思考,我們就能以廣闊之比較視野,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 ── 中心邊陲之角力,絕非中港獨有的現象;而把中港關係置於比較視野之下,我們就能透過觀察世界各地自治政體之個案,深入反思中港關係,並且拉闊香港前途想像,尋找實現香港最大程度自主性之路徑。環顧世界,魁北克、奧蘭群島、格陵蘭、南提洛爾、諾福克島、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都是極具代表性之自治政體個案,透過觀察其歷史背景、自治制度、政治光譜、中心邊陲互動等等,我們當能更立體地思考,各個攸關香港前途之重要課題:
一. 自治之理想:內部自決權?
政治社會運動的本質,是尋求改變;因此成功之政治社會運動,必須提出最具正當性之訴求和論述修辭(Legitimate claim and rhetoric),方能為運動本身建立和維持正當性(Conferring and maintaining legitimacy),以動員和團結最大力量,實現改變。[14]而在現時的東亞地緣政治格局下,「自治」仍然是較能獲得大多數香港人、國際社會甚至中國大陸社會所接受之正當性訴求。
自治的英語詞彙是Autonomy或Self-government,其核心內涵是指「一個地區或社群,不受中央政府或鄰近地區或社群的介入,自行組織其事務的能力」(the ability of a region or community to organize its affairs without interference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r neighbouring regions or communities)。[15]自治的實際操作和細節,在不同國家有不同安排,難以有一個四海通行的自治模式;但總體來說,自治必然涉及把權力,由中央政府轉移至自治政體(transfer of certain powers from a central government to that of autonomous entity),實踐上自然就涉及不同程度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轉移。概念上,自治作為一種政治訴求,其核心應是讓「地域社群能夠不受其他國家機關的介入,獨立地行使其行政、立法及司法等公共政策功能」(territorial communities to exercise public policy function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adjudicative, independently of other sources of authority in the state)。[16]近年,西方憲政學者流行在國際法的脈絡下,將自治理解為「內部自決權」之實踐。按國際法文獻,「自決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指人民有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17]);而要實踐「自決權」,可分成「外部自決權」(Right to ex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和「內部自決權」(Right to 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兩種方式,前者指人民有權決定是否與宗主國分離;後者指人民有權按自治原則,完全決定和管理自己的事務。[18]
魁北克、奧蘭群島和格陵蘭,都是當代國際法和比較政治文獻下,在主權框架內按「內部自決權」原則,實踐自治之經典案例 ── 魁北克在加拿大之主權框架內,按「不對稱聯邦主義」(Asymmetrical federalism)原則,在民主普選權利以外,逐步發展出各種保障和實踐魁北克人「內部自決權」之自治權力,包括語言教育自主和移民審批自主等等;奧蘭群島在芬蘭主權內,亦建立起各種保障和實踐其「內部自決權」之憲制保障,包括「總督-總理雙首長制」、「奧蘭代表團」、相互同意修憲機制等等;而格陵蘭則在丹麥主權內,透過聯合委員會前期協商、公投複決法案等修憲程序,逐步擴大和鞏固格陵蘭人之「內部自決權」。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魁北克、奧蘭群島和格陵蘭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重構自治理想 ── 香港人能否按「內部自決權」原則,[19]論述和倡議各種攸關保障香港獨特性之自治權力?在民主普選以外,「經濟自主」(香港自行決定經濟政策,反對被單向經濟融合)、「規劃自主」(香港自行決定規劃基建,反對被單向規劃)、「移民自主」(香港自行決定移民審批,反對被單向輸入人口)、「供水自主」(香港自行發展獨立供水系統,反對被東江水系統控制)等等,能否成為未來政治運動之核心議程?香港人能否重新審視《基本法》當中的種種不合理條文,並倡議修改《基本法》以保障香港自治?聯合委員會前期協商、公投複決法案等修憲程序,又能否成為香港人倡議擴大「內部自決權」之參考對象?香港本土政治運動之最具正當性訴求,是否就是按「內部自決權」原則,在主權框架內爭取實現最大程度的自治?
二. 邊陲之自強:自立自主還是仰息他人?
中心與邊陲,是一種長期持續之角力關係,角力就自然涉及雙方之實力對比。當然,在「中心-邊陲框架」之下,中心政權差不多必然掌握權力優勢,但邊陲地區要維持自主性,總不能一廂情願地寄望良性互動,而疏於建立自身之實力。唯有邊陲地區具備自立自主之能力,方能有籌碼與中心政權角力;而如果邊陲地區只能仰息他人,結局則必然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南提洛爾和諾福克島兩個邊陲地區,一個強調自立自主,一個只能仰息他人,結局自然是截然不同 ── 南提洛爾在意大利主權框架下,曾遭逢墨索尼里法西斯政府之強迫同化(1920年代到1940年代)、也經歷過民主意大利政府以虛假自治之承諾欺騙(1950年代),但南提洛爾始終自強不息,努力建立起本地政治運動、擴大經濟自主實力和開拓國際支援網絡,終於逐步扭轉原來不利之「中心–邊陲格局」,在1990年代實現真正自治;相反,諾福克島人自1979年起建立自治政體後,一直對如何維持自治掉以輕心,疏於建立自身之實力,其本土政治運動長期積弱、國際支援網絡不足,終於到了2008年金融海嘯後,就連本身之經濟自主實力亦全面崩潰,結果自然是無力抵抗民主澳洲之逐步吸納,在2016年被取消自治地位。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南提洛爾和諾福克島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自強不息之道 ── 香港人能否建立起戰略視野,思考從當下天朝中國、以至未來民主中國想像下,香港本土運動的自強之道?[20]香港人能否建立起團結之本土政治運動,特別是盡快建構和鞏固「香港主體意識」?香港人又能否組織起足以盛載這種主體意識,對內能有效連結公民社會和議會政黨、對外能代表香港人與北京談判之政治行動主體?香港人能否擴大經濟自主實力,以民間力量倡議香港經濟發展之多元性、可持續性、國際性和自主性,推進香港之永續經濟實力?香港人能否鞏固香港作為全球城巿之影響力,以民間外交之進路,加強香港與國際社會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學術等各個層面之連結?
三. 中心之應對:分權還是集權?
中心與邊陲,是一種策略互動之角力關係。邊陲地區要求自治自主,不可能迴避中心政權。但中心政權是選擇以分權(Decentralization of powers)還是集權(Centralization of powers)來應對,則涉及中心邊陲之實力對比、當地之政治傳統、以至中心政權對形勢之判斷等多重複雜考慮;而中心政權之選擇,又往往影響了邊陲地區隨後之選項,形塑了未來之中心邊陲格局。
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兩個邊陲地區,同樣要求自治自主;而兩地之中心政權,也同樣是民主國家。但民主英國和民主西班牙,卻採用了截然不同之策略,來應對邊陲地區,因而產生了兩種不同之中心邊陲互動結果 ── 民主英國在新工黨政府治下(1997年至2010年),一直以分權政策應對蘇格蘭問題,由《1998年蘇格蘭法案》開始,透過逐步擴大蘇格蘭之自治權力,疏導了蘇格蘭和倫敦中央政府之矛盾,為英國的「中心–邊陲關係」,帶來了超過十年的穩定局面;相反,民主西班牙在人民黨治下(2011年至今),一直以集權政策應對加泰隆尼亞問題,不但強硬打壓加泰隆尼亞要求擴大財政自主之訴求,更加插手干預當地之教育語言事務,結果激起原來只要求自治的加泰隆尼亞人之怒火,紛紛轉向公投自決獨立建國,但這些反彈亦引發人民黨中央政府更強力之打壓,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之關係,已完全陷於惡性循環。
從世界思考香港前途,透過蘇格蘭和加泰隆尼亞之案例,香港人當能思考中心政權之應對,對邊陲地區前途之影響 ── 香港人能否打破自1980年代以來對「民主中國」之粗糙理解,重新認識民主之中央政府,與地方之分權自治,兩者並不必然存在因果關係?香港人又能否重新認識到,真正有利於香港自治之中央政府,不單單是「民主中國」(Democratic China),更應該是「分權中國」(Decentralized China)?香港人又能否連結海內外力量,建立論述以至行動聯盟,一起推動未來之「民主分權中國」(Democratic and decentralized China)?
▍香港人走不下去了,但香港人會走下去
由2010年走溫和談判路線、2014年發起公民抗命佔領運動、到2015年出現勇武抗爭旺角衝突、以至2017年以300選委議席票投開明建制派,香港人從體制內到體制外,幾乎把各種爭取方法都試過,卻全部都無功而回,始終未能實現香港之自治自主。看不見出路,難免令人感到氣餒,沉重的無力感,把多少人之意志消磨殆盡;又有多少人在絕望中走向輕狂,讓無奈和失望而引發之怒火,遮蓋了我們之眼睛。
革新保港,讀書養志。讀政治史,能讓我們變得踏實;讀比較政治史,更能讓我們擴闊視野反思前路。環顧世界,邊陲共同體爭取自主之歷程,必然是一條漫漫長路,過程中也必然充滿高低起跌,更必然飽受過打壓、屈辱、欺騙、愚弄、甚至鎮壓,是甚麼讓他們堅持下去,或者不能堅持下去?邊陲能否自強、中心如何應對、地緣政治變化,固然都是重要之因素;但最終能否實現自主,始終取決於邊陲共同體,能否建立和維持主體意識,團結上下一起爭取,才有衝破牢籠實現自主之一天 ── 南提洛爾主體意識,令南提洛爾人能夠捱過了墨索里尼之法西斯統治、熬過了戰後民主意大利政府之反覆壓迫,由1919年被割讓予意大利,到1992年實現自治,南提洛爾人之自治之路,整整走了73年。
《想像的共同體》作者安德森曾寄語,「我走不下去了,但我會走下去」(I can’t go on. I’ll go on!)。[21]面對困局,不少香港人慨嘆走不去了;但只要「香港主體意識」仍在,香港人還是會走下去。
[1] 近年,「民主回歸論」成為各方議論批判之焦點,但到底這套論述,其原來之主張是甚麼,卻甚少人會認真釐清。「民主回歸論」由論政團體「匯點」提出,相關論述散見於匯點核心曾澍基教授、張炳良教授等人,在八、九十年代撰寫之文章書籍,例如《巨龍口裡的明珠》(1982)、《民主改革與港人治港 ── 匯點文件集》(1983)、《香港政治經濟學》(1985)、《困境與出路:中國民主化探索》(1989)、《滙點邁進九十年代宣言》(1990)、《歷史的迴響:中國八九民主運動的檢討與前瞻》(1991)等等。簡而言之,「民主回歸論」除強調中國國族主義外(由此引伸出反對殖民統治、支持香港回歸之立場),就是提出「中港良性互動」之設想 ── 即設想香港在中國改革進程之特殊角色,並假設隨著中國在經濟改革後,將逐步走上政治開明之路,令中港關係可以良性互動,最終將實現民主回歸夢。「民主回歸論」理論大師曾澍基教授,在《民主十年專輯》(1994)中一段議論,頗能扼要概括了這套論述之要點:「『民主回歸派』的設想,集中於前提與後果的回饋,形成所謂『中港關係的良性循環』;在互信的基礎上,擴大改革(包括但不單是民主改革)的空間,以及吸收各自經驗的可取部分」。
[2] 要理解北京對港政策之轉變歷程,可參閱清華大學副教授程潔在2008年之文章:Cheng Jie (2009) “The story of a new policy.” Hong Kong Journal, 15 July.
[3] 以「天朝主義」形容北京對港政策,始見於陳冠中先生之《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此概念在學術上可稱為「國家建構國族主義」(State-building nationalism),即「中心政權」(Central state)強調吸納和同化「邊陲地區」(Peripheral regions)之國族主義主張,但這種「中心吸納邊陲」之政治操作,往往會引發邊陲地區起而捍衛自主之「邊陲國族主義」(Peripheral nationalism)。有關理論在中港關係上之應用,可參閱 Fong, Brian C.H. (2017). One country, two nationalisms: Center-periphery relations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1997–2016. Modern China, 43, 1-34.
[4] 《一國兩制白皮書》全文:http://www.locpg.hk/jsdt/2014-06/10/c_126601135.htm
[5] 《8.31人大決定》全文:http://www.npc.gov.cn/…/12jc…/2014-08/31/content_1876904.htm
[6] 方志恒:〈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立場新聞》,2014年 8月 28日。
[7] Bloom, Peter. 2016. Authoritarian capitalism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Cheltenham; Northampton, Mass.: Edward Elgar Pub.
[8]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2017年的特首選舉中,民主派全力支持「開明建制派」曾俊華,期盼曾俊華當選特首後,中港關係可以重啟良性互動。結果卻是北京「換人不換路線」,拿下了梁振英後,卻換上緊跟其路線的林鄭月娥;北京重整旗鼓後,隨即繼續其天朝主義治港之路線。
[9] 可參閱相關之經典文獻:Hechter, Michael. (1975). Internal colonialism: the Celtic fringe in British national developmen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Tarrow, Sidney G. (1977). Between center and periphery: grassroots politicians in Italy and Fra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Rokkan, Stein. (1983). Economy, territory, identity: politics of West European peripheries. London; Beverly Hills: Sage Publications; Bulpitt, Jim. (1983). Territory and power in the United Kingdom: an interpretation. Manchester; Dover, N.H.: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Meny, Yves and Wright, Vincent. (1985). Centre-periphery relations in Western Europe. London: Allen & Unwin.
[10] Ruane, Joseph and Todd, Jennifer. 2001. 'Centre-Periphery Relations in Britain, France and Spain: Theorising the Contemporary Transition', Working Paper, “Centres and Peripheries in a Changing World”. Grenoble: European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Research (ECPR) Joint Sessions.
[11] 當然,以更廣闊之地緣政治視野看香港,香港實際上是處於「多中心衝突下之邊陲」(Periphery of multiple centers)的地緣政治結構,即一方面中港關係此一最核心之中心邊陲關係,是形塑香港政治之結構性主軸;另一方面,香港亦同時身處在中國和美國兩大「地緣政治中心政權」(Geopolitical centers)爭霸下之夾縫地位,是故中美關係也成為牽動香港政治之次軸。為了令討論更加聚焦,本書將集中於論述中港關係此一最核心之結構性主軸。有關香港政治的地緣政治思考,可參閱:Wu, Rwei-Ren. (2016) The Lilliputian dreams: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of nationalism in Okinawa, Taiwan and Hong Kong.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22: 686–705;李家翹:《中國和香港──國家與城市的探戈》(端傳媒,2017),網址:https://theinitium.com/a…/20170627-opinion-nelsonlee-hkchina。
[12] 由晚清民國時期至中共改革開放前,港英政府始終主動積極經營對中關係,例如在開埠早期開辦著重雙語教授中西文化之中央書院,就向中國傳播西學之考慮,早年不少畢業生就受聘於清政府和中國企業;1912年港英政府成立香港大學,同樣有增加對華軟實力之考慮,計劃還得到當時兩廣總督袁樹勛支持;1929-1931年間,港英政府和國民黨廣東省政府保持友好關係,兩地政府並且合作剿共;1949年中共建政後,港英政府一面重視保持與北京關係(例如1950年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亦一方面試圖力保香港之自主性(例如1960至1970年代發展獨立供水系統)。有關港英政府如何應對中國,可參閱:鄺健銘:《港英時代:英國殖民管治術》(香港:天窗出版社,2011),第四章。
[13] 近年,中國作為中心政權之向外擴張,當然最能體現在「一帶一路」(即陸上的「絲綢之路經濟帶」與海上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之倡議上。可參閱:中國官方「一帶一路網」:https://www.yidaiyilu.gov.cn
[14] Stewart, Charles J., Smith, Craig Allen, and Denton, Robert E., Jr. 2012. Persuasion and social movements. Prospect Heights, Ill.: Waveland Press, pp. 15-16 and 62-71.
[15] Wolff, Stefan and Weller, Marc. 2005. “Self-determination and autonomy: a conceptual introduction”, in Marc Weller and Stefan Wolff, eds., Autonomy, self-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institutional design in divided societies.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1-25.
[16] Wolff, Stefan and Weller, Marc. 2005. “Self-determination and autonomy: a conceptual introduction”, in Marc Weller and Stefan Wolff, eds., Autonomy, self-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institutional design in divided societies.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1-25.
[17]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文: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ccpr.htm
[18] Sterio, Milena. 2013.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selfistans", secession and the rule of the great powers. Milton Park, Abingdon, Oxon; New York: Routledge. Chapter 1.
[19] 國際法上,只有「人民」(Peoples)才享有「自決權」。國際法學者Milena Sterio指出,「人民」並不直接等同「國族」(Nation)或「少數族群」(Minority),是否「人民」需要符合兩個原則:一是「客觀驗證」(Objective test),即該地區的民眾是否有一個共同的種族背景、族群、語言、宗教、歷史及文化傳承,以及此等民眾是否完整地管理該地區;第二是「主觀驗證」(Subjective test),即該地區的民眾是否自覺地認為自己是一群「獨特社群」(Distinctive group),共享一種獨特的身份認同。要論述和倡議香港人擁有「內部自決權」,關鍵是要建構和普及「香港主體意識」── 在香港的情況,自港英時代開始,香港已是一個華洋共處的社會,不同族裔的香港居民共同生活,加上1950年代設立中港邊境管制後,已逐步形成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的政治社群;其後香港經濟起飛、港英政府啟動行政改革、粵語流行文化興起,進一步形成自由、法治、廉潔、粵語等香港核心價值和文化(相對於中國大陸這個「他者」)。有關「人民」之定義,可參閱:Sterio, Milena. 2013.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selfistans", secession and the rule of the great powers. Milton Park, Abingdon, Oxon; New York: Routledge. Chapter 1.
[20] 南提洛爾人從墨索尼里法西斯統治時期(1920-1945)、到民主意大利時代(1945-現在)的本土運動經驗,應該有助於香港人思考本土運動的自強之道。另外本書第7章,也提及了加泰隆尼亞人從佛朗哥軍人政權時期(1936-1975)、到民主西班牙時代(1975-現在)的本土運動,也是值得當下香港人參考的重要歷史案例。
[21] 納迪克.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台北市:時報文化,2015),頁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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