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8月 Salesclub 兩場線上活動(邀請兩位醫生)
兩場線上活動將以Teams會議線上舉行,榮幸邀請到衛福部桃園醫院胸腔外科主任、台北榮總醫院皮膚部主任-兩位醫生擔任嘉賓主講者,跟大家線上互動認識^^
第一場活動嘉賓:衛福部桃園醫院胸腔外科主任--謝義山醫生
學經歷:前新光醫院胸腔外科主任
美國賓州大學醫院研修
台灣大學醫院胸腔外科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畢業
第二場活動嘉賓:台北榮總醫院皮膚部主任--陳志強醫生
學經歷:
Education:
M.D., National Yang-Ming University, Taipei, Taiwan
Ph.D., National Yang-Ming University, Taipei, Taiwan
Career:
2006.5 ~ 2016.2 Attending physician, Department of Dermatology,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2016.3 ~ present Chief, Division of Dermatologic diagnosis, Department of Dermatology,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Award:
2015 Best paper award: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pathology retreat
2015 Young Investigator Travel Award: Society for Investigative Dermatology, Montagna Symposium on the Biology of Skin
歡迎陽明、交大校友學長姐們一起來參加活動!(北中南校友都歡迎線上同聚)
活動皆以Teams視訊會議舉辦,我們會於活動前事先email通知線上會議參加者會議進入網址。
👍第一場活動主題:肺癌知多少? 最新預防與治療一次告訴你
日期:8/13(五)
時間:晚上19:30-21:30
👍第二場活動主題:毛髮再生新契機
日期:8/27(五)
時間:晚上19:30-21:30
活動議程:
19:30~20:00 參與者彼此交流互動
20:00~21:00 專題分享
21:00~21:30 Q&A
【注意事項】
★ 本次活動採預先付款,活動費用:200元/人
(兩場活動參加,優惠價為350元/人)
★本次活動所收費用,將依據參加場次人數,全數以該場次主講嘉賓名字公益捐款
請您上網報名且匯款後填寫您的匯款銀行、姓名與匯款帳號後五碼,請您匯款至兆豐銀行(銀行代碼:017) 竹科分行、帳號215137-71862、戶名:黎香君
【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交大台北校友會Salesclub
活動聯絡人:王先生(0919-651186)
匯款問題請詢問香君財務長 (0978-230838)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0的網紅吳秉叡 BRAYW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地檢署日前對於兆豐紐約分行涉嫌洗錢一案調查結果,認為沒有違法以不起訴處分,但到底有沒有洗錢的問題,外界仍存有疑慮,主要是部分民眾對台灣司法沒有信心。 今天我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兆豐案一事及後續調查之結果,懇切拜託兆豐金應盡速檢討,落實與紐約DFS與兆豐之合意令中的改善計畫,並配合獨立監督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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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照新書賞閱📚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作 者】王文宇/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兼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
【本書簡介】
🔹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一併闡明。
🔹第一部分「總論」扼要說明管制策略與發展趨勢;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第三部分「法令遵循」,依序介紹相關法規與實務。
🔹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除了分析本土的重要案例與事件外,也評論國際性議題,以拓展讀者視野。
🔹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家(董事與經理人)、專業人士(律師與會計師)、以及有志學習的法商學院學生,皆可藉由此書一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的重要性。
詳細介紹: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914
⭐聯合推薦⭐
⭐賴英照(前司法院院長)
王文宇教授是權威的公司法學者,兼有深厚的法學素養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是他結合學術與實務的結晶,有精采的法學論述,更有實用的專業知識。不論在大學從事學術研究,或在實務界處理企業法律問題,這都是一本案頭必備的好書,特為推薦。
⭐陳 冲(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前行政院院長)
荀子嘗謂:「主其心而慎治之」。文宇教授新著,以法學為經,以人性為緯,多面相剖析公司治理,多層次解讀法令遵循,貫穿其間者,洋溢荀子之道。法遵治理典籍,汗牛充棟,我獨愛2018 Commonsense Principles 2.0,深入淺出,言簡意賅,而Commonsense意謂源自人性,與本書立論,恰相輝映。厥為文宇兄博古通今、學貫中西的最佳註腳。
⭐曾繁城(創意電子董事長/台積電董事)
金管會於2020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可以觀察到過去公司治理較聚焦在董事會職能的強化、資訊透明的揭露,現在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各國開始重視ESG永續發展相關的議題,這個趨勢已經是普世價值,沒有任何企業能夠置身於這股永續發展的潮流之外。
王文宇教授是學術與實務兼具的法律專業人士,多年來致力推動公司治理不餘遺力,並且已擔任創意電子獨立董事13年,對於公司能夠連續七屆獲得公司治理評鑑前5%的殊榮,貢獻卓著。現今 王文宇教授整理並結合其學術的研究和擔任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的實務經驗,彙編成冊,推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除闡述公司治理架構、董事當責義務及法令遵循外,對於時下熱門話題如資訊安全及ESG相關議題也有所著墨,內容豐富但言簡意賅,個人深受啟發。
相信這本《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莘莘學子、上市、櫃公司董事和經營團隊及公司治理專業人士會有醍醐灌頂之效,更企盼所有的讀者對於公司治理能夠本於初心,方得始終。
⭐胡星陽(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
公司治理的議題越來越重要,相關的報導也經常出現在報章雜誌。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要達到兩個目標:消極面要避免公司經營不善,不讓投資人蒙受像大同或康友-KY這樣的慘劇。積極面要促進公司設定正確的方向和有效率的執行。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公司治理做全面性的介紹,兼顧消極和積極兩個目標,充分反映了作者多年來在學術界、實務界和政府單位的經驗,這樣的結合恰恰是公司治理這個領域所需要的。
書中處處可見作者的洞見,值得細讀深思。例如近來有很多討論國內是否應引進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制度,作者就指出SPAC的核心是發起人與經營團隊,而國內的根本問題在於法規上的不足,缺乏這類型的專業投資人。
⭐陳清祥(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
強化法令遵循 落實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制度在金融機構已經行之多年,直到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被重罰1.8億美金,才再次被強調。近年來,廣明案(反托拉斯法)、聯電案(營業秘密法)、駭客入侵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臉書個資外洩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都是提醒各行業應更重視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
欣見文宇兄以多年累積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闡述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各相關層面的議題,輔以經典的國內外實際案例剖析,是一本兼具學術理論與實務探討的好書,研習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制度的參考指引。相信本書定能給產、官、學界帶來啟發和借鏡,協助規劃及落實法令遵循制度,釐清及規範董事監督義務,齊心落實公司治理。
⭐何麗梅(台積電歐亞業務資深副總經理)
王教授擔任台積電轉投資創意電子獨立董事多年,熟諳公司法理論與實務,如今完成公司治理大作,可喜可賀。本書深入淺出,闡明相關法規、剖析治理機制;視角寬廣,既探討國際趨勢,也檢視知名案例,可讀性高,適合所有董事與經理人閱讀。
本人身為實務工作者,在台積電擔任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主席多年,深知追求「永續」是提升企業價值,促進企業成長的不二法門。企業永續之推動,首在於領導人對於永續文化之建立,並將ESG之精神及各項規範融入於企業日常營運及決策中,上行下效,成為企業的DNA的一部分。
本書以淺顯文字介紹ESG、公司治理之法律與法遵面向,深具參考價值;尤其收錄敝公司融合ESG之限制型股票案例,足見理念相同!
⭐林靖揚(Sullivan & Cromwell LLP合夥人)
二十年前在台大法研所師從王文宇教授學習公司法制時,對於老師諸多先進的公司法理念,包括將法人視為不同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間的法律關係的核心重新解構「公司」的概念,深感敬佩,這些理念也成為伴隨我執業十餘載的暮鼓晨鐘。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延續老師一貫風格,跳脫許多比較法著作羅列各國法規和台灣法規進行比較的傳統套路,以台灣本身的法制為骨架,以國內外近年的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熱點議題和案例為發想,將外國法制、實務和學者見解穿插於文中,刺激讀者思考。由於讀者對於相關議題和案例或已於新聞中耳熟能詳,在閱讀過程中極易產生共鳴,隨著內容跌宕猶如和老師隔空時而探討、時而論辯,時而被深深說服,趣味盎然。
本人過去十五年在紐約、香港等金融中心從事證券發行和公司併購等業務,對於本書探討的許多觀點深有所感。尤其,各市場的法制文化不同,絕非「參考先進法制」就能憑空產生適當的法制規範或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例如,一般而言,美國法制長期依賴訴訟和法院形成規範、而香港更借重專業的證券監管機關來防弊。
本書探討了諸多重要的實務案例。如樂陞案引出的買方資金證明問題,在美國並無法規強制要求上市公司併購的買方提供資金證明,但實務上併購案賣方的董事會均會有此要求,以滿足董事誠信義務降低訴訟風險,而香港則更偏向監管機構介入,由證監會要求買方的財務顧問出具資金確認函。又如上市公司併購時的賣方董事會下設特別委員會,在美國和香港均非法律強行要求,實務上設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處理有利益衝突的情形,並非所有併購均有必要。再如榮化併購案,如果李氏家族在買方實體的上層結構中有持股,在美國和香港將有不同的披露要求,且在香港更可能導致李氏家族不能在股東會投票等等,均有整體的法制思維支撐。
這兩年朝野倡議將台灣建設為亞洲金融中心之一。跨國企業考慮上市、融資的市場時,除了經濟因素外,法制基礎建設也極為關鍵。同樣的,國際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也是重要的考量。如本書所強調,良好的公司治理法制必須同時能「興利」和「防弊」。同樣的,當一家公司在考慮其公司治理,例如董事會和委員會的組成、股權激勵制度的設計時,也離不開決策對於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可能帶來正面、負面的行為動機。當然,無論何種制度設計,都無法自外於台灣的法制、文化、主管機關和法院的專業性等,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
閱讀至此,忽聞鳥鳴。轉頭一看不覺天邊已微明。幾個小時的深夜閱讀收穫滿滿,不啻是疫情下在家工作時的最佳精神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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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美國分行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
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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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
❣️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兆豐美國分行 在 吳秉叡 BRAYWU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台北地檢署日前對於兆豐紐約分行涉嫌洗錢一案調查結果,認為沒有違法以不起訴處分,但到底有沒有洗錢的問題,外界仍存有疑慮,主要是部分民眾對台灣司法沒有信心。
今天我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兆豐案一事及後續調查之結果,懇切拜託兆豐金應盡速檢討,落實與紐約DFS與兆豐之合意令中的改善計畫,並配合獨立監督人進行調查,照美國最新的規定來加強法遵執行,同時回溯調查2012年到2014年之間的交易,審查裡面有沒有違反美國的制裁的規定,並提出報告內容供大家來審視,我相信這份報告的提出將會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了解、提升司法的透明度,進而提高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兆豐金新任董事長張兆順今天也向我保證,他有信心未來法遵將按照美國標準,不讓兆豐金事件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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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的那些事
兆豐銀行
世界排名:171(2019/12)、2020年1-7月獲利:13,403M(稅前損益)
淨值:284,701M(市占7.18%)(2020/6)、資產總額:3,415,290M(市占6.43%)
存款餘額:2,475,886M(市占5.87%)、放款餘額:1,894,294M(市占 6.16%)
國內分行家數:107、海外分行:23、辦事處:2、其他分支機構:9
員工人數:6,760(平均年齡40.14、平均服務年資13.36)(2019年報)
合作金庫銀行
世界排名:197(2019/12)、2020年 1-7月獲利:9,722M(稅前損益)、
淨值:233,736M(市占 5.89%)(2020/6)、資產總額:3,708,636M(市占 6.99%)
存款餘額:3,077,073M(市占 7.29%)、放款餘額:2,263,284M(市占 7.36%)
國內分行家數:269、海外分行:13、辦事處:2、其他分支機構:9
員工人數:8,491(平均年齡44.98、平均服務年資18.38)(2019年報)
第一商業銀行
世界排名:215(2019/12)、2020年1-7月獲利:11,828M(稅前損益)
淨值:211,450M(市占 5.33%)(2020/6)、資產總額:3,182,032M(市占 6.00%)
存款餘額:2,486,071M(市占 5.89%)、放款餘額:1,836,293M(市占 5.97%)
國內分行家數:187、海外分行:19、辦事處:3、其他分支機構:17
員工人數:8,018(平均年齡42.27、平均服務年資16.78)(2019年報)
兆豐,終於登上了世界級的舞臺,57億的天價罰款讓兆豐成了臺灣最有名
的銀行,雖然規模不到世界百大,但罰款金額已足夠跟其他大銀行比肩,排進了
世界級的罰款排行榜,成了洗錢教科書的經典案例。美國原本就覺得世界各國對
洗錢防制的決心不夠,決定找幾家大銀行來開刀,藉此讓世界各大銀行能夠正視
洗錢防治與打擊資恐。
紐約,世界金融中心,各大銀行幾乎都在紐約設有據點,又同時肩負著美國
法令先行者的角色,美國的許多規定,多會由紐約州試行,如果成效不錯,就會
推展到整個美國。像是紐約州金融廳(NYDFS)最近就推出了「美國金融網路安
全保護計畫」(簡稱 Part500)與「銀行業交易監控與制裁名單過濾機制之規範
與聲明」(簡稱 Part 504)。
由紐約州金融廳來充當劊子手的角色再適合不過,許多設點在紐約的銀行紛
紛遭到NYDFS的毒手。身為臺灣銀行業外匯量最大的兆豐也逃不過NYDFS 的魔
手。事實上,兆豐紐約分行的洗錢防制做得並不好,因為臺灣銀行業根本就不重
視洗錢防制業務,而 NYDFS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對兆豐祭出了天價的罰款,敲
山震虎。可以說,兆豐也許該被罰款,但會被罰到這種天價,很大的原因也是因
為要讓整個臺灣銀行業認真看待洗錢防制業務。
NYDFS的霹靂手段果然收到了具體的成效,兆豐紐約案讓整個兆豐高層無一
倖免,董事長、總經理、法遵長與其他有牽扯到的高官全部下臺一鞠躬,甚至案
發後才上任的董事長,也因為是前總經理的關係,中箭下馬。整個臺灣銀行業,
尤其是在紐約設有分行的官股行庫的高官人人自危,紛紛要求紐約分行的經理用
最高標準自我檢核,深怕成為NYDFS下一個瞄準的目標。
所幸,NYDFS在斬了兆豐之後,就輕輕放過其他臺資同業(聽說某些臺資的
紐約分行就在被處罰的邊緣),當然,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其他臺資同業的交
易量與規模跟兆豐紐約分行完全不能比就是了。洗錢防制,就成了兆豐新任董事
長最重要的任務。但在臺灣,在兆豐案之前,實在沒有人知道該怎麼做洗錢防制。
於是,兆豐大撒銀彈擴編招人,不惜血本,準備以量取勝。
原本,兆豐對法遵的人力預算是很限縮的,但在洗錢防制的大帽子前,錢與
員額不再是問題,一個百人級規模的洗錢防制處就此成立,並大發英雄帖廣招各
界的洗錢防制人才加入兆豐。除了成立洗防處之外,兆豐也全民皆兵,人人防制
洗錢,原本臺灣只有少數人擁有的國際反洗錢師證照(CAMS)在兆豐的大力補
助與推廣下,突然有超過1千個以上的兆豐行員成了國際防洗錢師,瞬間讓這張
國際證照價值直線下降。
除了國內狂增員之外,紐約分行也擴編了百人規模的洗錢防制部隊,可謂不
惜重金,只為防洗錢。105 年 12 月 31 日時,兆豐的員工人數是5,543,國外
人數是604,而109年3月31日時,員工人數變成了6,760,國外人數則是 845。
這多出來的1千多人,很大的一部分是洗錢防制業務所增加的總行與分行人力。
兆豐的決心得到了回報,紐約分行的後續檢查結果雖不滿意但可接受,而APG
的初步報告也相當正面。
不同於其他銀行的洗錢防制業務,兆豐是臺灣最大的外匯銀行,並且是美元、
澳幣、歐元的RTGS清算行,同時也是其他銀行的中間行。其他銀行只要負
責匯出與匯入時的黑名單與其他檢核,兆豐卻要多處理身為中間行的黑名單與其
他檢核工作。以前,當中間行是個輕鬆賺錢的業務,現在,卻變成了一個燙手山
芋,到底要如何當好一個中間行就成了兆豐的一個大挑戰。
電文該如何檢核是個很大的問題,理論上應該以系統自動檢核為主,人工檢
核為輔。但檢核條件設定太嚴,就會容易漏掉有問題的電文,而設定太寬鬆,則
幾乎每筆都會是問題電文。兆豐,為了不想再被處罰,寧可錯殺,不可錯放,變
成了人工檢核為主,自動檢核為輔,不論是在臺灣或是美國,都請了一大堆人專
職檢核電文。
這是件無趣又跟銀行業務不太相關的工作,所以多由新進行員負責,也成了
高離職率的原因之一。至少,這跟新人所預期的總行工作不太一樣。 雖然兆豐
洗防處的人力遠比其他銀行多,但分行端該做的洗錢防制工作比起其他銀行絕對
只多不少。沒辦法,兆豐一定要用最嚴格的標準來做洗錢防制,金管會會查、APG
會評鑑,其他銀行也在看。於是,原本人力就很精簡的兆豐分行,為了洗錢防制
業務忙得昏天黑地。
既有客戶的資料補建置,把國外匯入款當進出口在做,INVOICE、提單、掃
黑、查BMO、上國貿局查禁制品與查公平市價。以致於一筆原本簡單的匯入款
就要花很久時間解款,更別說更複雜的匯出匯款了。還有永遠填不完的洗錢報表,
每一件都讓兆豐的行員苦不堪言。 更令人絕望的是,洗錢防制的標準一直在變,
規定愈來愈繁瑣,不停增加要填寫的報表,不斷的跟客戶要資料,還有一直收不
完,有時還會自相矛盾或者是窒礙難行的洗錢防制公文。
資深行員已經離不開兆豐,只能硬撐,期待這波洗錢防制的災難趕快過去,
但對許多新進行員而言,面對煩人的洗錢防制業務,跟他們期待的兆豐生活完全
不同,於是紛紛琵琶別抱。洗錢防制業務除了法遵成本大幅增加之外,也要跟一
些KYC不易的公司停止業務的往來,例如許多的OBU客戶,而這多是相當賺錢
的業務。在同時成本上升,獲利減少情況下,兆豐的獲利也大受影響。官股模範生的
兆豐怎可能承受這樣的表現,於是英明的長官一下子喊說要衝企金業務,一下子
又說要拼消金業務,口號響徹雲霄。當然,原本的基金、保險、信用卡與IPO還
是不能少。業績壓力沒有因為洗錢防制業務而減少,反而加重,讓許多行員大嘆
兆豐變成了臺銀業務與三商銀業績的合體。
以最穩定的台、土、合而言,平均年齡是44.03歲到45.65歲,平均服務年
資為16.43年到18.38年。而同樣是可以待到退休的兆豐的平均年齡是40.14歲,
平均服務年資則是13.36年。一方面為兆豐的年輕化而高興,但很大的原因是原
本的精兵政策,為了洗錢防制業務與其他新種業務而多增聘了1千多名員工,而
另一個原因當然是比以往相對高的離職率。
八大官股行庫各有其定位,臺銀是臺灣龍頭銀行,負責承擔各種政策性業務,
與處理各種其他銀行不願意處理的業務,土銀在不動產融資方面比其他銀行更有
優勢,三商銀企業戶眾多,合庫負責農、漁會相關業務,臺企銀則自然是以中小
企業貸款見長,而兆豐,因為是交通銀行與中國商銀的組合體,自然是以外匯與
海外分行眾多為其特色。
中國商銀原本就聚集了臺灣最多的外匯人才,在與交銀合併之後,更是如虎
添翼,存款量變為第6名,放款量第6名,分行數也超過百家,一舉成為舉足輕
重的大型行庫。在銀行業日益競爭之下,各種銀行的分類界線也慢慢模糊,土銀、
合庫搶著做聯貸案,三商銀狂拉房貸,各銀行除了大企業之外,也沒有放過中小
企業,可以說各大行庫都成了綜合型的商業銀行。
而隨著銀行間界線的模糊與銀行國際化的趨勢,兆豐成了最佳的獲益者。畢
竟,其他銀行要跟兆豐拼外匯與海外分行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這需要時間去設
立海外分行與培養人才。但兆豐卻可以輕易的去搶房貸、信貸、企業貸款與大型
聯貸案。因此,除了原本的外匯優勢,加上積極搶食其他銀行的市場,讓兆豐獲
利豐碩,員工的福利與各項獎金更是羡煞同業,雖然因為紐約案被財政部規定年
終標準要跟其他官股行庫一致,但朝三暮四,其他名目的獎金變多,最後算一算
還是有7到8個月左右的獎金。
合併解決了中國商銀與交通銀行規模太小的問題,但如同合庫一樣,合併卻
不能大規模裁員自然會留下無解的人事問題。中國商銀與交銀都是非常自豪的銀
行,當初能進這兩家銀行的人也都是一時之 選,合併之後當然也是文人相輕,
誰也不服誰,所以名字不是台北富邦、國泰世華這種混合在一起的名字,當然更
不是像合庫與臺銀一樣成為存續銀行,而是取一個新的名字,代表一種妥協,也
希望能有一個新的開始。
只是,員工間的心結卻沒辦法像改名這般的容易除去。據說,在兆豐的總行,
員工依然分成交銀與中國商銀二派,各自為政,中間有一條不可跨越的楚河漢界。
雖然說這條界線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慢慢淡化,但兆豐的許多聯貸案依然分成金控
總部分行與國外部兩個部門負責,一個是以前的交銀,另一個是中國商銀。而這
種窘境,是合併卻不能裁員必然發生的結果,經過多年之後,終於成功整合成企
金業務處聯貸組負責。
然而,內部的矛盾並無法阻止兆豐的活躍。在組成了兆豐金控之後,挾持著
官股的家大業大與高額獎金的誘惑,兆豐與合庫像睡醒的獅子一樣,保險、房貸、
企金,到處搶食,尤其是大型聯貸案,更是不手軟,到處攻城掠地,銳不可擋。
不只讓民營銀行感受到壓力,也讓其他官股銀行提高警戒心,尤其是對其高額的
各項獎金忌妒不已。
由於保障類似官股,福利卻近似民營,兆豐一直是官股銀行的首選之一。然
而,接近月月IPO逐年遞增的業績與洗錢防制業務的雙重壓力讓許多新進行員選
擇離去,而少子化的影響也讓兆豐跟臺銀一樣面對報考人數減少的窘境。從以前
要先書審,才能收到准考證的獨招,變成了跟其他銀行一樣委由金融研訓院來辦
理甄選。讓原本號稱只有精英才能進去的兆豐,在一年多招之下,新進行員的素
質也跟其他的官股行庫拉近不少,甚至也見到不少科大生的身影。
原本,兆豐招才以8職等為主、9職等為輔,10職等則是兆豐的大關,所以
8升9卡在9,原本的9還是在9,只有少數會到10,這樣會很沒有升遷的感覺。
原本臺、土也是以普考的7職等與高考的8職等為主,後來成功將進行職等普遍
壓在5職等,一方面減少成本,一方面也讓行員有升遷的感覺,於是兆豐也試著
用6職等來招募新人。原本,兆豐的打算是6職等的薪水不到三萬,但招募的條
件放寬,讓學經歷不是非常亮麗的人也可以進來兆豐,專心負責櫃檯或其他比較
單純的業務,這樣就會跟9職等的精英行員與8職等的優秀行員有所區別。
如果成效不錯的話,最終希望能夠像臺、土一樣以低職等為主,高職等為輔,
慢慢的將入行的職等變成以6職等為主,8、9 職等為輔。然而,6職等進行所
做的業務與8職等並沒有明顯的區分,許多優秀的人才怕考不上8職等,選擇用
考6職等進來作為跳板,再伺機考8職等或更高職等。所以並沒有產生像預期一
樣的分流效果,整個6職等跟8職等混在一起做一樣的業務。
但6職等的薪水實在太低,一開始 不到三萬,做的事情卻跟8職等差不多,
所以很快就讓6職等的人萌生辭意。 由於6職等離職率太高,兆豐替6職等加
薪,卻也不能獨厚6職等,其他職等也跟著加薪。加薪雖然拉高了6職等的薪資,
但與8職等的差距依然存在,所以離職率依然不低。一開始,兆豐並不鼓勵6
職等再去報考8職等,這樣會失去6職等的意義。
但如此一來反而讓6職等的人轉向其他銀行的懷抱,例如臺、土銀,這變向
讓兆豐變成了其他銀行的訓練所,於是又打開6職等考8職等的大門,這樣則失
去6職等原本預期的功用,只剩下變成了稍微擋了幾年原本該8職等進行的人的
功能。
紐約案爆發之後,讓官股模範生的兆豐地位不再崇高,當然兆豐也積極加薪
因應,但大量的洗錢防制的人力缺口,與比以前高的離職率,讓兆豐也加入其他
官股行庫的行列,一年多招。8職等多新人,6職等離職率高,為了快速補充即
戰力,兆豐又生了個7職等的經驗行員。雖然不是8職等,但許多人還是為了兆
豐的名頭與高獎金而來,但跟6職等一樣,7職等跟8職等做一樣的事,而且又
是經驗行員,薪水竟然領得比 8 職等無經驗行員還少!所以7職等行員的心情
也不是很舒服,又造成不少人轉投他行。因為6職等與7職等的入行適應情形不
如預期,所以兆豐還是回到了以8職等為主要的入行職等,再輔以外派為主的9
職等。
儘管近年來進兆豐的人才學經歷大不如前,不再是傳說中的窄門,但比其他
官股銀行,能進兆豐的人還是相對優秀。只是一旦進去之後,升官之路還是要大
家競爭。官股的保障是幾乎不裁員,但民營的壓力依然存在,也因為多少有業績
壓力,為了區分出能力的好壞, 除了獎金無法像臺、土銀一樣吃大鍋飯只有3.9
個月與4.4個月兩種選擇外,在升遷的過程中,也無法像臺、土銀一樣明確。
畢竟,如果大家升官的速度差不多,自然無法有激勵的效果,在區別化的獎
賞制度下,自然有些人升得快,有些人被迫要留在原地。沒辦法,別人的不幸往
往是自己努力的動力。兆豐沒有薪等表,而且是密薪制,所以,不像臺、土銀,
5職等到8職等每一職等的差距約是1甲1乙的2年,而且薪資透明。兆豐從 6
職等到9職等,每一關都會有名額管控,升遷的速度每個人都不一樣,3年、5
年都有可能,當然還有可能更久。
即使是同一職等進行,同樣的年資,也會因為每年考績不同造成加薪幅度的
不同,而讓薪水有很大的差異,以108年為例,甲上的人是500+2.8%,甲是
500+2.1%、乙上是500+1.5%,乙的人是500+0.5%,而甲等的比例為80%。兆豐
6職等經過大幅加薪之後,加上各種名目獎金,整個年薪比起其他官股行庫的入
門職等已是同一水準,甚至更高,加上相對容易的考試,理應很有競爭力。但因
為加薪方式是以本薪乘上百分比,6職等進行與8職等進行時的本薪相差太大,
經過幾次調薪之後,差距更是驚人,在不患貧患不均的情況下,6職等的薪水很
難留住人。
即使表現良好,6升7與7升8大概也需要5到6年左右,如果說大部分進行的人
都是6職等的話,這樣的升遷速度沒有問題。偏偏兆豐最主力的新進人員
是8職等,因此很容易出現一個分行會有大量8職等的行員,然後少數6職等與
一些9職等的新人,彼此間做的業務卻又沒有太大的區別,這樣的情況讓6職等
行員的心情萬般複雜。
在其他官股行庫,因為是低職等進行為主,高職等為輔,高職等行員又多配
置在總行單位,大部分行員進行的職等一樣低,雖然升遷速度還是因各人造化不
同而有快慢之分,至少進行時有個形式上的公平,所以大部分行員的工作氣氛比
較平和。雖然兆豐6職等客觀上的福利並不差,但同是新進行員,要多努力幾年
才有辦法達到大部分人進行時的起點8職等,這樣的制度設計讓選擇留在兆豐6
努力的人相當鬱悶。而兆豐8,雖然有兆豐6與7的存在,但以歷年招募人數而
言,卻是實質上兆豐的入行起點。
不管福利再如何好,每家銀行一定會設有卡關的職等存在,因為不可能讓員
工一直快速升遷,這樣再賺錢的公司都無法負擔龐大的薪資費用。臺、土銀升9
職等不易,大部分人擠在8職等。兆豐升10職等不易,大部分人卡在8職等與
9職等。當然會有人無視於卡等的存在,表現優秀,深得長官喜歡,短短6、7
年就可以從兆8升到兆 10。但這畢竟是少數人,如果要比這個的話,臺銀也有
人3、4年就8升9,土銀也有8職等第一年考試就上9職等的人,甚至,有的
人還會3年直衝10職等,所向無敵。
因為兆6與兆7是相對少數,大部分的兆豐人不是卡在8職等就是9職等。
以入門薪水與福利而言,兆8大勝其他官股銀行。即使兆8會卡很多年,但許多
泛官股銀行因為每一職等都會小小卡一下,即使入行多年,年薪都還不一定比得
上兆8的新進行員。可以說,即使在兆8會卡很久,但因為待遇勝過其他官股銀
行不少,讓兆8一直都是許多銀行員的首選之一(因為兆9名額少又不好考)。
繁雜的業務與不小的業績壓力,讓不少兆8的行員考慮轉戰臺、土銀5職等。
雖然,臺、土銀5職等的待遇比不上兆豐8職等,但因為兆豐滿滿都是8職等行
員,在升9職等的名額有限之下,可以預期未來的升等情況不會像過去那樣的順
暢。若以臺、土銀大部分人都可以到7年從5職等升到8職等的情況來比較,整
體待遇並不會差兆8太多。 當然,即使臺、土銀8的待遇與兆8待了六、七年之後
的待遇差不多,兆8畢竟還是多領臺土6、7年的錢,而且兆8待了6、7年之後升
兆 9 的機會也很大。所以比較的基礎不在於臺、土銀5與兆8,而是臺、土銀卡8
與兆豐卡9。純以待遇而言,臺、土8底薪比兆9高,但各種獎金相加之後差兆9甚
多,整體待遇輸兆9不少。以升遷速度而言,臺、土8升9的速度,快則3年,慢則
7、8年不等,兆9的情況也類似,得長官緣的人升10升得快,普通人也只能慢慢
等,所以在速度上而言,臺、土8與兆9相差不遠。若硬要選擇,想多賺點錢的
人可以選兆8,想要業績壓力小一點的可以選臺、土 5。
至於兆豐9職等,可以說是官股銀行最好的職缺之一,不論待遇或是未來
的發展性,都勝過官股其他職缺,如果硬要比較的話,一銀MA與臺、土8職等
勉強扯平。但因為兆9要簽外派合約,對不想外派的人而言,臺、土7職等也是
不錯的選擇。當然,身為臺灣外匯最大的銀行,兆豐的海外據點非常多,兆8
與兆9都有很多機會外派,如果有志到海外發展的話,兆豐依然是官股銀行首選,
但一銀急起直追,海外分支機構的數量已跟兆豐相去不遠,薪水待遇也相當優
渥,兆豐海外霸主的地位已非穩若泰山。
近十幾年來兆豐招收了不少優秀的年輕同仁,這些人目前多在三十歲與四十
歲之間,依然年輕有鬥志,占據了許多相對有發展性的位置,不論是總行各部處、
分行的徵授信與地點比較好的海外分行等。這也讓許多滿懷憧憬考入兆豐的年輕
人們被迫落得只能坐櫃臺的下場。沒辦法,這是官股銀行結構性的問題,不只兆
豐,臺、土銀也一堆三、十四歲的人卡在8職等坐櫃臺,位置就那麼多,在流動
率低的前提下,懷才不遇是必然的結果。
即使兆豐獲利能力相當優秀,但洗錢防制增加了不少成本,許多賺錢的業務
也因為KYC不易而中止,雖然最近大幅加薪,但也是迫於紐約分行出事與6職等
薪水過低不得不的作法。節省成本依然是不可避免的政策,如同其他銀行一樣,
新進行員的福利愈來愈少。除了加班費變少之外,以往許多額外的加給也是能砍
就砍。兆豐的管理階層就像是在雨中撐著傘走在鋼索上一樣,需要面臨來自各方
的壓力。不像臺、土銀只要跟政府交代,民營銀行只要跟股東交代;兆豐要跟政
府交代獲利、要讓員工領到夠多的獎金、要讓股東領到夠高的股利、要維持官股
獲利王的地位、要護住股價、還要配合政府的各項政策,兆豐的董事長與總經理,
大概是金融業最難待的位子之一。
在紐約案爆發前,兆豐最大的敵人只有自己,所有能做的業務幾乎都做了,
大陸的曝險金額、國內的房貸餘額、聯貸案與企金放款、海外分行的獲利、國內
外幣的清算,甚至是財務操作的獲利、手續費收入,每一樣都繳出亮麗的成績單。
即使一直增資,投資人依然捧場,股價也是同步上漲。然而,紐約案爆發之後,
兆豐的光芒開始黯淡。
原本,海峽兩岸世界排名最前面的銀行,既不是BANK OF CHINA,也不是
BANK OF TAIWAN,而是兩家ICBC(2014)。然而在2015年,中信(178)正式超車兆
豐(180),兆豐就再也沒奪回臺灣第1的寶座(2020年,中信155、兆豐171)。儘
管如此,兆豐依然是官股獲利王,8大行庫裡面最少的分行數,比土銀略多的員
工數,卻有著臺銀加土銀的獲利(臺銀6,382M、土銀7,371M)。
只是,原本比起民營銀行毫不遜色的獲利能力,也開始被中信與國泰世華拉
開距離,變成只與台北富邦同等級(兆豐13,403M、台北富邦13,847M、國泰世
華17,889M、中國信託18,879M)。更慘的是,兆豐被列在「系統性銀行」名單
之內,須額外提列法定資本與內部管理資本各2個百分點,表示接下來幾年,兆
豐的增資無法用於擴大放款量能,提升獲利。緊追在後的一銀獲利(11,828M)已
跟兆豐相差不遠,在一銀不需多額外提列資本的情況下,獲利隨時有可能超車兆
豐,成為官股新的獲利王。
洗錢防制業務對國內各銀行多有衝擊,每家銀行不管官股還是民營銀行都被
弄得雞犬不寧,一線行員叫苦連天。但國內各種業務的洗錢防制難度比起外匯相
關的各種業務,不論是匯出入款、進出口、外幣貸款、還是國際聯貸案、海外分
行業務等,還是小巫見大巫。因此,受到洗錢防制影響最大的還是以外匯為主的
兆豐。
為了彌補外匯相關業務的損失,兆豐將已經不小的業績壓力加重,原本的保
險、基金、信用卡的配額只多不少,月月IPO更是標配,幾家分行也被打造成理
財旗艦店,衝刺消金與財管業務。但經過這幾年的衝刺,該買的保險、該辦的信
用卡、該扣基金的客戶,都已經被洗過好幾輪了。即使是企金業務,在中美貿易
戰下,許多公司都已經看壞接下來的景氣,要突破過往的成績,似乎不是件容易
的事。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讓靠外匯為主力的兆豐受到巨大的衝擊,不只出
國換匯的人趨近於零、海外分支機構的獲利能力下降、連帶倒帳的風險提高、國
內企業放款的陸續踩雷,甚至儲蓄險停賣所造成手續費收入的減少,來自各方的
挑戰,都讓兆豐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原本以300億為標準的獲利目標,變成了
連200億都難以達標。
兆豐已經是臺灣的第2大銀行,但規模在國外大型銀行面前依然像小孩一樣,
即使躲過了馬八年的亞洲盃與蔡四年,身為優等生的兆豐,根本也不想跟任何人
合併,但規模不夠大,為了以後的競爭力,合併依然是未來不可迴避的問題。至
於對象,公民併不可行,只能可公公併。合庫虛胖,併下去四百家分行怎得了。
華銀有林家這大股東,弄得不好,整個兆豐倒送給板橋林家。彰銀就別提了,難
道還想跟台新來個三角戀情嗎?臺企銀太瘦,併了也沒用,更何況之前就有傳過
緋聞,差點沒被砍死,哪敢再來一次。
即使是體質最好的一銀,合併之後也沒什麼好處,各種獎金是一定是會向下
修正的,中交情結到時候還要再加個第一次真好,可真的不是件浪漫的事。一銀
的員工與分行數量比兆豐還多,弄個不好,也許不是兆豐併一銀,是一銀併兆豐
也說不定。即使合併成功了,不能裁員,不能減薪,又要馬上有所表現,還真是
件強人所難的事。即使兆豐併一銀,規模也沒辦法擠進世界百大,到時候搞不好
還要併臺企銀,那真是很折磨人。
總之,兆豐即使經歷了紐約案,競爭力依然是官股第一,此次的洗錢防制風
波,雖大致上已平安渡過,卻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所得到的結果,對人事成本所
造成的負擔仍相當的沈重。良好的體質與獨大的外匯業務,擁有最多的外語人才
與海外分行,仍將是臺灣最國際化的銀行,但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受到的衝擊
也比其他行庫來的更加直接。
兆豐的獲利能力原本跟其他官股銀行處在不同檔次,所以即使各種名目的獎
金遠高於其他官股銀行,其他人也只能投以羡慕的眼光。但從紐約案爆發開始,
兆豐逐步走下神壇,而2020年更是正式跌下神壇,獲利能力雖然領先其他8大
行庫,但已經跟一銀相差不遠,而為了「大到不能倒」所增提的額外資本,勢必
增加經營成本,也將連帶影響EPS,進而拉低股價,種種的一切,也令人不禁質
疑兆豐是否還能夠再像以前一樣享有特殊的地化。
兆豐的威名猶存,慕名來而的人仍然相當多,但只見更為繁雜的業務與愈來
愈像民營的業績壓力,如果說臺銀行員是全能的7-11的員工,那麼兆豐的行員就
是要加上業績壓力的萊爾富員工,若因為獲利減少而無法再像往年一樣可以發出
高額的獎金,勢必會有更多人轉向其他銀行的懷抱。疫情雖然造成業務量與獲利
的減少,卻也是一個重新檢視人力配置的好時機。兆豐的國內分行數原本就是8大
行庫最少,若不是因為洗錢防制業務的關係,用人數也很精簡。若能在人力上重
新規劃,以兆豐的人才與過往的表現來看,應可順利渡過新冠肺炎這一難關,只
是短期內恐難有大規模的招才計畫。
跟臺、土一樣,相對低的離職率與幾乎每個人都能待到退休的制度,讓大部
分的年輕人都只能卡在8、9職等,苦等那道升遷的窄門。雖然說官股銀行是埋
沒人才的好地方,但至少在兆豐用到外語的機會最大,也最有可能到海外發展,
對外匯有興趣的人更是一定要來兆豐朝聖。若是力求穩定,臺銀會是最佳選擇,
若是想在穩定中求發展,又能夠承受一定程度的業績壓力,那麼兆豐8或9職等,
依然是最好的選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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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活著像首詩
https://lintan512.pixnet.net/blog
至少當個有故事的人
https://youtu.be/P-bl3SDnr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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