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讀】#象徵反墮胎的嬰靈,居然誕生於墮胎合法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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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嬰靈之說在 1980 年代傳開?那時候臺灣的狀況是什麼樣子呢?這跟臺灣的「#墮胎合法化」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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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臺灣通過了《優生保健法》,被視為「墮胎合法」的里程碑。中華民國的刑法原本有「墮胎罪」,而《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的內容,讓婦女可以基於「心理健康」而墮胎,不必因此入罪(值得一提的是,已婚女性墮胎仍須經過伴侶同意,因此並非完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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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生保健法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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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健法》此條爭議甚大。因此《優生保健法》通過之前,掀起了廣泛的討論。反對派認為臺灣婦女的墮胎情形已經十分嚴重,一旦墮胎合法化,那麼可能會造成性氾濫,更多婦女選擇墮胎、無辜胎兒因此受害這些反對派雖然聲浪不小,但終究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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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 4 月,《優生保健法》尚未通過之時,華視的電視call in節目曾接到七百多通來電。其中贊成者達百分之七十四,反對者只占百分之十七。這些電話有八成都是女性打的。從這次的電話民調中可以知道,當時支持墮胎合法的民眾仍占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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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胎的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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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優生保健法》的通過卻產生了一個弔詭的結果:儘管「墮胎罪」在法律的層面上消失了,代表著「墮胎的罪惡感」的嬰靈信仰,卻在想像層面逐漸成形。儘管墮胎合法了,整個社會的想法還沒能跟上,因此人們疑惑:「沒有法律規定了,就可以自由墮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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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嬰靈是宗教商業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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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讓人感到可怕。所以,可以撫慰焦慮的「嬰靈超渡」,就這麼符合人們需求地流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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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嬰靈的社會建構非常明顯
#適合上課當個案
優生 保健法 第 三 章 第 九 條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反墮胎公投聽證會,超扯言論大全】
墮胎強制六天思考期公投的聽證會,在今天上午召開。
理由書解析看這裡:https://bit.ly/2UAH39s
聽證會影片看這裡: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nJ0JGMsH8
我聽了一上午的聽證會,因為我很想了解,到底支持墮胎思考期的人怎麼想、他們的理由是什麼。但我真的是愈聽愈生氣。子宮是我的、身體是我的、生育或墮胎對身體與心理的影響也是我在承受,外人憑什麼指指點點?
一開始中選會公佈的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一項,應增訂第七款條文:『除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健康之急迫性者外,於施行人工流產前,應有六天思考期,並由政府委託社福單位及醫界,協同安排諮商輔導等評估,並需充分尊重當事人之隱私權。』」
但是提案人彭迦智卻在今天才提交修正過的主文內容:「(施行人工流產前)經輔導諮商,確認懷孕會造成傷害心理或是家庭正常,再經過六天思考。」
我覺得原先要求墮胎強制六天思考,限制女性自主,已經夠扯;現在居然還要由別人來認定墮胎的合理性,先考量大眾社會觀感、才考量懷孕者的自主意識,到底還當不當女性是獨立自主的個體?
我整理了聽證會與會人員的言論,相信大家看完,就能了解為什麼我會這麼生氣、我會這麼反對這項公投。
請大家幫我轉傳出去,邀請更多人關注這項公投提案,不要再讓他人對女性的子宮指指點點。
#我的子宮是我的子宮 #又不是公投的人要生
優生 保健法 第 三 章 第 九 條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婦女節前夕 #對婦女權益性別平等的攻擊
繼前案(懷孕八週禁止人工流產)被中選會駁回,同樣的提案人還是不願放過女人子宮,現在又來一個新的公投提案,這次是要增加六天思考期?!真的有完沒完,你以為女人做這樣的決定是不經過思考的嗎?還是你自以為你比這些決定流產的女人更會「思考」?
3/27 將舉行聽證會!
#懇請中選會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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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迦智領銜提出之「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一項,應增訂第七款條文:『除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健康之急迫性者外,於施行人工流產前,應有六天思考期,並由政府委託社福單位及醫界,協同安排諮商輔導等評估,並需充分尊重當事人之隱私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相關提案資料參見中選會網站:
https://web.cec.gov.tw/referendum/cms/proposal/3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