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之亂如何解?制度面這樣做就對了!
1.中央應明確規定疫苗施打順序的政策,有疑義時也由中央統一解釋,避免地方任意擴張解釋。
2.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地方政府造冊請領及事後申報的程序,避免人為操作空間和便於事後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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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施打順序,陷入一個造冊、各自表述的窘境。如果是非法律和公衛專業的政治人物,喊一喊也就罷了。但如果從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到檢察官都聲稱搞不清楚狀況,問題可就大了。
事實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施打順序規則,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8條授權的法規命令。
無視施打順序規則,「可能」的法律責任非常重。
在刑事上,#人民 可能觸犯刑法第214條的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336條第2項的 #公益侵占罪。#公務員 的話,可能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侵占公有財物罪」或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 #違背職務圖利罪。
在行政上,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和第65條第3款規定,#醫療機構 未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預防接種政策,可處30-200萬元罰鍰。
為什麼那麼多人或醫療機構有恃無恐?
因為疫苗的規則定義不清,範圍不明。再加上橫跨中央及地方的權責,更讓認定莫衷一是。
地方主管機關在這樣的狀況下擴張解釋,更進一步讓事態惡化,同時讓相關責任的追究更為艱難。
事實上,目前幾乎每一個違反規定的人或單位,都無辜地說:這個那個應該符合中央的某款某款類型,而且地方政府也同意啊!
雖然法律上這只是違法性錯誤的問題,但等到違法者多到一定數量,單純的法律問題,就質變成政治問題,要法辦也辦不下去了。
面對這些問題,還是要回到相關法律規定逐一爬梳,才可能釐清到底是制度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或者兩者皆是,並且逐一應對處理。
首先,規範疫苗接種的法律是「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很明確地規定「訂定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的權責,也要「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項。」
地方主管機關的權責則在於「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傳染病防治政策、計畫及轄區特殊防疫需要,擬定執行計畫付諸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和「執行轄區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包括預防接種」。
也就是說,整體的計劃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地方主管機關則依據中央訂定的政策執行。
地方所擬定的執行計畫,#應該報給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以事後監督。#中央也要對地方進行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
既然中央的大類計畫有所不明,讓人有「誤解」甚至「操作」的空間,那麼,就要由中央及時滾動檢討修正法令,讓分類更明確。
如果有不明確的細項,也應該由中央進行解釋,而不是任由地方恣意擴張。
其次,醫療機構和地方政府造冊請領及事後申報的程序,應該要凡走過就留下痕跡,以明確事實經過和責任——特別是事先的造冊和事後實際施打的清冊。
而在中央欠缺能量實質審查的狀況下,不能苛求中央實質審查或背上背書的責任,而要明訂「形式審查」之旨,讓違反中央法令的情況,能明確符合諸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法律的構成要件,以利事後究責。
亡羊補牢,也還不晚。
更何況,目前的疫苗只是第一代疫苗。隨著病毒的變化和第二代疫苗的問世,疫苗之亂恐怕會再次上演。
甚至在武漢肺炎疫情結束之後,台灣未來仍可能再次面臨新傳染病的挑戰。如何從錯誤中學習,不要再犯相同的錯,是已經付出太多代價的我們,現在就應該做的事。
傳染病分類依據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苗栗縣長以「這是不得不的決定」禁足移工,這真的合法嗎?】#讀者投書
在檢視苗栗縣針對移工的防疫措施前,我們必須先了解人身自由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基本權利。若政府要限制任何人的人身自由,都應以法律明文的方式處理,並以最嚴格的方式審查其合憲性。
而這次苗栗縣府毫不區別移工有無傳染病接觸史、是否為被匡列需自主隔離者,就全面禁足縣內所有移工。這究竟有無法律授權依據?
#苗栗縣 #京元電子 #移工群聚 #人身自由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東南亞
傳染病分類依據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274例本土、25例死亡,陳時中指疫情趨勢平穩;莫德納疫苗今日開打;調整公費疫苗接種順序,社福機構及75歲以上長者納第五、六類;苗栗縣對移工外出限制應回歸三級標準;台北市開罰私打疫苗診所200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公布新增274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個案及1例境外移入,另新增25例死亡。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平穩,但端午假期請大家不要移動、減少人流。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雙鐵陸續都還有退票,目前預估6月11日至14日連假期間,高鐵運輸量降至4.2萬人,台鐵則已降至2.7萬人。
有關醫療和集中檢疫量能,陳時中表示雙北已逐漸完備「綠色通道」配對,醫療後送有較為順暢,目前全國有2,542人住院,中央集中檢疫所有1,486人,加強版防疫旅館則有1,786人。全國集中檢疫所的空房數減少,主要是苗栗縣往中南部送,但北部空房數則有增加,逐漸平衡緩解;另有2,492人解除隔離,發病滿10天轉居家隔離者也有1,260人。
台灣採購的15萬劑莫德納疫苗今日開始接種,日前日本贈送的124萬劑AZ疫苗也將於下週一(14日)開放施打。指揮中心今日並公布調整後公費疫苗施打對象次序,將社福照顧機構人員、受照顧者、洗腎患者納入第五類,而75歲以上長者納入第六類,以降低機構內群聚感染風險,並避免年長者染病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
■新增274例本土個案、25例死亡,加強防範寧靜缺氧等居家猝死事件
今日新增之274例本土病例,為142例男性、132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4日至6月8日。其中新北市162例,台北市63例,桃園市15例,苗栗縣12例,基隆市10例,彰化縣及南投縣各3例,宜蘭縣2例,台南市、嘉義市、台中市及新竹縣各1例。雙北地區以外縣市共49例中,43例為已知感染源,6例關聯不明。(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而新增的25例死亡個案中,男性20位、女性5位,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死亡日介於5月29日至6月7日。據統計,在5月11日至6月7日公布的296例死亡個案中,有36例為到院前死亡,佔11.8%。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COVID-19病程變化快速,到院前死亡最可能是隱形缺氧引起,但沒有明顯前兆,發現血氧濃度低再送醫經常為時已晚,因此家戶感染調查和匡列是本週重點業務。
為防範家中猝死事件再度發生,羅一鈞表示,目前PCR陽性確診者都不採居家隔離,而會移至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館和醫院;針對快篩陽性者則先提供血氧機,過去已配發1,000台,今日將再配發15,000台,若血氧濃度低於95%就要儘快送醫。羅一鈞也強調這是過渡期的做法,「如果安置量能足夠,希望快篩陽性者也可以到有醫護人員的場所。」
陳時中表示,猝死個案皆由檢察官相驗,會小心處理死因,但他駁斥死亡人數有「黑數」的說法,目前已透過交叉疫調、整體區域風險檢查及廣篩等多重方式,試圖找出可能感染者。羅一鈞也認為,當前PCR確診標準是嚴格的,如果Ct值在23以下,快篩幾乎都可以驗出,例如英國變異株Ct值大多介於10至20,應用上就很準確,但也提醒仍有偽陰性情形出現,快篩陰性者勿掉以輕心。至於是否要在14天隔離後再行採檢,羅一鈞回應因病毒潛伏期不一,確實有「陰轉陽」的可能,會在下次專家會議討論是否增加解隔離前採檢。
■調整公費疫苗施打順序:社福機構人員、受照顧者、洗腎患者及75歲以上長者納入優先對象
台灣採購的15萬劑莫德納疫苗今日開始接種,下週一(14日)則開放施打日本捐贈的124萬劑AZ疫苗。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明,由於專責醫院的醫護人員還未施打完畢,為避免轉發過程耗時,有7.5萬劑莫德納疫苗直接供應給專責醫院。
指揮中心表示,昨日下午預防接種會議討論後,調整公費疫苗施打對象次序,將社福照顧機構人員、受照顧者、洗腎患者、矯正機關工作人員等納入第五類,而75歲以上長者納入第六類,以降低機構內群聚感染風險,並避免年長者染病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至於第七類所稱的「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陳時中表示相關名單請主管機關依必要性順序列出,提報指揮中心審查同意後才能施打,他舉核電廠操作人員為例,基礎和中階人員與設施運作有關,應予以保留,但決策者就不在範圍內。(見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表)
此外,前一波41萬劑的AZ疫苗開放給雙北第一至三類、其他縣市第一類人員,因尚有剩餘名額,今日開放給第二、三類對象。陳時中表示,目前全國醫護人員接種率已達7成,未來疫苗都會根據造冊名單儘速施打,有餘裕就往下開放,而中、高風險的區域都會加配疫苗,如果施打快速也會多發。
■醫院可存放瑞德西韋,由主治醫師評估後使用
根據統計,自4月20日起共10,394例確診個案中,依WHO嚴重度分類,有1,858人屬於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9%;而60歲以上的3,766位個案中,有1,286人為重症,佔34.1%。
為提升COVID-19患者的治療品質及速度,指揮中心說明自6月1日起醫院已可存放瑞德西韋,主治醫師經評估有需求即可直接使用,若院內聯繫和溝通不良,可向指揮中心反應協助。但指揮中心同時強調,依實證資料來看,插管或使用葉克膜的患者再使用瑞德西韋,對預後及降低死亡率沒有幫助,相關治療藥物仍需要醫師評估跟指引再運用。陳時中表示,目前瑞德西韋還有1,000多人份,未來會陸續進口,已經採購20,000人份,不會不敷使用。
■苗栗縣累計確診達336例、電子廠持續篩檢中,陳宗彥:外籍移工管制應回歸三級警戒標準
據苗栗縣政府統計,今日新增確診12例,其中移工9例,本國籍3例,累計個案數達336例,目前確診者的感染源仍來自京元、超豐、智邦、京鼎4家電子廠。陳時中表示,苗栗縣現在秩序已經建立,確診者移出速度也加快,算是進入較穩定的狀態,但需要篩檢人數確實在增加,明日外籍移工還會再次篩檢。
針對苗栗縣長徐耀昌要求全縣移工不得外出,台灣移工聯盟(MENT)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皆發出聲明,認為此規定明顯侵犯移工人身自由;台權會更擔憂,目前苗栗縣內從事長照服務的社福移工有7,383人,如不能外出,單獨照護長者和失能者的移工根本無法協助採買生活必需品,將嚴重衝擊這些需要長照服務的家庭。而苗栗縣的在地團體也發起連署要求縣府勿歧視移工,應儘快收回禁足令。
昨日記者會,媒體亦多次詢問指揮中心,苗栗縣府此舉是否有法源依據,今日內政部次長陳宗彥終於回應,苗栗縣應回歸到全國三級警戒標準來執行,且提醒全國有雇用外籍員工的公司及工廠,移工族群在各行各業支撐台灣的產業、照顧台灣的家庭需求,在警戒期間應保護他們而非歧視。
日前新北亦有移工群聚感染發生,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已訪畢50人以上移工宿舍共109家,其中有30家未安排同住移工工作場所分流,22家未落實紀錄移工外出資訊,9家未落實門禁和量測體溫等宿舍管理,市府已限其3日內改善,否則處30萬罰鍰或停工。
■社區感染階段不禁止企業自行快篩,診所和居家快篩陸續規劃中
今日行政院長蘇貞昌率相關部會首長再赴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編製經過(含疫苗採購狀況及施打計畫),立委質詢重點仍聚焦在開放快篩和疫苗進度。
昨日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疑政府被動等待廠商申請居家快篩試劑,今日同黨立委陳椒華再度質詢,國內目前已有生產快篩試劑廠商,能否開放民眾自行購買篩檢。陳時中回應,國內廠商目前可以生產也能販賣,但現有國產快篩試劑都是供醫事人員使用,而不是個人;下午記者會中他也強調,在社區感染階段,快篩是重要的推動方向,無論企業、個人或診所,只要是合適的產品都不會禁止,食藥署也已請廠商若有產品都可以儘快提報。
針對規劃中的診所快篩,陳時中表示不會特別要求和限制,快篩試劑只要是醫事人員就可以使用,重點是把通報流程做完整、系統登錄確實,若篩出陽性要確實的隔離和處置。指揮中心也說明,目前全台有166個篩檢單位,經過獎勵和擴充,平日每天可篩檢47,848件,如果量能全開則可達8萬件,相對於之前的2.7萬件已經增加許多。
■陳時中否認「3+11」為最大破口;國產疫苗有國際認證風險,但會努力爭取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質詢,機組員檢疫「3+11」的決策是不是這次疫情破口的主要因素?陳時中否認稱「不是」「原因還尚待查驗」。 陳時中也強調,「3+11」是去年施行一年的政策,今年1月1日加強管理,管理做好到一定程度後,加上篩檢9,000多人後,就恢復到去年12月的規定,但加上需要採檢陰性的規定,所以其實比去年還嚴格。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繼續追問稱,大家都認為,華航諾富特的染疫事件是這次疫情爆發的最大元兇,也就是「3+11」是疫情的最大破口。陳時中仍否認,他並強調,(本土確診的)相關病毒株到目前還是英國病毒株,是這樣的高傳播力造成現在的社區傳播。而「3+11」是回到去年的政策,而且是比去年更嚴格的,並沒有更鬆。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時指出,歐盟成員國預計7月要推出歐盟數位新冠證明,若台灣民眾施打國產疫苗,是否有不被國際認證的風險,對此陳時中坦言「當然有」,但會為國產疫苗努力爭取,也會提醒民眾可能面對的狀況。此外,陳時中也說明不同的疫苗都有列出目標施打群,如果民眾同時列在多種疫苗的目標群體內,就可以選擇廠牌。
陳時中表示,絕對是希望國產疫苗成功,去年起就提供許多輔導和獎助,「但不是想成功就一定會成功,還是要靠科學數據和證據,經專家判讀才能做出符合全民健康的決定。」強調各方期待不同,但標準不會改變。
■北市聯醫陽明院區院內感染,羅一鈞:醫護人員身體不適,應給假並採檢
針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傳出院內感染,指揮中心證實6月2日該院區急診有收治確診個案,醫護人員在插管過程中接觸到病患的嘔吐物,6月8日檢驗後確定8位醫護人員為PCR陽性,屬於急診群聚事件,自當天起暫停1週的一般急診服務,已匡列接觸者並完成環境清消。
外傳陽明院區醫師發燒還須上班,羅一鈞表示並未接獲相關消息,會請台北市衛生局再去了解,但他強調醫護人員若發燒可請假休息,若有接觸確診者應採檢,院方不得要求醫護人員上班,以免增加院內感染風險。
至於有陽明院區人員擔心照顧確診者的防護裝備不足,羅一鈞說明無論是三級防護(俗稱兔寶寶裝)或一般防護裝備,只要確保不接觸體液、血液和飛沫,都可以照顧確診者;更換防護裝備的區域應規劃合適空間,減少人員經過,透過其他同仁和鏡子輔助,穿脫步驟符合規定並注意清消即可。他也表示,防疫物資都在中央配發的清單中,會再跟醫院及配發單位溝通處理。
■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不符規定,北市依法開罰200萬並取消診所疫苗施打資格
台北市的好心肝診所傳出昨晚有一般民眾排隊施打疫苗,內部員工透露是幫診所志工接種,但雙北目前僅開放第一至三類人員施打。對此莊人祥表示,台北市政府在6月2日網站公布的名單中確有此預約診所,但並未提報給指揮中心。陳時中則回應,台北市造冊人數未接種者大約還有4萬人,因疫苗都是按照名冊人數配發,如替未列在名冊內的民眾施打,違法就要開罰。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好心肝診所為超過千名的基金會人員和志工等不符資格的對象施打疫苗,已明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市府依法開罰新台幣200萬元,並取消其疫苗施打預約診所資格。目前台北市已將疫苗撥送的核定權限提高到衛生局副局長,市長柯文哲坦言內控有疏漏,會將案件移送政風處調查,檢討市府同仁未盡查核之責。
(文/陳德倫;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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