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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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性法律措施性法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一定要懂「法」。
關於孩子在校課業與成績等權利的爭取,一切都先從「法」開始。因此,長期以來一直提醒特殊生的家長,一定需要熟悉《特殊教育法》。
實務上,經常會面臨以下的一些情狀。例如兩個孩子一樣都在同一家醫療院所就診,一樣都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診斷證明書,甚至於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藥物,無論是利他能、專思達或思銳。好吧,如果這兩個孩子在學校讓老師頭痛的狀況都一樣。
但是,擁有醫療診斷,並不等同於是特殊教育學生,除非孩子經過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而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
假如,這兩位孩子,一位經過特教鑑定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另一位則沒有通過鑑定,一般會建議轉為由校內輔導系統協助,或者家長因各種理由拒絕接受特教鑑定(一般是擔心孩子被貼上所謂的「標籤」)。
以往,取得特教身分的孩子,例如ADHD孩子取得「情緒行為障礙」,接著他的相關學習權利往往可受特殊教育法的支持與保護。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而這一點,往往是過去未取得特教身份與資格的ADHD孩子無法爭取的。
但現在通過的《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發布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則詳列了以下的內容。
學校應針對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學校得召開個案會議,針對前項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邀請學校行政人員、相關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特別是這一部分: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關鍵是,那麼對於未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ADHD孩子,如果屬於學校「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且有課業與成績需求,這時候則有了法源的依據。
但有意思的地方也在這裡。一般來說,校內對於特殊學生最為熟悉的人員,主要為資源班老師或特教老師。對於輔導系統來說,這部分相對會是陌生一些。未來,如果孩子的條件是:在醫療上,擁有ADHD的診斷,未取得特教身分。但他卻符合《學生輔導法》裡的「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那麼關於孩子日後在課業與成績的輔導上,特教系統與輔導系統如何合作與區隔,將會是一場微妙的互動。
但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課業與成績的權利又多了一條法律來支持。當然,未來家長是否為孩子爭取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特別是ADHD或其他情緒行為議題的孩子又將會有另一番的考量。
關於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請特別留意在「應」和「得」之間。前者提供了相對的法律保障或義務,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後者則反映出,在親師溝通上所需說服力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個別性法律措施性法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夜間工作不分性別都應受到保護
#釋字807號後續修法很重要
#應兼顧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
今天很高興有這個機會,和洪申翰 Sun-Han、林宜瑾、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一起主辦「釋字第807號對夜間工作及工會同意權後續影響與對策」公聽會,和數位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行政部門一同討論。
被大法官宣告失效的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女性及母性健康,但因為採取「消極保護」的設計,反倒 #限制了女性於夜間工作的權利,也強化了加諸在女性身上的刻板印象,可能造成 #就業歧視。
上個月司法院公布釋字第807號解釋,當時我便發文(詳見:https://reurl.cc/pxyx3a )表示,認同這號解釋所傳遞的性別平等意旨:教養子女、家庭照顧,是 #所有家庭成員應共同分擔的責任;以及,為了維護身體健康而盡量 #避免夜間工作,更是 #不分性別全體勞工的需求。
讓人遺憾與憂慮的是,釋字807在宣告條文立即失效後,反而讓原先課與雇主對夜間工作提供保障措施的責任,也一併失效。此外,還有勞工集體協商權恐被弱化的問題。
國際勞工組織的夜間工作公約、勞動部的數個法規及指引都顯示,長期夜間工作對勞工的健康有不良影響,#不分性別。
因此,大法官釋字的後續效應,不應該是所有勞工雖不會被禁止夜間工作,但也失去相對應的保障。而是所有於夜間工作的勞工,不分性別都能受到保障。
#個別勞工難以和雇主對等協商
#強化工會集體協商權
第49條第1項的失效,也剝奪了工會或勞資會議,在夜間工作條件上的集體協商權。
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原條文內關於工會或勞資會議對於夜間工作有同意/不同意權的規定,有以集體意願取代個人意願的疑慮。
但是實際上,已經有多個團體、專家,包括今天多位與會者都指出,個別勞工在法律上的拒絕權,從來沒有被取代。就算工會同意夜間工作,勞工仍可拒絕。
真正的問題在於,即便理論上如此,但面對資方提出夜間工作的要求,勞工常常很難真的拒絕,所以才更需要 #工會 的保護,不管是協商保障安全健康的措施,或是集體拒絕夜間工作。
後續修法,必須強化 #集體協商的力量,才能真正保護勞工。
至於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還必須處理,最終如何透過法制上的設計及強化,實質保障個別勞工行使「拒絕權」。
#懷孕或哺乳期間勞工應特別保障
勞動部官員今天公聽會現場再三聲明,雖然勞基法第49條第1項失效,可是第5項禁止懷孕、哺乳期間女性於夜間工作的條文,效力仍在。
但為完善夜間工作的整體機制及配套規劃,後續修法仍須確保對懷孕、哺乳期間勞工的保護。如何操作及落實,還需要更多討論。
#勞動部應盡速盤點相關法規
#提出修法草案
#快速填補夜間工作勞權真空
感謝今天一同與會討論其他學者與團體:邱駿彥教授、洪惠芬教授、胡博硯教授、邱羽凡副教授、張鑫隆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
民間都這麼努力了,我期望勞動部能盡快提出修法計畫,補上夜間工作保障的空窗,做勞工的後盾。
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的意旨,應該是讓不分性別勞工平等地被保障,而不是不分男女平等地被剝削!要使台灣勞動法規真正實踐平等權的精神,我們還需繼續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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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12港人偷越邊境案,其中10人分別判囚7個月至3年,案發時未成年的兩名被告,檢方不提起訴,即日移交香港警方。案中12人在港涉及暴動縱火和觸犯《港區國安法》等罪名,令這宗偷渡案備受關注,內地今次判刑是輕是重,言人人殊,惟未有迹象顯示判決有受政治因素影響,又或藉機傳達超出案情的政治信息。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迥異,以香港的尺度,內地對這宗案件的一些處理,顯然不夠開放透明,不過西方高調政治介入要求放人,亦令內地當局在安排方面有更多事情要考慮。隨着偷渡審訊告一段落,內地當局應讓家屬探訪服刑者,如果獄中表現良好,亦可依法考慮容許假釋。12人歸港後仍得面對司法程序,為免影響日後審訊公平公正,圍繞12人的政治操作應該停止。
蘋果頭條
疫情令港人無法外遊,大批市民改去郊遊、露營,行山團體「隨我行」透過航拍,發現龍脊、馬鞍山昂平等熱門行山徑面目全非,雞公嶺更因為越野電單車活動頻繁,整個山頭「刨出」數十條車痕。香港教育大學社會科學系研究講座教授詹志勇觀看航拍相片後,形容是「大自然的傷痕」。漁護署回覆《蘋果》,在個別水土流失嚴重的路段,會考慮以圍封及改道措施阻止情況惡化。「隨我行」在2015成立,創辦人Admond、Terry是法律行政人員(Legal Executive),每逢假日喜愛行山,亦會用航拍機記錄郊野景色。不過,今年他們拍攝發現,多條山徑都「傷痕纍纍」,例如被《時代》周刊評為亞洲最佳市區遠足徑的龍脊,南面山坡出現蜘蛛網形狀的新山路。Admond指,新闢山路與行山熱潮有關
東方正論
今日是除夕,相信大部分港人都感嘆,終於捱過了這傷痛的一年。去年除夕本報「正論」標題「千言送別二○一九 萬語香江覆水難收」,回首暴劫後的香港,預測2020年極可能更悽慘。這番話不幸言中,今年世紀疫潮來犯,全球受災,香港淪為兩岸四地抗疫最差的地區,經濟重創,百業凋零,政治上風波迭起,港府無能,司法黑暗,人心惶惶,這一年有誰能夠安然度過?年頭內地武漢疫情發出警號,內地迅速應變,果斷封城,讓疫情得以受控,而台灣及澳門亦及時封關,所以沒有受到疫情蹂躪,安然度過2020年,反觀香港抗疫不力,封關拖拉,口罩荒讓市民惶恐終日,之後派口罩姍姍來遲,而且不能抵禦新冠肺炎病毒。
星島社論
十二名乘快艇潛逃離港、偷渡往台灣途中遭廣東海警拘捕的反修例示威者,當中十人經審訊後,深圳法院昨宣判鄧棨然及喬映瑜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分別判有期徒刑三年及兩年,其餘八人偷越邊境罪成,各判入獄七個月。案情披露,兩名主犯在「上家」的安排下組織偷渡,鄧棨然負責駕駛快艇,喬映瑜負責聯絡和打點,並以衞星電話等設備「向上匯報」實時位置。消息稱,警方繼早前拘捕九名涉嫌協助偷渡的疑犯後,正竭力追查「十二瞞逃」案幕後黑手。至於兩名免被起訴的未成年港人,昨晨被公安押往口岸,移交香港警方拘捕。
經濟社評
2020年即將結束之際,中國跟歐盟談判7年的投資協定取得重大進展,而且是在美國候任總統拜登就職前達成共識,無疑是打亂其聯歐制華布局,為明年與美國周旋成功造勢。盡管中國積極爭取與歐盟簽協定,但箇中存在變數,尤其是歐洲議會中的反華勢力和美國,令形勢變得錯綜複雜,猶如三國時代的魏蜀吳之間博弈。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晚與歐盟領袖舉行視像會議,宣布談判完成。據悉,中國在市場開放、公平競爭環境和可持續發展三方面作出實質性承諾,例如向歐盟投資者開放金融、醫療和雲端服務業,並承諾加大對中國國企補貼的透明度,爭取與歐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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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0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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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最近香港社會對司法公正和獨立,有很多議論,部分法官更被冠以不同顏色,有黃有藍更有紅。法庭是講法律和證據的地方,公眾有權對司法機構已判決的案件表達意見,若有人認為法官的具體處理有問題,又或懷疑存在系統性的偏頗,亦可依程序投訴,然而若僅因為個別裁決不合個人政治喜好,就給法官定顏色分立場、肆意人身攻擊,則大有問題。法官審理案件,必須堅守法律專業,秉持公正中立原則,不能有實質偏頗,又或表現出存有偏頗的觀感。司法不能為政治立場服務,司法制度被任何一種顏色控制、偏離公正原則,都是法治的災難,絕對不能讓這種情况在香港發生。香港社會撕裂,反修例風暴以來,司法機構面對大量涉及政治和暴力的案件,法官如何處理,不同政治陣營都密切緊盯。
蘋果頭條
日前一名12歲女童到旺角買顏料時,看見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察,欲快步離開現場,豈料被一名防暴警正面撞飛後,繼而被約3名警員以膝壓等方式制服。報道一出,許多網民質疑警方處理手法,亦紛紛認為由蕭芳芳成立、打正旗號保護18歲以下兒童的「護苗基金」為何沒為該女童發聲!?身為「護苗基金」會長的蕭芳芳沒為事件發聲,連日來毫無「音訊」,不過她今日卻出現在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官方FB,張建宗留言稱前日到訪檢測中心偶遇蕭芳芳,更貼出一張與滿臉笑容的蕭芳芳手踭互撞代替握手的照片
東方正論
政府抗疫其中一場重頭戲,全民檢測新冠病毒,未推出已引來不少質疑聲音,專家紛潑冷水,反對派更為檢測扣上「送中」帽子,市民的反應亦未像預期中踴躍,這「全民」兩個字做不到,政府又一次雷聲大雨點小,而且疑因為「未夠數」,再度延長計劃三天至下周一。整個檢測計劃由本月初展開,至昨天推行了九天期間,約一百四十二萬人於全港各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採樣,人數未夠全港兩成人口。而檢測所發現的隱形患者,暫時為十九人,包括昨日其中一宗,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指,確診個案數字不多,是一個好現象。這句話聽在市民耳中,實在是莫大諷刺。
星島社論
中美兩國關係緊張敏感時刻,由美國政府持有的南區壽山村道豪宅,經過連月商討後於昨日落實出售,美方指在審議多份標書後,已接納一家財團的標書,並將於今年底完成交易。據悉成交價約二十五億,每呎樓面地價約五萬二千元。美國駐港領事館發言人回覆本報時稱,南區壽山村道三十七號項目於七月底截標時,接獲多份標書,最終接納其中一份標書,將於今年十二月底完成交易,並已把有關消息通知落選的財團。發言人並強調,今次交易是「純粹商業決定」(purely a business decision ),而獲得的資金,會投放入美方於本港持有物業中,同時對領事館的運作不會構成影響,另外,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會定期檢視海外的物業,作為全球資產再投資計畫的一部分。雖然項目落實售出,但美領館未有透露中標財團身分、以及實際標價,而負責招標的世邦魏理仕,其發言人指將於今日公布標價。
經濟社評
港府與11國磋商建立旅遊氣泡之際,台灣昨將本港改列為中低風險地區,商務客入境檢疫期縮至7天,無疑是個好消息。惟疫下建立旅遊氣泡非易事,港府除積極清零外,更要汲取中外經驗,在落實計劃時須宜緊勿鬆,方能重建旅客重臨和港人外遊信心,氣泡才有望愈谷愈大。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昨表示,正接觸11國磋商旅遊氣泡事宜,其中5至6個感興趣,與日本和泰國的商討已進入衞生部門接觸階段,大家仍要考慮彼此的檢測標準,以及能否互認檢測安排等問題。即使落實措施,都可能有不同限制,有機會一程兩檢,即離境和抵埗時都要做檢測,意味全程可能要做4次檢測,才能縮短隔離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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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踏入7月,全球疫情反撲。在6月放寬了抗疫措施的香港及歐洲,都迎來新一波疫情,更不用說從來未過高峰便急急放寬限制的美國了。北半球發達國家原本寄望經濟在暑假可重拾動力,現證實夢想幻滅。隨之而來是政府要加碼提供財政援助,美國兩黨正就新一輪1萬億美元援助方案拉鋸中。各國深不見底的財政赤字將要靠央行量化寬鬆(QE)買入國債來埋單。世界沒有免費午餐,靠QE印出來的鈔票,可以止住經濟短期內崩潰,但引發的後遺症不會消失,特別是個別資產類別勢將再現泡沫。上月底美國公布第二季GDP負增長32.9%,跌幅打破1947年有數據以來的紀錄。無論從美國消費者扣帳及信用卡消費金額、中小企僱員復工率等數據,都可以發現當地的經濟活動自3月中急跌,4月見底之後,升至6月又見頂,兩者都反彈至年初時水平的八至九成,然後在7月又緩緩向下。
蘋果頭條
楊明近年成為「撐警之星」,多次幫香港警察「辦事」,拍完警隊招聘短片,再拍防止電話騙案的宣傳片。不過,楊明今日凌晨涉醉駕被捕,形象盡毀,連以前醉駕、夜店襲擊保安、便利店破壞物品等犯罪前科都被舊事重提,不論藍黃政見,大部網民都認為楊明不太適合為警方拍攝宣傳片,有人更曲線指楊明的行為抹黑警隊,居心叵測,支持將楊明緝拿歸案。《蘋果》今日向警察公共關係科了解,會否將相關片段下架與及不再找楊明拍片,晚上獲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指涉案人已被捕及保釋候查,涉及警隊的相關宣傳活動將會暫停。而已上載片段,就會視乎性質及內容再作安排。警方回覆中又指,涉案人9月上旬要向警方報到, 案件交由港島總區交通部跟進調查。
東方正論
港府庸碌無能並非今日的事,惟現屆政府不僅庸碌無能,復剛愎自用,在抗疫生死關頭,如此施政便容易鑄成大錯。港大專家袁國勇罕有狂轟港府,指本港第三波疫情大爆發,源於當局的免檢入境安排及過早放寬禁聚令,形容是「很大錯誤」。香港淪為疫埠,港府錯完又錯絕對是罪魁禍首。儘管本港單日確診個案有回落趨勢,昨日新增六十九宗,為兩個多星期以來最少,但仍然高於第二波爆發時的單日確診數字,反映疫情仍未受控,隨時可能反彈,絕對不能掉以輕心。道理人人都懂,可惜不是人人做到,即使禁聚令一再收緊,很多市民似乎都難以回到二、三月高度戒備的狀態,以致群組感染爆完又爆。林鄭歸咎於市民出現「抗疫疲勞」,並以此為藉口,認為難以推出禁足令配合全民檢測,擺出無可奈何狀。問題是,一句「抗疫疲勞」是否就能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星島社論
特區政府昨嚴厲批評美國政府宣布向十一名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形容行為卑劣及無恥,明目張膽及粗暴地干涉中國內政,表明全面支持中央政府採取反制措施,特區政府並嚴厲譴責美方公開涉事官員的個人資料,等同國家級「起底」,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安全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不僅是為了七百五十萬香港市民,更是保護十四億內地同胞的生命安全及利益,無懼任何威嚇。多名相關官員表明不會因此妥協。政府昨午先發英文版聲明,隨後再發中文聲明,嚴厲批評美國政府對十一名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形容行為卑劣及無恥,明目張膽及粗暴地干涉中國內政,批評部分美國政客為私利以香港作為棋子,在中美關係之間製造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