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長張少熙已經請辭,會於比賽後檢討處理。但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也是代表團團長,至今仍紋風不動,不用負責不用道歉,一副路人沒事樣,就知道這位反體改大老,有多不可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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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體育署委辦的招標文件,就知選手飛機座位安排,是由中華奧會規劃,2020年3月和4月體育署發函要求規劃選手搭乘商務艙事宜,該份公文的受文單位,也是中華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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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華奧會對此執行辦理的結果,就是大家今天看到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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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國際奧會模式就知道,選手參加奧運,必須透過中華奧會,若直接由國家干涉會有爭議。這些原則都寫在《國際奧林匹克憲章》,該憲章明示各國奧會的自主性極其重要,各國奧會和單項協會運作須獨立於各國政府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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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美國2015 年爆發體操隊前隊醫性騷擾案後,2019年美國國會,想修法完整保障,改革美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帕拉林匹克委員會,也遭受干預美國奧會自主權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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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同樣也發生在2016年台灣政府進行體育改革所面臨的困難,中華奧會主席權力一把抓,無法徹底換血;2017年,中華奧會改選也曾發生爭議,遭國際奧會執行委員吳經國痛批「非法」、「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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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的中華奧會無法革新,過去體改困境歷歷在目,相信台灣人不可能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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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中華奧會收到體育署公文後,仍未修正座位規劃,最終沒有按照體育署督導方向處理。明明距離更近交通成本較低的東京奧運,何以中華奧會主席卻反而讓選手蒙受次等待遇,也不出來解釋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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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督導不周,當然該承擔,但負責奧運選手行程安排的中華奧會,當然更難逃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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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改革的問題絕對不只是官僚體制、體育署長下台就沒事了,不,真正的爛根在中華奧會和各種單項協會的根本性組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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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長都已經公開道歉,甚至傳出自行請辭,反觀現任中華奧會主席、擔任本次東京奧運代表團團長的林鴻道,過了兩天,不道歉、不自行請辭,有權位卻不負責,繼續裝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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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沒有羞恥心,而是臉皮如城牆之厚,仗著自己是民間單位,政府能奈他何,繼續戀棧權位,不解釋、不面對。這種時候,誰在勇於認錯處理問題,誰在假裝沒他的事撇清責任,已經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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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奉勸一次,中華奧會主席、東奧代表團團長的職位不是路人,而是國家必須委託帶領選手參加奧運的負責團體。如果真的為台灣體育好,林鴻道先生要先能承認問題,負起責任,效法體育署長,為自己的失職公開道歉、自行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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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針對警察局的業務部門質詢,我提出兩點建議: #推動巡邏箱電子化系統 台北自2018年3月開始推動巡邏箱電子化系統,將過往的巡邏箱簽巡流程電子化,改善了以往紙本簽巡花費大量時間、遇雨易潮濕破損、使用大量紙張及每日人工換表的缺點,截至目前為止也獲得了不錯的成效。 北市府執行電子化的過程中...
交通督導員權力 在 陳思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完全執政但完全沒人要負責
#從交通部甩給華航再甩給中央再甩給桃市府
#立法院的年度甩鍋大戲
桃園華航諾富特群聚感染案再度擴大到35人,今天增加3個本土案例確診,其中包含防疫旅館員工、機師以同住家人,迫使陳時中部長宣布要執行 #華航清零計畫2.0 、機師全召回14天檢疫。
但上午在立法院中對諾富特群聚感染的專題報告質詢當中,卻是 #演都不演 直接上了 #一齣荒謬傻眼的卸責秀。
面對立委的質詢,詢問為什麼原本是給一般人員住宿的諾富特一館,最後居然變成華航機組人員的宿舍?混居的誇張情況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交通部甩鍋給華航
⛔️交通部直接表示,是華航把富特一館當防疫宿舍來使用,言下之意表示是華航的責任、是自己擅自決定要使用一館當作宿舍,導致混居的狀況發生。
那所以是華航的責任嗎?
👉華航甩鍋給中央
⛔️結果華航副總經理陳奕傑表示,諾富特是有經過申請的,言下之意表示華航也是信任諾富特作為防疫旅館的管理,才會選擇使用諾富特一館當員工宿舍。
那所以是中央的責任嗎?
👉中央甩鍋給桃園市政府
⛔️對此,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防疫旅館的規定雖然是中央訂的,但中央只是訂原則,言下之意是執行端出了問題,石崇良更進一步表示要作為防疫旅館一定經過地方政府檢視過,直接推卸責任給桃園市政府。
那所以是桃園市政府的責任嗎?
👉桃園市政府雙手一推不負責
⛔️正桃園市政府的解釋是諾富特只有申請二館當作防疫宿舍,一館沒有經過申請,言下之意表示一館桃園市政府不用督導、桃園市政府不用負責。
⛔️但事實上,鄭文燦市長日前受訪就表示過,桃園市政府早在二月時就知道混居的狀況,卻眼睜睜的看著事情發生,鄭文燦擁有督導的權力、擁有開罰的權力、知道混居進行中,結果卻沒有任何作為,這不就是造成災難的來源嗎?所以鄭文燦的意思是,只要事先找好藉口,就代表我不需要有任何作為?
⛔️如果是一館沒有經過申請,所以不能照中央抽查的守則去督導,那這個邏輯不就等於是桃園市政府轄區內,有著一間違法營業的防疫旅館嗎?如果這不是桃園市政府的責任,能是誰的責任?
一整場質詢下來,從中央到地方、從華航到交通部,神奇的沒有任何人有責任,弄得像是混居與動線管理出錯是天災一樣,究竟是真的沒有責任,還是沒有人願意負責任?
傳送門👉
👉諾富特一館混宿誰的責任 各機關官員推一輪沒答案
交通督導員權力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意外的有被推爆 那我們就來聊聊為何我會擔心今年台灣工地管理會有重大風險
因為有版友可能不是相關產業或科系
先介紹一下台灣幾個營造現場比較特殊的狀況
(營造業每個國家都有各自遠早的發展歷程和特殊法規 所以獨特性比多數產業高)
1.層層分包特殊文化
先說一下轉包和分包不同
轉包是拿到案子後抽管理費或業務費用後
就把主要部分或整個工程再轉給其他廠商施工
但分包則是主要得標廠商將一部分工程與其他廠商分工施工
分包這件是在全球營造業都是普遍的
但是分包的方式 規模 切分方式 層數 及分包後權責歸屬則有很大差異
台灣的特色是營造業普遍規模很小
(這點跟很多人的印象應該是相反)
https://reurl.cc/KxL6D9
全台灣營造業在109年第4季共有19,028家
大約一萬四千家是丙級營造和土木包工業
這還沒有計入材料行 設備廠商 資材公司等
可能沒登記在營造業但會出入工地協助工程的廠商
還有到處走跳的師傅(個人 夫妻檔 師徒)
會有這樣的狀況是 營造工程很少有較長的持續性
每個工地完工後 是否有相近的工程能續接 不確定性很高
不像很多產業人員可以固定編制持續生產或提供服務
所以營造廠會保留主要的主管和核心的技術人員
等拿到下一個案子時 再依工程案的特性和規模 將工作分配給協力廠商
協力廠商同樣有一樣的問題 所以會再把人力和機具不足的部分再分給下一級廠商
這樣的層層分包 安全責任如何整體控管
就跟最上面承攬工程的營造廠觀念 能力 制度有很大關係
另外也跟各分包廠商有無合作經驗有關 有共同合作的經驗
再效率 信任度上都能提高 也能降低一些工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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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人員的非制度學習
台灣早期多數施工人員的訓練都是師徒制為主
師傅用他當徒弟受到的訓練方式再複製一次來訓練自己的徒弟
這樣的現象一直延續到現在
很多工序和工種 仍然是以師徒制為主要學習方式
技術學校教的工種數量有限 而且經常與現場及時代有落差
這也導致很多工法在操作上會有各種不一致的說法和見解
甚至在安全的管理上 也缺少一致的認知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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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務及工地管理的大學教育
大學教育主要還是以理論和學科知識為主
實務經驗和實習 台灣的大學對其重視度反而低於歐美
也就產生許多理想和現實的落差與誤解
因為缺少實際工地與操作經驗
所以師傅一開始並不會信任大學畢業幾年 擔任工地管理人員的指令
有時會聽從 也只是因為位階權力的關係 而不是從心底聽進去
所以只要一沒有人督導 很多安全措施和流程就鬆懈了
而大學畢業擔任管理的工程人員 對於工地的適應性通常也不高
也不少人不願意與師傅和工人搭話 自然雙方更不了解彼此的顧慮和立場
無法用師傅能理解的方式傳達重要的安全事項或調整安全管理方式
直接用學校或機關理想的方式來管理 自然事倍功半......
最後實際對工地工務管理影響最大的 還是由工地出身的管理人員為主
但也因此許多觀念可能還停留在很早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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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家機關的制度流程與認知
公共工程許多的制度流程訂定是為了達到規範要求而做的
多是參考國外的資料後再加以修改定案
但國外的條件往往和國內有很大的落差
也因此許多制度如果直接移入執行 往往效果不佳甚至弊病叢生
後來有許多學者和高階公務人員發現有這樣的問題
所以會參考多國制度後 再拼裝修訂執行的流程與相關管理制度
不過這裡又發生一個大問題
多數參與修訂的學者和高階公務人員
很少是工地出身 他們大多經常造訪工地作查核
但查核那天的準備好的狀況和平常的工地運作狀況往往很不一樣....
而且走馬看花的查核 無法看到很多實際進行的細節和環節
所以將國外的制度拼裝後 再由缺乏基層實際經驗的專家學者和公務人員修訂後
產生更詭異的制度 而這樣的制度和流程往往不但不能有效達到規範要求
反而產生更多的虛工和紙上作業 以及越來越多的督導成本
層層督導 高層督導去督導督導的督導 就會變成這種梗圖的情境....
https://imgur.com/o3g9r8f
這種狀況反而最容易發生危險 因為大家的注意力會放在文件上
而不是現場 而且出事後 90%以上的時間和重點放在檢討和推託責任
而不是討論如何避免下一次意外或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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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籍勞工的管理
外籍勞工可申請投入國家建設屬大規模的營造工地
此外也有許多外勞學成後 會跑到私人案場工作
與很多人的觀念再次相反
外籍勞工如果在一開始就給與完整的安全訓練和觀念指導
反而是最有機會持續維持的群體
因為他們很怕違反相關規定會被遣送回國
所以只要是聽起來合理 不影響他們收入的措施 大多會有意願配合
這個情況在緬甸也很明顯
緬甸在最近動亂前 有一陣子和平的日子
很多地方都開始由外資投入 設置小型工業園區 想運用當度充足又便宜的人力
那時聽去緬甸勘查的工程師說 當地主要投資的外資來源有
台灣 新加坡 日本 中國
而且只要看園區工地工人的打扮和配置大概就能猜到是哪個國家投資的
安全帽反光背心備齊 還請好幾個人固定在路邊指揮交通(即使幾乎沒車子)
這園區多半是日商投資
工地工人有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 車輛進出時會有一組人跑出來指揮
但沒車輛時沒人在外面的 通常是新加坡投資的工業區
工地工人安全帽戴著但沒有扣好或看起來破破爛爛 背心有人有 有人沒有
車輛進出時有一人不情不願 出來看看的 大概是中國投資的光業區
至於沒有安全帽 沒有背心 擺一個電動左搖右晃的破爛假人在門口的
大概就是........
工人同樣都是緬甸當地人 但穿著和動作卻會因為不同國家的管理
而有很大的差異.... 這情況在台灣也同樣適用於外籍勞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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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台灣營造工地幾個特殊的狀況
這樣的狀況在過去還能維持一些微妙的平衡
讓工地事故的機率大概略高於工地外交通事故機率
(考量從業人數和交通工具使用人數差異後的機率)
但今年因為嚴重缺工的問題 恐怕會讓許多工地事故機率暴增
嚴重缺工的原因就在於人力供需嚴重失衡
需求面上的問題:
1.科技廠快速大規模擴廠
2.房地產熱潮增加大量建案興建
3.前瞻計畫多以工程為主 短期過多工程案件需要執行
供給面上的問題:
1.年長工人退休或傷病缺工
2.工地風險衛生隱憂和起步待遇難吸引年輕人
3.缺少工地實際技術的技職訓練教育單位 (如果已經有訓練 不用從起步待遇做起)
4.新冠肺炎造成外籍勞工來往狀況不確定性
上述問題就造成今年恐怕得面對台灣營造歷史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缺工潮
而上述的所有問題又會和台灣營造特殊的狀況 產生更致命的結果
這部分也蠻複雜的 明天會再開一篇文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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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遺憾的
昨天找了一下兩年多前在八卦版的發文
那時就有提到一些台鐵內部的問題
雖然這次直接原因是工程外包廠商出了問題
但這也反應到台鐵在管理上 偏向把風險管理的部分也全都外包出去的心態
https://reurl.cc/NXLjGQ
對風險管理的觀念和心態如果不修正
台鐵事故仍然會頻繁發生 頂多是不同的人輪流砸鍋.....』
Re: [問卦] 營造公司有沒有評鑑制度 https://disp.cc/b/27-doaf
交通督導員權力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天針對警察局的業務部門質詢,我提出兩點建議:
#推動巡邏箱電子化系統
台北自2018年3月開始推動巡邏箱電子化系統,將過往的巡邏箱簽巡流程電子化,改善了以往紙本簽巡花費大量時間、遇雨易潮濕破損、使用大量紙張及每日人工換表的缺點,截至目前為止也獲得了不錯的成效。
北市府執行電子化的過程中,從試辦到上線,每月會召開檢討會議並依基層巡邏員警的意見來做檢討與修正,而目前各所屬外勤單位也會定時透過系統或現地督導,以避免未確實簽核的狀況發生。
我建議警察局可以參考北市的作法建置電子化系統,不但能增進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的簡便性,也更方便未來這些巡邏紀錄的歸檔、備份,最後更能達到台南追求智慧城市、無紙化的目標,簡直是一舉三得,何樂不為?局長也回應會持續研擬建置相關的電子系統,同時也會根據大數據重新規畫巡邏路線,期待最快能於年底前上線。
#建議製作車禍後權益及救濟管道便民手冊
台南長年以來在車禍排行都是榜上有名,之前統計的數據中,每十萬人口死傷人數上,台南以1766人居冠,成了許多人心中認定最容易發生車禍的城市。
民眾在發生車禍當下,會報警請警察至現場協助處理,但在做完簡單的紀錄後,後續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申請卻往往不得其門而入,必須額外花費精力來逐一檢視,造成車禍當事人諸多不便。我的辦公室也常常接到許多與車禍相關的法律諮詢,民眾多半的問題都是「我接下來還可以做什麼?」顯見民眾對「車禍後自己能採取哪些舉措來維護自身權益」這件事確實有需求。
車禍處理頗為複雜,在事後還可能需要跑完各式各樣的流程、領取各種資料,比如在筆錄完成,開立報案三聯單後,可向轄區警方調閱資料,在特定時間點內可申請現場圖、照片及初判表等。民眾如果當下沒被口頭告知,很多人其實不知道後續還有這些屬於自己的權益,特別是第一次出車禍的民眾。
這些車禍權益資訊在台南的警察局網站都有公布,但重點在於,要怎麼讓車禍當事人能迅速接觸這些資訊?除了最簡單的宣導外,我也建議警局,可以製作簡單的圖卡,上面包含民眾在車禍後續能夠行使的權力等,例如所謂的「交通事故333」,包含:當事人可能面對的三種責任、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的三種資料以及解決紛爭的三種途徑等,這些簡易又明確的資訊能夠幫助當事人更快進入狀況,減少雙方的糾紛。我也建議若這些資訊量過多,可以考量用掃描QR code的方式來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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