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最貴綠油精
如果說蚊子界有美食排行榜的話,我的肉絕對是用油花均勻的美國牛製成的腓力牛排。而我懷樹寶時,賀爾蒙加持之下,肉質更是進化有如入口即化的日本A5和牛一般,只有在頂級餐廳才能吃到,還是一開放訂位就供不應求的那種。因為只要一站到戶外,我不出五秒鐘就輕鬆被叮二十幾個包,活脫脫成為蚊子的米其林饗宴。
偏偏我這種體質還被樹寶遺傳,小小年紀就吃了不少紅豆冰。我們一方面瘋狂噴灑有機防蚊液,一方面又仰賴萬能綠油精來解決事後殘局。來美國這麼多年,我承認有些地方還台到不行,比如貼撒龍趴斯或塗綠油精,我永遠記得C不只一次一臉狐疑的看我,不停問裡面的成分到底是甚麼?我完全可以想像他找到之後會去醫學期刊上找尋是否有科學研究佐證。但裡面成分是啥我從來不知道,對我來說,台灣這塊寶島跟蚊子搏鬥並非一朝一夕,綠油精早已通過跨年代人體實驗標竿,千萬人用過不但活得好好的還代代相傳不是沒道理的。畢竟這東西好用到連我家失根的蘭花C也在和我結婚多年之後無法抵擋綠油精的威力,現在只要被蚊子咬就會找綠油精。
搬家外加有小孩的問題,就是常常找不到東西,比如從台灣帶回來的幾罐綠油精,又比如今年夏天剛買的防蚊液。眼看唯一一罐帶在身上的綠油精已然見底,蚊子卻沒放過我們持續侵襲,只好選擇重新補貨。我心想反正姊住的是華人的殿堂大洛杉磯對吧?阿給掛包蚵仔麵線在這裡都能找到,萬金油枇杷膏還是人蔘藥草隨處可尋,小小一罐綠油精總該難不倒我吧?
我風塵僕僕地跑了五家華人超市,還特別去櫃台旁放置各類高丹丸散藥品區詢問,完全都沒綠油精的影子,
一。罐。都。沒。有。
「你別擔心,這種東西上Amazon找不就有了?」在我有如喪家之犬跟C抱怨時,他用這種何不食肉糜的態度安慰我說。我瞪了他一眼,少爺你以為綠油精是襪子還是內褲膩?說的好像一副全美國的人都會擦綠油精似的,這種塗上去一公里遠都會聞到的東西就是會令大部份美國人避而遠之,在地美國人只會擦些無三小路用的Aloe Vera燕麥或牙膏。
但我還是抱持姑且一試的心態去亞馬遜逛逛,果真就被我看到一罐10ml大小、最後一罐、還得等一個月後送達,但至少賣家看起來不太像詐騙,留言都很真實,連電話地址都留台灣宜蘭。
重點來了,這一罐綠油精堪稱史上最貴,亞馬遜標價$16.99,換算成台幣就是NT510元🤯🤯🤯
這個世界上永遠不變的真理除了耶穌愛你和cash is king以外,另外就是「物以稀為貴,隨你喊價錢」。為了我兒的紅豆冰,我摸摸鼻子買了。然後下定決心,下次回台灣,即便是好幾年後,我要給他帶個五十罐回來!哼!
你在國外買過家鄉最貴的東西是甚麼?留言來告訴我吧!
PS… 最近整理起新家後院所以才被蚊子攻擊,圖為後院無預警冒出的孤挺花,這花的英文名字有些害羞,叫做Naked Lady。
#洛杉磯生活 #這輩子買過最貴的綠油精 #現在眼巴巴的等綠油精來 #蚊子爆多的洛杉磯秋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Wilson說給你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amazon #代購 #網購 如何Amazon海訂來台灣 - Wilson說給你聽 Wilson教你如何在美國的Amazon網站上面直接訂購你喜歡的東西寄送來台灣 Amazon: https://www.amazon.com 英文地址查詢: https://www.post.gov.tw/pos...
亞馬遜 地址 英文 在 犀利檢座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高法院,你說的算?你要確定neh?
根據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3266號湯景華殺人案件新聞稿:「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西元2018年對公政公約第6條做出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
為了釐清英文intent/intention/intentional/intentionally的意思,半夜特別去找出之前從亞馬遜買的美國刑法二手教科書,當時,那本書從訂購之後隔了好一段時間才寄來,除了花好多天以及一些運費以外,地址還被是寫中國的一省。(書目資料:Criminal Law Today (5th Edition) 5th edition by Schmalleger, Frank J., Hall, Daniel (2013) Paperback)
回到正題,根據書的內容,犯罪的主觀要素分成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以及特定故意(specific intent)。並舉例,如果行為人內心渴望犯罪結果發生,則有特定故意;如果行為人是故意為行為但缺乏渴望結果發生的這個想法(例如:是為了讓入侵者配合不侵害自己的財產而拿斧頭砍入侵者的腳),則屬於普遍故意。
知道了兩個種類的故意(intent)之後,現在我們要來與確定/不確定故意來做對應。
根據美國的模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MPC),將犯罪主觀狀態分成4種,分別是:「蓄意」(purposeful)、「明知」(knowing)、「魯莽」(reckless)以及「過失」(negligence)。
書中並指出,MPC中的「蓄意」與普通法上的「特定意圖」是相同的,從這句話可以推論出:普遍故意最重落在MPC中的「明知」,或者也有可能落在「魯莽」,而「過失」由於明顯差距太大,這裡不考慮。
而MPC的「明知」,是指在知悉結果是很可能發生的主觀狀態下為行為,並且不要求行為人對該結果發生的特別意圖。由於我國第13條故意的類型沒有再區別是否有使結果發生的特定意圖,因此可能相當於我國《刑法》第13條第1項「確定故意」或第2項「不確定故意」。
至於下面一個等級的「魯莽」,則是對於主觀犯罪要素的「知」介於有與無之間的中性狀態(行為人沒有希望事情發生,也沒有希望事情不發生,在魯莽的狀態下行事),大概就是我國「不確定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中間那條界線(在我國是非黑即白,在美國是一種獨立的主觀狀態)。
套用到本案中,如果根據最高法院新聞稿中採用的事實:「湯景華預見用火點燃停放騎樓的機車,#極易 造成火勢延燒到本案住宅及附近車輛,而且凌晨3 時左右,是一般人熟睡時刻,本案住宅樓上住戶 #會逃生不及,#而發生死亡的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則應該是對應到MPC的「明知」。
承上所述,既然不確定故意落在MPC的「明知」與「魯莽」之間,而本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殺人罪的「明知」狀態,那顯然具備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這也與People v. McDaniel(2011)案中提及:「A basic definition of general intent is the intent to perform the criminal act or actus reus. If the defendant acts intentionally but without the additional desire to bring about a certain result, or do anything other than the criminal act itself, the defendant has acted with general intent.」即使沒有特定意圖,仍使用「intentionally」的用語的情形相符。因此回到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本案符合intentional killing的要件,並非不能宣告死刑。
雖然MPC中的「purposely」常被稱為「intentionally」,但是個人認為,從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的脈絡及體系觀察,「intentionally」只是要強調具備的故意狀態,與過失作區別,而無意排除「不確定故意」。
當然啦,以上很大篇幅是參酌英美法來解釋。不過無論如何,最高法院要把沒有在《兩公約》的條文上寫的文字拿來判決,還要自己當老大自為改判被告燒死6人而歷審都判死刑的判決,連雙重確認的機會都不想留,而且判了就會定讞、未來就算用非常上訴或再審也不能判更重的,那更有義務要清楚澄清「根據《兩公約》不確定故意,不能宣告死刑」是從哪邊出來的。是把「直接且故意」錯譯成「直接故意」?還是道聽塗說?不然,難道是抄襲廢死聯盟的文章?(前一篇:https://www.facebook.com/FuriousProsecutor/posts/1822169637957458)
而且,固然主觀狀態是刑法中極為重要的要素,但真的能夠因為主觀狀態不在法律歸類裡面的最嚴重的等級,就能outweigh其他所有情狀,認為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嗎?何況,最高法院在98年台上字第2750號刑事判決敘明:「故意屬犯罪之不法要素,即構成要件該當性之主觀構成要件,除有特別規定外,及於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並無軒輊。至在罪責判斷上,故意固具可非難性,惟直接故意抑間接故意,在科刑時於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上,兩者對罪責之成立,並無區別。僅於審酌同條各款之一切情狀時,可為諸多標準之一,且非必然後者較前者為低,而仍須視其各行為之具體情狀綜合判斷之。」
如果因為主觀並非直接故意,就說不是最嚴重之罪,那我們也可以從犯罪的每個層面看,例如:只燒死6個人,沒有撞死49個人,不是最嚴重之罪;或者,行為人沒有對被害人凌虐、分屍,手段不是最殘忍,也不是最嚴重之罪。那麼這樣子解釋的話,沒有案件可以宣告死刑了。
最高法院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只要有點地方寫不夠充分就動輒發回,結果自己的判決(目前是新聞稿)卻交代得不清不楚。這就好像老師常常把班上同學的作業因為字跡不整的理由退回,結果老師自己的評語就像鬼畫符一樣。
就算我學藝不精,上面寫的通篇都錯,貴為終審法院,而且還是自為改判,不管從哪裡得到這個判決的法源以及推理,一定要交代清楚,而不是一句話「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帶過就可以的。
如有錯誤或其他意見歡迎批評指正。
亞馬遜 地址 英文 在 楊草莓的超級流水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跟大家分享一些線上免費資源,我附加上中英文說明給大家參考喔! 很適合停課和居家上班的大小朋友在家多看多學喔🥰歡迎大家多多分享~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肺炎疫情趕緊好轉!
📍紐約公共圖書館 超過30萬本書可免費下載 https://bit.ly/39bwvCU
👉謝謝有人留言提醒,如果是新用戶註冊需要填紐約地址喔~
👉先在ios或android系統下載圖書館app SimplyE,即可從裡面下載免費電子書。
Over 300,000 ebooks from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NYPL for free.
Just download their app SimplyE from an iOS or Android phone!
📍亞馬遜全球聽書免費開放~ 這超棒的! 所有有聲書免費收聽,內容超豐富從學齡前到經典文學,無需下載app,點進去之後按下"Start Listening" 即可撥放👌 這超實用~很豐富💯
stories.audible.com/discovery
Free audible stories from Amazon. You don't need to download any apps. Just choose a book and hit "start listening". Enjoy!
📍在家沒事做的大學生們看過來~ Ivy League常春藤聯盟的免費線上課程,自行在家上進吧💪
https://www.classcentral.com/collection/ivy-league-moocs
Free online courses from Ivy League. Enjoy knowledge at home.
📍Google Arts & Culture 各國博物館美術館線上看展品♥️
https://artsandculture.google.com/
Enjoy virtual tours of museums around the world.
📍Supercoloring 著色本 可以線上著色也可以列印出來畫~🖍這超療癒又殺時間😂😂😂
http://www.supercoloring.com/
You could print or coloring online.
📍 美國大都會歌劇院 東岸時間每晚7:30線上播映完整歌劇,每齣劇開放23小時免費線上收看 https://www.metopera.org/
Each day, a different encore presentation from the company’s Live in HD series is being made available for free streaming on the Met website, with each performance available for a period of 23 hours, from 7:30 p.m. EDT until 6:30 p.m. the following day.
📍NASA線上影音https://www.nasa.gov/
Explore the universe with NASA. 🚀
📍IDFA online 阿姆斯特丹國際紀錄片節 免費資源 https://bit.ly/2Wyrgut
點入"Free Collection"即可從中挑選免費影片~ 也可點選付費影片收看。
Watch IDFA films for free from their free collection. You can also pay a small fee to watch other films.
亞馬遜 地址 英文 在 Wilson說給你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amazon #代購 #網購
如何Amazon海訂來台灣 - Wilson說給你聽
Wilson教你如何在美國的Amazon網站上面直接訂購你喜歡的東西寄送來台灣
Amazon: https://www.amazon.com
英文地址查詢: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SearchZone/index.jsp?ID=130112
Wilson說給你聽: https://www.youtube.com/user/wilsondenq
My music channel on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wilsonde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