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縣府針對疫苗施打的解說,我感到非常失望。除了輕輕用一句話帶過:「總體接種率達39.8%,施打人數總計4984人」,不外乎是現場秩序良好,感謝大家幫忙。
此外,在記者會中多次提及,為何將『民意代表』納入第二類施打對象,理由在於『民代有高度下鄉為民服務的需求』,甚至還說『爭取過後,要不要施打是個人意願』。我認為疫苗的施打順序,並非只是個人要不要施打的問題,而是在整體的防疫考量上,有沒有必要的問題。例如近日因為疫苗接種,需要大量的一線村里長或村里幹事納疫苗接種通知工作,因為這是防疫上必須的工作,當然就是要納入。
整場記者會下來,我的想法是,我不在乎縣長是否把記者會當成個人與特定議員的叫囂武器,或是執著在『民代有高度下鄉為民服務的需求,所以應該優先納入第二類施打的對象』。
我在乎的是,對於真正關在家裡焦急等待的縣民朋友們,對於那些沒有特權、沒有公器的平凡縣民,大家真正想要也應該要知道的是,跟疫苗相關的確切數據,在記者會幾乎沒有特別說明。
包含,#清楚說明目前各類人員施打的實際狀況(造冊人數、完成人數、尚未施打人數)以及 #各類人員未來施打的分配計畫與規劃。
如同縣長在最後說的『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民意代表也應該比照村里長列入優先施打的順序。
我更想說的是,許多沒有特權的一般民眾,平凡的上班族、家裡有兩個孩子的媽媽、家中有慢性疾病的長輩的縣民朋友們,#也需要縣長基於公平正義原則,#清楚說明縣府沒交代清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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