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談畜牧條例,不要創造對立】
從去年反卜蜂開始到現在也一年多了,我一直在思索花蓮的產業跟居民到底該如何共好、共存的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週一(8/16)我列席農業小組的審查會議審查 #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也再次表達我的立場:目前民眾最大的憂慮就是畜牧業所伴隨的污染議題。此次條例是針對新設置的畜牧業的規範,因此建議務必要在設立之前優先考量環境保護,針對不同種類的禽畜需要做廢水回收、高床式、水濂、除臭等等的污染防治設施。
我在農業小組審查中也詢問農業處對於污染防治設施的看法,農業處回覆說污染防治設施不應該在法條中強制要求,否則小農的進入門檻會變高?
辦公室團隊調查,以養豬業者為例,許多縣市不管在訂定自治條例前後,其實畜牧場的數量都是下降的趨勢,但飼養的總頭數卻沒有太大變化,顯見養豬業是朝向規模化的飼養,小農的比例反而在減少。因此,業者朝向規模化飼養的同時,污染防治設施需要成為一個先決要件。
此外,今年3月24號縣府召開一場畜牧平台會議,會議決議在送自治條例給議會審議之前,會再做草案公告並召開一次平台會議。非常不能認同縣府未遵守承諾,針對草案的修正內容再次徵詢民眾的意見,在業者跟居民持續對立的情況下將草案送進議會。
🧑🎤縣府應該要說清楚:
#對於畜牧產業的想像是什麼❓
#自產自銷還是需要外銷其他縣市❓
#是要大型畜牧業者還是輔導小農❓
#如何在不影響環境的前提下發展畜牧業❓
#畜牧業要如何以花蓮作為品牌提升產值❓
我認為縣府施政需要有藍圖,而且是與民眾持續溝通的藍圖,而後才能訂定適合的規範,縣府與人民才能有前進的依據,也才是 #理想政府應有的作為!
#政府因為人民存在
#不是利用人民創造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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