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路圖方便,動物成亡魂——挽救路殺各國出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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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林務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速公路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共同簽署〈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合作協議〉,以維持台灣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兼顧便利交通的前提,透過跨機關的方式推動環境友善的道路規劃與施工設計,共享公路使用狀況及生態調查資料,針對路殺熱點或劣化的環境進行改善、推動生態廊道或動物安全路網的串連。
🗣開路前沒問過動物,牠們回家再也不安全⋯⋯
之所以有路殺的產生,其實是始於人類對便利的追求。道路開發硬生生將原本屬於野生動物的生活空間切割,造成棲地破碎。阻隔了動物遷移、覓食、擴張領地與繁殖育幼的路徑,要是踏上道路便可能遭到車輛撞擊。
根據自然保育季刊的相關研究文獻推估,臺灣每年至少有40萬至400萬的野生動物因路殺而死亡。除了廣為人知的一級保育類石虎和水獺,其實兩棲爬蟲類才是遭到路殺的大宗,常見的受害者有奧氏後相手蟹、梭德氏赤蛙、青蛇、龜殼花等。而在國道公路上,則是以鳥類最多,像是斑鳩、麻雀、鴿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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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給動物一條安全路,天橋式與地下式通道成助手
而在國外,最早記錄到路殺現象的文章可追溯至1925年,之後從1950年代開始,歐美各國也紛紛發現路殺問題並提出防治措施,我們今日能看見相關設施便是從那時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例如有天橋式或地下通道式的移動通道,也有專屬蓋給動物行走用的陸橋、廊道等。
根據KSL新聞指出,光是美國猶他州從1992年至2005年的記錄,就高達3萬多起野生動物與車輛相撞的事故,主要受害的都是中大型動物如狼、狐狸、鹿等。而在這些動物交通事故中有2000多人受傷、18人死亡,野生動物的死傷則更為嚴重!專家也指出,若是可適時建設動物通道,則有機會減少40至90%的事故。
美國猶他州是第一個建設野生動物通道的州,自1975年至今以默默累計建了近60個動物通道。2018年猶他州的交通運輸部門也與猶他州立大學合作,一起在帕雷斯峽谷建立了專屬於動物的陸橋,而陸橋下方便是車水馬龍的80號州際公路。
這座陸橋除了專屬於動物通行外,上頭更佈有許多原木、礫石與大石塊,希望儘可能仿造周遭原始地貌,幫助動物降低戒心與通行。而原本估計要花上數年的時間動物才可能通行,但2020年11月20日猶他州野生動植物資源司(Utah Division of Wildlife Resources)則在臉書提早發佈好消息,成功透過相機監控到有許多野生動物使用這座陸橋,像是北美山貓、黑熊或是麋鹿等。
近期,猶他州議會更通過提案,將與野生動物團體Wildlands Network合作,希望在州內廣設動物通道,降低事故發生的同時保護野生動物,也希望成為其他州仿效的政策。
🗣除了常見的道路車輛撞擊導致的路殺外,也可能發生在船隻、飛機、火車、高鐵等碰撞事故,尤其是開進山區或溪流邊的鐵路,同樣容易有動物闖入而遭撞擊的憾事。
在西日本JR鐵路(簡稱JR)的伯備線布原站,便因鐵路與當地烏龜上岸的地方鄰近,以至於烏龜常常在上岸時被困在在鐵軌中的「轉轍器」(用來切換軌道的設施)中,因而發生烏龜死亡與電車誤點的情況。
JR岡山支社特地為烏龜安裝了U型凹槽,在烏龜接近轉轍器前,先掉入U型的龜龜隧道中,安全逃脫到另一處棲地,堪稱烏龜專屬的緊急逃生裝置。
🗣反觀台灣,告示牌、防護網蓋得比動物通道還多?
回到台灣,從民國96年國道開始有針對路殺的生態友善措施,像是紫斑蝶、鷺鷥的保護,或是針對中型哺乳類皆有在相關路段架設防護網。2015年更試驗性的在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的路面填土植生及營造隔離綠籬,嘗試提供一座跨越式的動物通道讓動物可以往來兩側的森林。
儘管如此,石虎的路殺議題仍引起社會的許多關切,近十年來遭路殺的石虎已累計超過百隻,有些在國道、有些在縣道或一般產業道路上,但要催生更大型的路殺防治硬體措施,如生態廊道、大型跨越式動物通道等,還有許多執行困難需克服。
由於台灣地狹人稠,不但道路密度堪稱世界前幾名外,且有些道路旁多緊鄰著私人土地,儘管想要進行路殺的改善,也必須要先取得相關路權,並不是那麼容易。以苗栗縣來說,在2019年初才終於完成路殺高風險縣道的首座動物通道(苗29縣道),利用道路防災及山區排水的涵洞,引導石虎及山羌、白鼻心與食蟹獴等其他淺山野生動物使用。
也因大型路殺防治設施的建設不易,目前多數的路殺改善仍選擇以架式告示牌為主,並搭配其他輔助措施。像是苗140縣道便是透過圍防護網、架設延緩石虎過路的光學儀器,以及增設警示車輛減速LED警示牌與區間測速照相等設施,希望減緩路殺憾事。
也有民間科技業者與政府研究部門協力,開發出路殺預警的導航APP,統整出台灣的路殺地圖、116個易發生動物路殺的路段,藉以提醒用路人們經過時應減速或避開動物出沒的時間讓路殺降到最低。
🗣回過頭來,除了事後的路殺減緩對策,若是可以在源頭,也就是開發或建設初期時若能預防道路對生態帶來的不必要影響,才是真正治本的方式。如果林務局及其他單位共同簽署的協議能真正發揮作用,包含未來開發避免生態敏感區、使用友善的工程設計與衡量棲地的補償辦法,那麼才真的是減輕道路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傷害,及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和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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