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交易手續費哪裡去?除了銀行外有哪些公司在做交易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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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去哪裡?
如果你是個小店老闆,客人希望用信用卡付錢,你答應後發現每筆收入少了2-3%,這些錢去了哪裡?
- 收單銀行:0.35%、
來你家裝刷卡機的銀行,他們要確保刷卡資訊(那張卡在什麼時候、買了什麼商品、多少費用)有往下傳,定期跟上游請款後,派錢給你、出帳單給你。
- 清算中心:0.1%、
聯合信用卡中心,或VISA/MASTER/JCB/銀聯。把收單銀行的資訊交給發卡銀行。對收單銀行來說,不用去一家一家銀行(國內近四十家、國外無數家)去做系統介接;對發卡銀行來說也是。
國內信用卡,是經由聯合信用卡中心處理;國外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則是經由VISA等國際組織處理(我以前在日本看過中國旅客拿銀聯卡出來刷被婉拒,就是因為當時發卡組織(銀聯卡)還沒有跟日本的收單銀行做連結。
- 發卡銀行:1.5%、
收到刷卡資訊後先代墊付款。當然他們不是阿呆,會先判斷是不是偽冒等問題交易,如果不是才先墊款。結帳日再出帳單跟每個客人請款。身為消費者,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信用卡有交易紀錄,但去看帳單還沒有入帳。就是銀行收到這筆交易請求了,但還沒有完成全部的代墊、記賬、歸戶等動作。
如果發卡銀行代墊後,客人主張非本人交易怎麼辦?通常發卡銀行會往上游(清算中心)回報,請他們再往上游(收單行、店家)確認並釐清資訊,清查繁瑣,會有費用產生,有些發卡銀行會轉嫁給客人有些則有談判空間(確認每筆交易正確性是銀行責任,你沒盡到責任害我被盜刷,還要我出錢,齁)
#紅藍綠又是怎麼回事呢?
如果你除了開街邊店,還自架網站銷售商品,是不是可以沿用同一批刷卡機呢?
當然不能,線上交易時沒有接觸到客戶卡片(卡片本人也有防偽功能)、要另外接線上交易的收單行。
不過線上交易的交易環境複雜(消費者遠端交易,被盜刷變數與風險增加),需要的資訊與資安交易條件也變難。除非你是大商家,銀行基本上不收小商家單,這時候就是第三方收單機構出現的時候了。
紅陽、綠界、藍新,並稱紅藍綠,就是台灣最著名的第三方收單公司。線上商家可以透過他們介接收單銀行。
如果只有收單轉介這個服務就要加收你0.3-0.5%,你一定想到處比價找個最便宜的吧?所以他們通常還有加值服務。
例如代開電子發票,處理電子發票會員載具。電子發票會員載具又是另外一個坑,要讓消費者可以選擇是否要開統編、登記個人載具、線上捐贈發票,如果都不要的客人,還要幫對發票,中獎時候還要寄給客人⋯誰想處理啊,還是付錢給代收機構吧
又例如其他的收款方式,像是轉賬、便利商店的貨到付款代收代付、大額購物的分期付款拆帳與收帳,第三方支付業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商家可以專心賣或跟經營客群就好,把收錢、出帳、確保沒有偽冒還有客人的卡片不會被攔截去盜刷等工作,都交給專業的。
只有小商家用代收機構嗎?其實,連食物熊貓的刷卡都是用綠界代收。你就知道專業的價值。
哪代收機構只賺哪0.3-0.5%嗎?
是你做代收的話,一定會想增加利潤吧。例如用數量跟收單銀行談較低的費用,或是多找幾家收單行跟他們談說讓你做自家銀行(收單=發卡),可以不讓清算機構抽一筆。
三家代收機構中又以綠界科技(6763)在2020上興櫃,2021年的目標是申請上市。報載綠界去年經手的金額約600億,營收超過10億元,超過九成都是來自代收付的抽成。
(台灣2020年的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約3600億元,綠界如果佔了16% ,真的也是很強了~)
而除了紅綠藍外,Acer 旗下的宏碁資訊也有做代收業務,正尋求上櫃中,代表作是江蕙演唱會。
#線上開店平台也說他們可以做金流代收付有什麼好處?
你從街邊店開到自家網站的商城,因為貨好價公道,生意越做越大,一個人忙不過來,於是訓練了資深員工當店長,再找人買網路廣告拓展業務。本以為從此可以翹著腳賺錢,卻發現是新難題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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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雖然認真工作但是是個臉盲,分不出老客人新客戶,老是給錯優惠。
又有些客人是網路商店的常客,偶爾朝聖來到本店,報出會員號碼後店員卻怎樣都找不到。
再加上把冷灶炒熱後,後進模仿者跟上,用更低的價格更多樣的話題跟你搶生意。你想要拓展新客戶又力不從心,覺得人生好難,老闆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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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線上線下的會員資料、購買記錄、根據客戶購買偏好進行分群與導購推波...這些就是開店平台(91App, Shopline, Cyberbiz)等等的賣點。
當然啦,這些業者也整合了前面一篇提到的金流(不只信用卡、貨到付款、帳戶轉帳,還包含各種你想得到與想不到的pay - Apple Pay, Samsung Pay, Line Pay, 街口...), 再加上電子發票、甚至物流等事務。
91App(6741)也是在2020年上櫃,媒體報導2019年的網站成交總金額(Gross Merchandise Volume, GMV) 為99.8億元,營業額6.7億元。也就是過水了近百億,留下6.7億元。
6 .7% 當然不只是信用卡代收的錢,最主要還是電商開店服務費以及會員串接管理等業務。
你說需要這些服務的只有中小企業嗎?91App 的最大客戶是全聯,光光2020前三季就付給91App 34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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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這裡,隔壁鄰居還在掙扎要不要付2% 手續費給收單行,你卻已經從開間小店只收現金,變成線上線下全服務,什麼Pay 都收的數位商家,也不用煩惱收到假鈔、對帳、維繫客戶等等作業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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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公投盟帳篷被台北市政府拆了。我心頭沉重,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說起。
前年有大半年的時間,公投盟基地的路權,是我負責申請的。直到去年二月,組織預算緊縮,我轉為寫稿的兼職,路權申請的工作,就交接出去。我為了生計,疲於奔命,這一年來的路權申請,無力參與。
路權申請,是項繁瑣的行政作業。首先,你要打電話去新工處,詢問哪幾天的路權還沒被請走。這時候,承辦人員的態度影響很大,他可以告訴你可以申請的時段,也可以叫你到現場看著辦。大概就像餐廳能不能訂位這樣。
如果不能預訂,你準備了一堆文書到了現場,得要當場改寫。也可能全部額滿,白跑一趟。如果要確保申請得到,除了要跟承辦人員關係良好,也要一早在市政府辦公前到場守候,像是排隊買百貨公司福袋一樣。
公文要跑過三個單位(臺北市新工處--中正一分局--臺北市政府建管處)為了時效,基本上你不可能請他寄回來,這樣會來不及,所以送件跟取件都得要親自去拿。除了建管處只需要去一次(送件列管,不用核可)之外,新工處跟中正一都需要去兩次。
路權一個人只能申請兩天,兩天的保證金是三萬塊,大概過一個月才會退回來。可以週轉的路權帳戶金額是有限的,願意放私章讓我們代為申請路權的人也是有限的。一般來說,只能連續請四到六天。不然可能會週轉不來。
意思是說,你要請四到六天,就得要出門五次(新工處兩次、中正一兩次、建管處一次)。你身上還有一堆夥伴的印章,以及掌管二三十萬的路權帳戶。這是一個比較繁複(我已經省略掉一堆文件準備、溝通、影印之類的細節敘述)的行政作業,而且需要忠誠度。要找到能夠忠實完成的人,除非是正職,不然很難用志工方式完成。
其實做組織的,要嘛是有錢,要嘛是有熱情。這兩點,這兩年來也是跌跌撞撞。有些人在外謠傳說,蔡丁貴教授在美國私募了很多錢進自己口袋。這種陰謀論,其實也很難反證推翻--任何一個人被說私下拿很多錢,都很難自證清白。
至少我看到的是,公投盟很拮据,請到三位正職員工就是極限;蔡教授生活很樸實,大部分時間都吃便當坐公車,家裡的老車也二十年了(一台很復古的subaru,選舉期間我開了兩個禮拜環島,好幾次排檔桿卡住、發動不能。)一個紫色運動背包揹到都快爛了。一個沒有任何娛樂享受的人,也多請不了幾個員工,你可以不認同他的做法或是理念,但要說這樣是A錢的話,其實你指控世界上任何一個人A錢都能成立了。
組織錢少之外,社會的熱情支持也在退卻。有些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全面執政,就是他們可以想像的最好狀態(我不這麼認為),沒必要再搞運動。有些支持者老了,過世了。有些支持者跟其他人吵架,離開了。有些人(不是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做不好,不如改支持國民黨或柯文哲。總之,熱情退卻,志工縮減,組織運作自然就日益艱難。
看到有人說,八百壯士都很守法,申請路權都很完備,我心裏就是一痛。你知道這意味著甚麼嗎?這意味著他們有充分的資源去完成這件事,這意味著他們有更多的經費,更多熱情的支持者,去抵抗一件不改革政府就會破產的事。而還有很多人支持他們的「守法」,卻沒想到這個守法背後的意義是甚麼。
看到柯文哲臉書說,帳篷都拆光了(雖然八百壯士又回去了),「臺灣必須成為一個法治的國家」。法治?我看到頭都昏了,天啊,隔了四年了,經過這麼些公民運動,網路上吵了一輪又一輪,竟然還是有人把「法治」解讀為「守法--遵守我執政者訂下的規矩」?來自於一個曾經被寄予希望的政治人物?
這陣子有個斗六雞排伯的新聞,他被「輔導」辦營業登記,自殺了。按照很多人的邏輯,國稅局也是在貫徹「法治」,也是「依法行政」,可能他們也會覺得雞排伯活該吧。
我就不對這些人口出惡言了(這是延後幾天發文的好處)。法治主要是指政府的權力要被法律節制,它相對立的觀念,不是「違法」,而是「人治」。
極端的人治跟法治都是不可能的。如果甚麼都可以法治,意思是政治人物像是機器人一樣,一切都是按本宣科、標準程序,這樣要選舉幹嘛?要檢驗政治人物的核心價值幹嘛?
法官不能判偷竊犯死刑,這是法治。至於要判個三年或是罰金,這其實是人治,只是人治不好聽,會說是心證裁量空間。
人類社會的各項制度,就是在摸索要給予權力者多少決策空間。空間大了,怕他濫用;空間小了,怕太僵化。也就是在法治跟人治間取得一個平衡。
新工處的承辦人員友不友善,建管處核不核可,何時來拆,怎麼去拆,太多太多的行政權力,不是法律規定非如此不可,而是由人(從基層公務員到市長)去決定的。你這樣做,可能是依法行政,你不這樣做,或者說,晚點做,柔性的做,也一樣是依法行政。這都是你的裁量空間,你的政治判斷。
依法行政這句話之所以討人厭,不是說這個概念本身錯誤,而是它經常被濫用來卸除責任:好像你很不情願,是法律逼你的,你沒有任何責任。不,其實是你想要這麼做。
臺灣有成千上萬的攤販,為了餬口飯吃,辛勤擺攤。你要去給他們「依法行政」,也說得通,但那就是種價值選擇,不是法律逼你的。你要視情況給點寬容(當然不是說收賄!)通常也沒有甚麼法律責任。
我不是說甚麼情理法,人情大於法律,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法存在那邊,但依然是有空間的。你在運用這個空間的時候,請不要假裝「自我意識」不存在,請接受我們價值的檢驗。
還路於民,乾淨理性,高度守法,這是一項價值沒錯。北京被驅離的低端人口,也是(被迫)遵守這樣的價值。這不是全無好處,也總是有人在暢通的道路上,獲得更大的用路權益。這也不會有人否認。
你不認同公投盟,或是八百壯士,或是凱道小講堂,不認同理念,或是集會遊行路權使用的方式,那都是一種價值選擇。很多臺北市民,不希望任何倡議者影響生活,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當然不可能是全錯的。
但你能夠有現在的生活,能享有一些政府權力被節制的法治,能受到一些權利的保障。這些,一直都不是本來就有的,一直都是有些人「沒那麼守法」所爭取來的。
我不想採用報恩/背骨的說法,雖然沒有公投盟,就沒有318的成功佔領,就沒有一個利於柯文哲崛起的社會氣氛。但我不想說柯文哲欠誰甚麼,那樣好像就陷入了黨國邏輯:你曾受黨國照顧,現在就不要出來背叛(領18%就不要反18%?)
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始終不是恩仇,而是我們要選擇怎樣的社會。
柯文哲做出了他的選擇,民進黨何嘗不是。民進黨跟柯文哲的命運是相連的。總統府可以出面譴責,但沒有。立法院可以修訂集會遊行法,為公共倡議型的帳篷留空間,排除掉北市府行政法規的適用,但沒有。
民進黨如果要改變臺北市民保守的既得利益習性,最積極的做法,其實就是站在臺灣整體均衡發展的立場,將中央行政機關移到中南部。中央機關走了,媒體走了,一些政商關係密切的企業走了,臺北還是有完整的商業、學術功能,也能舒緩令人窒息的人口密集度跟房價問題。只是哪個政治人物,沒在臺北有幾棟房子?
他們自己就是保守派,就是最不希望改變的人。
那又如何去說柯文哲順應保守市民的做法錯了?
鋪天蓋地對柯文哲的批評,之所以成效有限,說穿了也就是因為雙重標準。拿檢驗柯文哲的標準去檢驗民進黨,結果如何,也就真是科科。
民進黨跟其外圍團體批評柯,與其說是為了理念,不如說是壓力測試。如果柯壓力測試沒過,就提名人選競爭。現在看來,測試過了,再打下去,就打到自己。再過一兩個月,禮讓確定了,這些基於政治算計的攻擊,會大幅縮減。
公投盟並不是甚麼民進黨外圍團體,對民進黨的批評也沒少過,得到的同情跟支援有限,也是倡議者必須承擔的。
我認為,倡議的對象一直是民眾,而不是政治人物。民眾的想法變了,政治人物的做法自然會變,不然就等著被淘汰。
只要依然有喜歡「維持現況」的民眾,就一直會有另一個柯文哲,另一個民進黨,或是,另一個馬英九、蔣經國。改變,從來就不是改變選舉結果,那是最為末端的了。改變是要改變一個又一個的民眾。我不知道公投盟在濟南路快十年,改變的民眾有多少。我只知道,藍綠版圖轉移,白色力量竄起,公投盟沒有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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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申請,是項繁瑣的行政作業。首先,你要打電話去新工處,詢問哪幾天的路權還沒被請走。這時候,承辦人員的態度影響很大,他可以告訴你可以申請的時段,也可以叫你到現場看著辦。大概就像餐廳能不能訂位這樣。
如果不能預訂,你準備了一堆文書到了現場,得要當場改寫。也可能全部額滿,白跑一趟。如果要確保申請得到,除了要跟承辦人員關係良好,也要一早在市政府辦公前到場守候,像是排隊買百貨公司福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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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一個人只能申請兩天,兩天的保證金是三萬塊,大概過一個月才會退回來。可以週轉的路權帳戶金額是有限的,願意放私章讓我們代為申請路權的人也是有限的。一般來說,只能連續請四到六天。不然可能會週轉不來。
意思是說,你要請四到六天,就得要出門五次(新工處兩次、中正一兩次、建管處一次)。你身上還有一堆夥伴的印章,以及掌管二三十萬的路權帳戶。這是一個比較繁複(我已經省略掉一堆文件準備、溝通、影印之類的細節敘述)的行政作業,而且需要忠誠度。要找到能夠忠實完成的人,除非是正職,不然很難用志工方式完成。
其實做組織的,要嘛是有錢,要嘛是有熱情。這兩點,這兩年來也是跌跌撞撞。有些人在外謠傳說,蔡丁貴教授在美國私募了很多錢進自己口袋。這種陰謀論,其實也很難反證推翻--任何一個人被說私下拿很多錢,都很難自證清白。
至少我看到的是,公投盟很拮据,請到三位正職員工就是極限;蔡教授生活很樸實,大部分時間都吃便當坐公車,家裡的老車也二十年了(一台很復古的subaru,選舉期間我開了兩個禮拜環島,好幾次排檔桿卡住、發動不能。)一個紫色運動背包揹到都快爛了。一個沒有任何娛樂享受的人,也多請不了幾個員工,你可以不認同他的做法或是理念,但要說這樣是A錢的話,其實你指控世界上任何一個人A錢都能成立了。
組織錢少之外,社會的熱情支持也在退卻。有些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全面執政,就是他們可以想像的最好狀態(我不這麼認為),沒必要再搞運動。有些支持者老了,過世了。有些支持者跟其他人吵架,離開了。有些人(不是支持者)覺得民進黨做不好,不如改支持國民黨或柯文哲。總之,熱情退卻,志工縮減,組織運作自然就日益艱難。
看到有人說,八百壯士都很守法,申請路權都很完備,我心裏就是一痛。你知道這意味著甚麼嗎?這意味著他們有充分的資源去完成這件事,這意味著他們有更多的經費,更多熱情的支持者,去抵抗一件不改革政府就會破產的事。而還有很多人支持他們的「守法」,卻沒想到這個守法背後的意義是甚麼。
看到柯文哲臉書說,帳篷都拆光了(雖然八百壯士又回去了),「臺灣必須成為一個法治的國家」。法治?我看到頭都昏了,天啊,隔了四年了,經過這麼些公民運動,網路上吵了一輪又一輪,竟然還是有人把「法治」解讀為「守法--遵守我執政者訂下的規矩」?來自於一個曾經被寄予希望的政治人物?
這陣子有個斗六雞排伯的新聞,他被「輔導」辦營業登記,自殺了。按照很多人的邏輯,國稅局也是在貫徹「法治」,也是「依法行政」,可能他們也會覺得雞排伯活該吧。
我就不對這些人口出惡言了(這是延後幾天發文的好處)。法治主要是指政府的權力要被法律節制,它相對立的觀念,不是「違法」,而是「人治」。
極端的人治跟法治都是不可能的。如果甚麼都可以法治,意思是政治人物像是機器人一樣,一切都是按本宣科、標準程序,這樣要選舉幹嘛?要檢驗政治人物的核心價值幹嘛?
法官不能判偷竊犯死刑,這是法治。至於要判個三年或是罰金,這其實是人治,只是人治不好聽,會說是心證裁量空間。
人類社會的各項制度,就是在摸索要給予權力者多少決策空間。空間大了,怕他濫用;空間小了,怕太僵化。也就是在法治跟人治間取得一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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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這句話之所以討人厭,不是說這個概念本身錯誤,而是它經常被濫用來卸除責任:好像你很不情願,是法律逼你的,你沒有任何責任。不,其實是你想要這麼做。
臺灣有成千上萬的攤販,為了餬口飯吃,辛勤擺攤。你要去給他們「依法行政」,也說得通,但那就是種價值選擇,不是法律逼你的。你要視情況給點寬容(當然不是說收賄!)通常也沒有甚麼法律責任。
我不是說甚麼情理法,人情大於法律,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法存在那邊,但依然是有空間的。你在運用這個空間的時候,請不要假裝「自我意識」不存在,請接受我們價值的檢驗。
還路於民,乾淨理性,高度守法,這是一項價值沒錯。北京被驅離的低端人口,也是(被迫)遵守這樣的價值。這不是全無好處,也總是有人在暢通的道路上,獲得更大的用路權益。這也不會有人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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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能夠有現在的生活,能享有一些政府權力被節制的法治,能受到一些權利的保障。這些,一直都不是本來就有的,一直都是有些人「沒那麼守法」所爭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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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依然有喜歡「維持現況」的民眾,就一直會有另一個柯文哲,另一個民進黨,或是,另一個馬英九、蔣經國。改變,從來就不是改變選舉結果,那是最為末端的了。改變是要改變一個又一個的民眾。我不知道公投盟在濟南路快十年,改變的民眾有多少。我只知道,藍綠版圖轉移,白色力量竄起,公投盟沒有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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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籌備開一間小書店
地點是在某住辦大樓中的某一層樓裡
營業面積也只有租處的一半而已
規模不大而且是首次創業(獨資)
想先看看營業情況再去辦理營業登記之類的手續
那...如果某天不幸被抓到了
會發生什麼事呢?
1.罰款數倍
2.限期改善(不罰款)
3.其它可怕的麻煩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0.140
> -------------------------------------------------------------------------- <
作者: shioulanyu (阿部本命) 看板: toberich
標題: Re: 請問~無營業登記的下場^^
時間: Thu Mar 30 15:14:19 2006
※ 引述《lllii (*好一朵美麗的茉莉花*)》之銘言:
: 花了時間看了tax版的相關文章
: 我想我會先去稅捐稽徵所再詢問一下
: 說不定沒我想的那麼xxxx
: 不是要逃漏稅 (雖然心中對萬萬稅及行政績效很不滿意~~)
: 說實在的也賺不了多少錢
: 純粹是因不了解,想先省點未知的麻煩(或許未辦營登的未知麻煩更多^^)
: 因為第一次創業的我
: 在理想作祟下,想先玩玩看
: 也不知最後會把這間小店搞成什麼東東~~
恕刪
除了逃漏稅的問題已外
未辦營業登記者即觸犯商業登記法
第一次罰鍰是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第二次是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上罰鍰
若拒不停業 主管機關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次之後就從行政罰變刑罰囉
還有 雖說是住辦大樓
但也要小心建築法的相關規定
營業內容與土地使用執照不符也是不允許的
若想開店還是按規定辦理設立登記 申請營業登記執照
申辦的速度很快 看你是有限公司 還是行號
用不著為省一些錢就冒險觸法
反而得不償失
--
Guten Ta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3.26
> -------------------------------------------------------------------------- <
作者: lllii (*好一朵美麗的茉莉花*) 看板: toberich
標題: Re: 請問~無營業登記的下場^^
時間: Sun Mar 26 18:18:01 2006
花了時間看了tax版的相關文章
我想我會先去稅捐稽徵所再詢問一下
說不定沒我想的那麼xxxx
不是要逃漏稅 (雖然心中對萬萬稅及行政績效很不滿意~~)
說實在的也賺不了多少錢
純粹是因不了解,想先省點未知的麻煩(或許未辦營登的未知麻煩更多^^)
因為第一次創業的我
在理想作祟下,想先玩玩看
也不知最後會把這間小店搞成什麼東東~~
※ 引述《lllii (*好一朵美麗的茉莉花*)》之銘言:
: 目前~正籌備開一間小書店
:
: 地點是在某住辦大樓中的某一層樓裡
: 營業面積也只有租處的一半而已
:
: 規模不大而且是首次創業(獨資)
:
: 想先看看營業情況再去辦理營業登記之類的手續
:
: 那...如果某天不幸被抓到了
: 會發生什麼事呢?
: 1.罰款數倍
: 2.限期改善(不罰款)
: 3.其它可怕的麻煩
: .......
: 謝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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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ghjack (飛俠阿達) 看板: toberich
標題: Re: 請問~無營業登記的下場^^
時間: Sat May 20 00:46:08 2006
※ 引述《shioulanyu (阿部本命)》之銘言:
: 恕刪
: 除了逃漏稅的問題已外
: 未辦營業登記者即觸犯商業登記法
: 第一次罰鍰是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 第二次是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上罰鍰
: 若拒不停業 主管機關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 第三次之後就從行政罰變刑罰囉
: 還有 雖說是住辦大樓
: 但也要小心建築法的相關規定
: 營業內容與土地使用執照不符也是不允許的
: 若想開店還是按規定辦理設立登記 申請營業登記執照
: 申辦的速度很快 看你是有限公司 還是行號
: 用不著為省一些錢就冒險觸法
: 反而得不償失
怕稅法的問題
可以先去當地管轄國稅局辦理 設籍設立
送文之後國稅局管區會到現場查看營業狀況 並請負責人簽名
因為貴商號營業額不大 國稅局會認定為 小店舖
以後按月繳營業稅即可 也不用開立發票 (依國稅局核定)
這樣可以先不觸犯稅法
至於商業登記 就看各縣府建設局有沒有那麼有空了...
被稽查到 怕麻煩 委託會計事務所來代辦
再更狠點換個點吧 但相信被稽查到的機率很小
不然一堆路邊攤販都要倒大霉不是嗎?
ps:另外一般辦公大樓要辦應該都很好用吧
除非是集合住宅 建築物使用執照上貴商號 所在樓層又是 住宅區
那麼除非變更 使照用途 才可以辦理 如果要辦 請先要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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