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芋圓辦公室公告🔔🔔🔔
第十期提供AZ疫苗疫苗第二劑接種,
請未曾意願登記之民眾儘速前往登記意願
1.符合資格對象:
(一)「9月30日(含)前符合已接種AZ疫苗第一劑
且間隔滿10週以上之64歲至50歲民眾
[即1957/1/1(含)-1971/12/31(含)前出生]」,
預約接種第二劑AZ疫苗。
(二)「10月6日(含)前符合已接種高端疫苗第一劑
且間隔滿4週以上之民眾」,預約接種第二劑高端疫苗。
2.意願登記截止時間:即日起至9月29日中午12時止。
3.預約時間:10月3日上午10時至10月4日下午4時止。
4.施打期間:10月6日至10月12日。
符合上述資格如為已經意願登記過且無取消者,
則不用再登記意願;
但如為未曾於預約平臺意願登記對象,
請於9月29日中午12時前登入預約平臺完成登記意願,
並於開放預約期間進行預約。
後續將視疫苗供應期程調整接種場次,
籲請民眾屆時準時前往接種。
除上述透過平臺預約接種對象外,
針對「9月30日(含)前符合AZ疫苗
間隔滿10週以上之65歲以上長者」,
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造冊安排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點方式,
提供第二劑AZ疫苗接種服務。
近期天氣炎熱,
提醒長者前往接種時應注意防曬及補充水分,
並留意自身身體狀況。
#本週起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
於本週起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
包括高鐵、台鐵付費區在社交距離下可以飲食,
室內藝文表演展覽、體育活動可不限梅花座等,
另外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KTV、MTV等部分休閒娛樂場所。
詳細的防疫管理措施請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
https://is.gd/CFL4BK
#新北市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10月1日回歸二級警戒規定,
新北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
自9月26日起至9月30日維持現行管制措施,
醫院仍禁止探病,若經醫院同意可探病者,
應出示探視日前3天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長照機構,亦暫停訪客探視。
自10月1日起,將回歸二級警戒期間之管制措施辦理。
#勤洗手 #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離 #臺灣加油
#守護族人健康 #誰雨蓁鋒
ktv 訪客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9/27疫情報告
#50至64歲AZ疫苗第2劑改線上預約 (已完成意願登記者,待第10輪開放預約接種)
1. AZ疫苗第2劑施打模式(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第10輪將提供第2劑AZ疫苗接種)
50 歲至64歲(1971年12月31日至1957年1月1日間出生): 9月30日前符合間隔滿10週以上
*65歲以上(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機構對象: 由地方政府造冊安排接種。
2. 未曾於平台意願登記者,符合此期接種資格對象,請於9月29日中午12時前完成登記意願,後續才可依時程預約。如過去已完成意願登記且無取消者,資料均會保留,無須再次登記意願。
#新北70歲以上長者莫德納疫苗接種
新北市70歲以上長者(原住民60以上),且在7/16以前接種莫德納第一劑者,提醒您於9/28(二)~10/5(二)疫苗接種。請攜帶接種通知書、健保卡、身分證、疫苗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本週起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於本週起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制措施,包括高鐵、台鐵付費區在社交距離下可以飲食,室內藝文表演展覽、體育活動可不限梅花座等,另外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KTV、MTV等部分休閒娛樂場所。
詳細的防疫管理措施請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
https://reurl.cc/q1OyVN
#新北市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10月1日回歸二級警戒規定
新北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自9月26日起至9月30日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醫院仍禁止探病,若經醫院同意可探病者,應出示探視日前3天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長照機構,亦暫停訪客探視。自10月1日起,將回歸二級警戒期間之管制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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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公布國內本土COVID-19本土案例無新增案例。境外移入9例,確診個案中新增1例死亡。
#新北累積確診6925例
今日淡水、八里、三芝及石門無新增個案。
累積確診淡水151例、八里34例、三芝7例、石門4例。
ktv 訪客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8/09 ~ 08/10]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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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0] 高雄市政府 農民拍照農損,區公所協助認定,加速助農友度過難關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9634385376054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西南氣流豪雨農損救助地區
●高雄市為 #全區域 #全品項農損救助地區
●市府全力協助加速勘災與現金救助發放
○申請對象:受災損失2成以上的農友
○申請時間:8月19日前到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假日照常受理申請)
○申請文件:持 #身分證 #印章 #農會存款簿 #土地所有權狀或 #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
○申請方式: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
●農損災害補助原則
○從簡:不用申請勘查、複查、撥款
○從速:撥款跟認定速度要更快
○從寬:低利貸款,這次免利息至明年四月
●農友復耕需貸款 可洽當地農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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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0] 高雄市政府 水井納管快截止囉!鄉親相揪來申報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144E30505F7C833C
為保育地下水資源及加強地下水管理,避免地下水過度使用造成地層下陷,影響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市府積極推動水井管理政策,自106年起辦理水井納管作業,受理申報於99年8月4日前鑿設且未辦理水權登記之既有水井,納管後可避免遭檢舉而封井,且有取得合法水權之機會。申請納管期限將於今年12月31日截止,請尚未申請地下水井納管鄉親儘速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申報方式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或水利局填寫申報書,或透過水利局網站水井申報系統(網址:https://wrb.kcg.gov.tw/kcg_wellmis_Dev/wellapply.aspx另開新視窗)申報。
水利局統計截至110年7月底,已受理超過2萬2,000件既有水井納管申報,自108年起以分區方式依序進行水井複查作業,並於水井及電錶上黏貼辨識標籤,已完成1萬7,000件複查。111年起輔導已完成複查水井辦理水權登記,可獲得更全面的用水保障,例如: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可請領災害救助金、水井損壞可依法重鑿、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及養殖漁業登記證等諸多好處,籲請鄉親呼朋引伴儘速辦理申報。
另為減輕農民負擔,自109年10月21日起本市農用水井免收水權規費2,700元,未來水井納管作業進入輔導合法階段,已申報的農用水井也不需繳納任何費用哦!請大家告訴大家,多多幫忙報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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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0] 衛生福利部 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衛福部提供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53168824849526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8.10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COVID-19疫情造成醫事人員莫大的衝擊,部分醫事人員可能出現身心困擾問題,衛福部提供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醫事人員可自行至本部公布的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接受服務;必要時,也可以通訊方式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本方案預估可服務5,000人次醫事人員。
●方案說明:
一、補助對象:全國執業中的醫事人員
二、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1年7/5止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本方案補助醫事人員接受服務之自費心理諮商費用,每人每次2,000元,1年期間至多6次,累計補助上限為12,000元。醫事人員直接至機構接受服務,補助費用由 衛生福利部 撥付機構
四、使用服務流程及服務機構名單:可參考QA的附件>>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62476-107.html
五、若選擇以通訊方式接受心理諮商服務的人,可至合作機構名單內查詢核准執行通訊心理諮商的合作機構;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衛生局指定通訊診察醫療機構也可提供通訊心理諮商服務喔!
●有心理需求的醫事人員,請一定要勇於求助,改善心理健康問題,安心執勤,安度疫情!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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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9]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8月10日至8月23日 #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66613798407
●記者會影片-臉書:https://reurl.cc/vqzOek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n94mo8rvTGU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XNpKI_dqzZ8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vciDzQ75zG8
●指揮中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今(9)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於穩定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措施調整經驗,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相關規定如下:
●通案性原則:
1.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5.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婚宴、公祭可開放:
(1)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超商由工作人員服務可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
8.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親子館、桌遊場所(限一般零售交易)、游泳池、職業訓練等。
●仍須關閉之場所:
1.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3.K書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已在可控範圍,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阻絕病毒於境外;此外也積極提升疫苗涵蓋率,讓民眾獲得保護力。指揮中心提醒,防疫不可鬆懈,籲請民眾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
○有傳染病問題?就讓疾管家來幫忙:https://goo.gl/BUFT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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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9] 衛生福利部 疫情二級警戒期間遵守防疫指引 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逐步運作
https://www.mohw.gov.tw/cp-16-62615-1.html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至8月23日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為了讓家中幼童和長輩,可以隨著疫情緩和走出家門紓緩身心, 衛生福利部 發布「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讓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於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地方政府得因時因地評估是否逐步恢復運作,提供幼童及家長、長輩適合的服務內容,以兼顧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防疫措施。
衛福部說明,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是以幼童及其家長、主要照顧者為主要服務對象;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則包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等,是以社區長輩為主。這兩份指引的活動場域接近社區民眾,可以提供便利、可近及在地的服務,要兼顧疫情管控及民眾使用需求,對於逐步開放運作,一定要遵守防疫管理指引的內容並落實執行。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人員進出活動場地的管理最重要,因此,親子館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要先完成使用場地的查檢表,並報地方政府備查,才可以開放。對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包含志工和講師),以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服務對象(含陪同者),除了要求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或首次提供/接受服務前,提出3日內抗原快篩(含居家快篩試劑)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也必須要先行造冊及事先預約,再配合實聯制,進行訪客登記;而活動空間要降載使用,可依照每人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且不得超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室內集會活動人數(50人)上限,注意維持社交安全距離。
衛福部強調,考量用餐需長時間脫下口罩,易增加傳染風險,親子館內原則禁止飲食,如嬰幼兒因生理需求而有飲食必要時,應規劃獨立、環境通風之空間,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僅可提供外帶及外送;另應暫停外展服務、親子活動及課程,與不必要之群聚活動(如:卡拉OK);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每日課程活動宜採分組進行,活動設計內容應避免肢體接觸或傳遞物品、共用器材(如:麥克風、麻將、桌遊等);每一服務時段前、後須進行空間、設施設備及教、玩具清潔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加強廁所清潔消毒頻率;確實執行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為落實防疫措施,發生疑似或確診病例,應通報地方社政、衛政主管機關,並配合後續應變處置;這些活動場地,只要出現1名確診者,就要停止服務,並進行環境清消作業,且經地方社政、衛政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恢復服務。
衛福部呼籲使用者、服務對象及服務人員,都應配合並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各項防疫指引,才能在安全的生活環境中,安心接受服務與活動,促進身心健康。
●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pdf https://www.mohw.gov.tw/dl-71014-13d06f14-e729-4ea1-859c-4c73dcb6b4ae.html
●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pdf https://www.mohw.gov.tw/dl-71015-c9616045-6dcf-4e82-8fea-0ef17c1b8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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