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 American painter Austin Lee is a double-citizen of both the digital and analogue worlds. His squishy, day-glo designs start their lives as iPad sketches, which then travel through Photoshop, printers, and acrylic to eventually exit as tangible canvases. Reality is re-imported back into bytes for him to further tweak his uncanny neon figures and sly sense of humor, as in his latest works with augmented-reality and 3D printed sculpture. For #TFWGucci, Lee’s candy-colored yuppie character gets a side-eye from queen of deadpan-glam GothShakira. – Text by newterritories (Samantha Cu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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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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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elona Airbnb 奇遇記
我平時去旅行一般好講究住宿,後生時住 hostel 都好開心,但現在已過了可忍受與陌生人同住的年紀,訂 Airbnb 也只會訂 Entire home,誰知今次跟德國人去西班牙就不到我話事: 時差關係,我在新加坡起床時看見他凌晨給我的whatsapp 「這間好不好呀?」「無反應?」「我落訂啦!」 如是者他在歐洲時間未能資詢我就訂了間好平的shared home!
如果你是新讀者不知道誰是德國人,他就是我上年在巴黎認識的大學生,比我後生好多又絕對貧窮,但我們在巴黎學法文時好夾好好玩,所以今年一起去西班牙。唉,shared home,屋主是一對男男情侶,即是我要跟三個男人同住一星期!以前細個沒有錢要跟陌生女仔同房都領教過女仔都可以好污穢,今次還要是男仔…… 十年前讀大學住 R.C. Lee hall 每次架𨋢去到男仔樓層打開門都有陣臭汗味,練完波的晚上更是惡臭,要是跟他們share home 一定好恐怖。
我搭了十幾個鐘 Emirates後終於到達巴塞隆拿,坐的士來到座落 Montjuic 半山的 Airbnb,咦,有𨋢搭不用行樓梯!正! 德國人也早從法國南部(他做實習的地方)坐幾個鐘泥𩷶車到埗,我們終於再見面了真是好感動!但這篇的重點是間 Airbnb,好驚喜!沒有臭味好乾淨,又大又舒服,有山景但又近地鐵好方便……最重點是,兩位屋主都好靚仔!英文比較好的Jordi 帶我們到天台看夜景,又拿着地圖介紹各個地道好去處,他的笑容真的好sweet 啊!
沖個靚涼之後走到廚房,那廚房跟我新加坡整間屋差不多大,看見Jordi 跟我的德國朋友在聊天,而 Jordi 只穿著底褲,嘩,他一身肌肉好像 photoshop 過一樣!!!我不能拍照留念,最接近的畫面大概是 Justin Bieber 的CK 廣告,不過我的屋主沒有紋身又沒有chok 樣,他看見我還很不好意思地用手遮住,又說他會去著返件衫。我立即說 it’s ok I don’t mind! 其實我想叫他以後在家都這樣穿,也可以在 Airbnb 簡介上 Amenities 一欗加上 “real life eye candy”增強賣點。
經他介紹,我們去了山頂一間平靚正餐廳吃晚飯看日落和 flamigo 表演 ,又到 Gracia 看一個大型街頭裝置藝術展覽,但最難忘的莫過在 Montjuic 山頂泳池游水!這是當年巴塞隆拿奧運會的跳水池,現在開放给公眾使用,水深五米好有浮力,又可以飽覽全市景色,真是很夢幻的泳池! 我們不見有旅遊網頁介紹,要不是 Jordi送入場卷給我們的話一定會錯過這景點。
這次跟德國人去旅行被逼窮遊好有驚喜,也令我對 share home 完全改觀。除了半山斷背Airbnb 之外,我最驚喜的是 Barceloneta 沙灘…… 待續
Instagram: monoglam.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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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w: Designer之哀歌 ] 曾經在香港設計學生之間廣泛流傳的一篇文章。10年前看跟10年後看,也一樣“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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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聲稱自己沒有甚麼特別要求,最緊要最後件完成品夠好、夠正!出左Layout之後又話想點想點,好似邊份邊份咁,變左佢係DESIGNER,佢教返你點做野,總之改到變左垃圾佢就至開心(仲會衰過好多你自己初頭唔敢比佢睇既超行貨垃圾!)
02. 負責與設計者接洽的,他要向無數上級交代,但他亦是最多意見要你如此這般的,事後証實只是小人物的一廂情願。
03. 時間極趕,好像他今晨睡醒才醒起今天有稿要出街,最好設計者即席揮毫,或打開電腦便有超過十個Layout給他揀。
04. 要求在極短時間內安排第一次Presentation。
05. 對設計者對其作品的講解無甚興趣,只以其個人審美標準對待任何設計作品,但通常辨別美醜能力低得出奇。
06. 明明Target Audience與客戶本身的年齡、消費模式、接受能力與需求不同,但他仍堅持要全世界所有生物都要明白設計者的作品。劃公仔劃出腸是不足夠的,應該要劃出細胞才對。
07. 對設計作品作出無寧兩可的評語以顯示自己的過人品味。例如:太寡了、太多了,太單調了、太豐富了,不夠搶、太搶了,搶過件Product,未夠正,不夠活潑、太正經、可否換另外一種字款或用多幾種字款、文字太細了、鮮色點、可否加多些Design / Effect、可否再試多幾款Design來看看......(不能盡錄,下刪百字)
08 . 通常批評最利害的不是作品的整體,而總是執著於這一忽大少少,那一忽細少少等枝節問題。永遠不知道設計是一個整體。
09. 非常貪心!要求設計者不斷提供更多設計方案,而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要甚麼,繼而作出無數次修改,但Deadline不變。
10. 在十多分鐘內連環撥多次電話給設計者,問一些本應在第一次通話時便可交代妥當的事情。原因是:「忘記跟你說......」
11. 當設計者還未曾完成該階段的工作時,就心急地致電要求「有幾多睇住幾多先」。就像一個女人化了一半妝未完成時他要看,看後他說好難睇!
12. 遲遲不提供應有的資料及內容,但要求設計者「做住先」。到最後,設計者會發覺初期的設計並不適用於後期真實的內容當中。唯有無奈地重做,而這個過程會不斷重覆直到大家筋疲力盡。
13. 在工作過程中不斷大幅修改原先已達共識的Brief,當然,Deadline不變。
14. 竭力參與設計工作及嘗試加入自己的個人喜好,務求在設計產品中有其參與過的痕跡,以證明自己的意見是有見地或自己在公司的地位。出街後反應好是他的功勞,反應不好是你的錯。
15. 對設計者不大尊重或信任。
16. 對設計非常執著,例如:要求將公司Logo放大5-10%、字體加大半Point、張圖移向右面0.3mm、隻紅色要加多5% yellow......等等。
17. 不能分辨設計、廣告、漫畫、美術、藝術之間的不同之處。
18. 愛Hard-sell,最緊要公司Logo和名稱大大隻,以面積大細定輸羸!
19. 若設計者要求一個可用作印刷的公司商標時,就算給了他所有要求指引,客戶亦只提供自己的名片或一個從公司網頁下載回來的Jpeg / Gif便希望了事。不知道世界上有Graphic Standard Manual 這東西,還會說:「不嬲都係咁啦,你唔係做唔到嘛?」
20. 漠視何謂統一性或連貫性的重要,同一個稿明顯出現信息混亂及精神錯亂現像。
21. 缺乏獨立思考能力,覺得隔離飯香,設計者提供的方案往往不及街外的好。繼而要求抄襲他人之作品。
22. 以為電腦是萬能的,甚至全能!特別是Adobe PhotoShop!給你一張側面的相片要你執到變成正面!
23. 覺得Microsoft Office功能上太局限,未能滿足心目中的要求;所以才需要一個Designer用部Macintoch幫他實現心中的慾念。
24. 喜愛在黃昏甚至晚上時份把工作給予設計者,並要求翌日晨早完成。
25. 永遠不會理解何謂Negative Space,只知道不可浪費空間或紙張,以為越多信息越有效。
26. 愛護老人,內文字體最好在11 point或以上。
27. 不能抑壓自己去使用PhotoShop filter effect / Eye Candy等毫無意義的視覺效果。
28. 覺得設計作品中越多色彩、字款、相片圖像、公仔及Photoshop filter effect,就越物有所值。最好像Effect示範單位或意圖話比人聽這是彩色印刷。
29. 永遠不明白Ink-Jet printer所造出來的色彩是有異於柯式印刷機的。因此印刷品竟然要跟低質素的Ink-Jet printer顏色。
30. 亦永遠不明白電腦熒幕的顏色顯示與柯式印刷是有分別的。因此,印刷時請跟他自己部電腦所顯示的顏色為標準。
31. 交稿前十萬火急,交稿後渺無音訊。
32. 在非辦工時間致電給設計者詳談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