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裝置養護檢查作業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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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裝置養護檢查作業 ... ... <看更多>
現有鐵路平交道,如道路部分改為立體交叉,其所需費用,由道路主管機關負擔四分之三,鐵路機構負擔四分之一。但立體交叉之長度,以跨越或穿越鐵路之必需範圍為限,如有跨越 ...
#2. TTSB-RSR-21-03-00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2.依交通部「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分類,本事故平交道應屬第三種鐵路平交道,因不宜汽車通行,爰臺鐵局依據上述規則第14條第二項規定,於 ...
#3. 法規資訊
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85年6月15日.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歷史沿革.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 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立體交叉時,其規劃、設計及施工單位依左列規定: 一、道路經由鐵路下方穿越者,其 ...
#5. 法規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 ...
法規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85年6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5年6月15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8522號令修正發布 ...
鐵路與道路相交處,應視通過交通量之多寡,設置立體交叉或平交道。前項鐵路立體交叉與平交道防護 ... (二)「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7. 43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43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平交道時,其設計施工由鐵路機構辦理 (B)鐵路平交道之 ...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 一、電化鐵路區間,其相關道路系統間可建立體交叉者。 · 二、道路快車道在四車道以上或其道路寬度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者 ...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原名稱:鐵路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及費用分擔規則)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交通部命令 ...
#10. 87.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 ...
87.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17 條,鐵路平交道版之中心須與道路中心一致,其鋪設寬度應比道路寬度每側加寬多少公分?
#11.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法規 ...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28條現有鐵路平交道,因鐵路增加股道或道路增加寬度及其他必要設施之改善,其所需費用由要求增加之一方全部負擔 ...
#12.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新建鐵路通過現行道路,須設置鐵路平交道或立體交叉時,該鐵路平交道或立體交叉所需費用,由鐵路機構負擔。
#13. 110年最新→鐵路運輸學大意 - 考前命題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平交道時,其設計施工由鐵路機構辦理(B)鐵路平交道之新設、 ...
#14.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 [新聞] 桃園鐵路地下化鳳鳴臨時站施工高峰113年 · [閒聊] 跟台鐵局長民意信箱建議的回覆 · [ ...
#15. 前言 - 交通部鐵道局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149. 鐵路法及相關法規. 之。 二、建築物由鐵路機構商請主管建築機關會勘後限期修改或. 強制拆除之。
#16. 歡迎加入人車路,風險管理會員。
鐵路平交道 有幾種設施?應如何區別?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及費用分擔規則第三章防護設置標準第十四條。 各種平交道之設施,依下列之規定:.
#17. 001 熱點報你知
費用分擔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 定之。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 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鐵路法第19 條. 鐵路建築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交通部 ...
#18.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13條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13條. 第四種鐵路平交道之瞭望距離依左表規定。 但因地形或環境所限,不能達到表列瞭望距離標準時,應將平 ...
#19. 議案內容 - 新北市議會
2、 公路立體化:依交通部頒訂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規定,道路經由鐵路上(下)方跨(穿)越者,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辦理規劃、 ...
#20. 臺灣地區鐵路立體化推動作業程序之研究
附錄2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附2-1. 附錄3 「鐵路立體化計畫必要性與可行性申請作業要點」(草案) ......附3-1 ...
#21. 所有條文-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電子公路監理網法規檢索系統
設置鐵路平交道,其設計及費用分擔,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及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修築溝渠或橋涵橫過公路者,除應依 ...
#22. 2021鐵路法概要大意(第12版鐵路特考營運人員附鐵路法法規 ...
... 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九、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十、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經營附屬事業規則歷屆試題詳解102年鐵路特考試題(高員 ...
#23. 內容簡介 【本書適用】 這本《鐵路法概要(大意)》適用於: 一 ...
二、臺灣鐵路管理局(台鐵)營運人員甄試:營運員(運務)類科。 .這科真的顧名思義只要讀鐵路法就夠了嗎? ... 九、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24. 42年封不掉台中三民路最牛平交道 - 自由時報
威脅鐵道安全台鐵過去數十年持續協助地方政府闢建地下道或陸橋等立體化工程,地方政府應依「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
#25. 【大法官釋字】駕車闖越平交道處罰案 - 公職王
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 ...
#26. 以離散型計數資料統計模式探討鐵路平交道事故風險因素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民國100 年。 交通部,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民國85 年。 交通部統計處 ...
#27. 鐵路法
前項鐵路立體交叉與平交道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施工、. 新設、變更、廢除、設置基準、費用分擔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十四條. 鐵路與道路相交處, ...
#28. 臺鐵資料季刊 - 台鐵
而其設置之規範及種類,交通部另有頒訂「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 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規範,其中第14 條即在規範平交道之. 種類,分別說明如下:.
#29. 計畫緒論都市發展現況及問題介面改善方案研擬後續作業
「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設置智慧型平交道安全控制系統 ... 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 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7條) ...
#30. 2021年4月24日 - 風林火山
素考量,應以優先推動道路高架或地下交叉跨(穿)越鐵路為原則,其執行. 可依「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詳如.
#31. 列印 - 臺南市議會議案資訊
主旨, 「後壁區南74區道鐵路以東段闢建工程」之鐵路平交道無法配合道路同步拓寬,建請 ...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相關規定協調辦理。
#32.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裝置養護檢查作業 ...
#33. 聽鐵路法相關- Google Play 應用程式
希望藉由條文朗讀的方式記憶法律條文由於是電腦發音。音質怎樣都好不到哪去。 無法接受的使用者請勿下載。 提供以下鐵路法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34. 結構物穿越營運中軌道施工法研究-以臺鐵山線鐵路為例
臺灣鐵路管理局臺中工務段,『穿越路基埋設構造物管制表』,民國89~96年。 ... 交通部頒,『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民國85年6月修正 ...
#35. 鐵路局營運人員考古題
... 規則(95.02.27)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85.15) 鐵路附屬事業經營規則(95.02.27) 鐵路軍事運輸條例(55.11.
#36.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 VQPB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95.11.16)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95.02.27)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85.06.15) 鐵路附屬事業經營規則(95.02.27) ...
#37.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0號解釋摘要-駕車闖越平交道處罰案
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裝置養護檢查作業 ...
#38. udn基宜花東新聞 - 聯合電子報
跨越鐵路的宜蘭市東港路陸橋在民國78年3月通車,鐵路局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規定,也就是平交道改建為立體 ...
#39. 中華民國46年12月20日制定64條
一、鐵路:指以軌道或於軌道上空架設電線,供動力車輛行駛及其有關之設施。 二、國營鐵路:指國有而由 ... 設置立體交叉或平交道;其設置標準及費用分擔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40. 前瞻基礎建設 軌道建設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核定本 - 行政院
市政府召開「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經費分擔協調會議,惟. 皆未獲得共識。 ... 一、解決鐵路平交道所衍生之交通瓶頸問題,提高鐵、公路行車安全。
#41. [情報] 釋字第780號【駕車闖越平交道處罰案】 - 看板Railway
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 ...
#42. 2019全新改版:鐵路工程與養護作業大意 - 台灣金融研訓院
昊峪,宏典文化出版社,本科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佐 ... 辦法、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鐵路修建養護規則(最新 ...
#43. (連續第9年銷售冠軍)2021全新改版:鐵路工程與養護作業大意
... 辦法、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 此外,臺灣鐵路管理局軌道標誌設置規則雖於民國90年已廢除,民國105~109年 ...
#44.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21 請問鐵路立體交叉與平交道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施工、新設、變更、廢除、設置基準、費用分擔等. 辦法,是由何機關核定? 內政部. 交通部. 財政部.
#45. 鐵路法相關法規彙編-3版(軟精裝) - 博客來
書名:鐵路法相關法規彙編-3版(軟精裝),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860311129,頁數:1186,出版社: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作者:周永暉、嚴家榮、廖卿如, ...
#46. 闖平交道肇事終生不能考駕照大法官:罰則沒違憲 - 蘋果日報
不過,大法官認為交通部訂定的「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2011年1月編訂的「號 ...
#47. 怎樣設頁邊距 - Rantasa
EPUB轉PDF:免費將EPUB轉為PDF格式!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臺電公司紓困專區. 對稱頁邊距 ...
#48. 變更原高雄市主要計畫(楠梓區)(工業區為產業專用區)(原中油 ...
範圍,並避開歷史建築、既有設施物及中油公司目前尚使用中 ... 段」及「廠區東側鐵路立體 ... 地規劃於環保設施用地設置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
#49. 台鐵局以管有可發展土地償付公務預算方式之研究
第七十四條. 鐵路運送、行車、路線測量、修建養護、機車車輛檢. 修、平交道防護設施、附屬事業經營及行車人員技. 能體格檢查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50. 國道3 號銜接台66 線增設系統交流道工程建設計畫(定稿本)
(二)計畫經費分擔. ... 表2-3 高速公路匝道基本設施服務水準等級劃分標準. ... 國道3 號與台66 線(東西向快速公路觀音至大溪線)目前未設置系統交流道直接銜接,須藉.
#51. 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香山地區)細部計畫書
度)不得小於12 公尺. 三、申請設施之出入口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圓環、. 鐵路平交道、隧道及橋樑引道口及申請基地外緣與. 鄰近住宅區,應有30 公尺以上之距離。
#52. 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
消除鐵路沿線兩側地區發展阻隔,土地整體利用,均衡都市發展。 2.結合區域性大眾運輸工具,提供都會快捷之運輸交通。 3.改善平交道所造成之交通瓶頸,提升鐵路交通之 ...
#53. DHJLMNOR - 宜蘭縣政府
1、常備兵及替代役徵集,係依照徵兵規則及內政部訂頒各梯次配賦計畫辦 ... 收,108 年6 月完工)、臺9 線南澳平交道立體交叉改善工程. (已於106 年10 月1 日通車)。
#54. 臺中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五、市有財產量值情形. 臺中市市有財產計有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 備、動產(包括機械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雜項設備)、有. 價證券及權利等財產,依用途別區分 ...
#55. 臺灣地區鐵路立體化推動作業程序之研究 - 第 92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第 22 條第 23 條第 26 條名稱: (民國85年06月15日修正)構之即以適當方法防護之。列車通過第四種鐵路平 ... 附2-4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56. 高雄市議會編印
包含兩個負擔,一個是公共設施的負擔;一個是工程費用的負擔,剩下的才會 ... 就是不要鐵路跟道路交叉有什麼平交道,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天橋跟地下道。很.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在 [情報] 釋字第780號【駕車闖越平交道處罰案】 - 看板Railway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0
7/26星期五,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780號解釋。
由於案情直接牽涉到平交道警報裝置設定問題,
所以貼過來。
以下先概述事實,然後貼解釋文全文
及理由書第1(事實概要)、2(聲請人主張)、7(有關鐵路部分)段,
最後是我的評論。
============================================================
事實概要
聲請人於102/7/04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一般大貨車,
行經臺中市大慶街平交道時闖越平交道、並撞毀遮斷桿(器),
因而被台中區監理處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吊銷大貨車駕照、
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聲請人認為,相關交通管理規定未盡完善詳實、且過於僵化,
導致法院就其所遭遇之情況無法作出公正合理、
且合乎憲法保障人民權益之判決,
並因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相關規定剝奪聲請人之謀生機會,
有侵害其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工作權、
財產權及第22條保障之權利之疑義。
事故發生相關時序如下:
(為方便描述時序,以下加註T值;
以16:16:38為基準、單位為「秒」,以下均同。)
16:16:38 T= 0 列車通過後遮斷桿(器)開始升起
16:16:42 T= 4 警鈴再度響起,閃光號誌顯示
16:16:46 T= 8 聲請人駕駛車輛往前行駛
16:16:51 T=13 遮斷桿(器)開始下降
16:16:54 T=16 警察認定之聲請人闖越平交道開始
16:17:00 T=22 警察認定之聲請人闖越平交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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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文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
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
執照:一、……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
強行闖越。」同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
54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但有第67條
之1所定情形者,不在此限。」及同條例第24條第1項第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四
、有第54條規定之情形。」均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
15條保障人民之工作權、財產權,及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一般行為自
由之意旨尚無違背。
同條例第54條第1款上開規定之適用,係以「警鈴已響、閃光號
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為要件,相關機關關於警鈴、閃光號
誌與遮斷器之運作,就兩列以上列車交會或續行通過平交道之情形,
未就前一列車通過後警報解除,至次一列車來臨前警報啟動,設最低
之合理安全間隔時間,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檢討改進,併此指明。
理由書
聲請人林見合於102年7月4日16時16分許,駕駛自用一般大貨車
行經臺中市大慶街平交道(下稱系爭平交道),適逢系爭平交道設施
運作中,系爭平交道於16時16分38秒列車通過後遮斷桿(器)開始升
起,16時16分42秒警鈴再度響起,閃光號誌顯示,16時16分46秒聲請
人駕駛車輛往前行駛,系爭平交道警鈴持續響8秒後,遮斷桿(器)
下降動作於16時16分51秒啟動。聲請人駕駛車輛於16時16分54秒至16
時17分0秒間闖越平交道,並撞毀遮斷桿(器),經警員依行為時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54條第1款(下稱系爭規
定一)規定舉發,並移送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處理,經該監
理所以聲請人有「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闖平交道因而肇事」
之行為,依系爭規定一、道交條例第67條第1項(原處分漏載第1項,
下稱系爭規定二)及第24條第1項第4款(原處分漏載第1項第4款,下
稱系爭規定三)之規定,對聲請人裁處新臺幣6萬元、吊銷大貨車駕
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聲請人不
服,提起行政訴訟,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度交字第40號行政訴
訟判決,認原告之訴無理由駁回,聲請人提起上訴,經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103年度交上字第44號裁定,以上訴未具體表明原判決違背法令
,上訴不合法而駁回上訴確定,故本件應以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上開判
決為確定終局判決。
聲請人主張因交通管理規定不盡完善詳實,且過於僵化,導致法
院就聲請人所遭遇之情況無法作出公正合理、且合乎憲法保障人民權
益之判決,並因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一、二及三而剝奪聲
請人之謀生機會,有侵害其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工作權、財產權及第
22條保障之權利之疑義,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查系爭規定一、二及
三均為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是本件聲請核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
法(下稱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所定要件相符,應予受理。爰作
成本解釋,理由如下:
……
平交道交通安全,涉及跨越平交道之行人、各種車輛駕駛人及其
乘客,以及為數眾多火車乘客之生命、身體與財產安全。平交道發生
事故,動輒造成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極鉅大之損失。國家針對平交
道之通行,有致力於設置完善之規範及防護與保障機制之憲法上義務
,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鐵路法第14條規定:「(第
1項)鐵路與道路相交處,應視通過交通量之多寡,設置立體交叉或
平交道。(第2項)前項鐵路立體交叉與平交道防護設施之規劃、設
計、施工、新設、變更、廢除、設置基準、費用分擔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訂定之「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
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下稱設置規則)及交通部臺灣
鐵路管理局工務處/電務處於100年1月編訂之「號誌裝置養護檢查作
業程序」(下稱作業程序)對平交道之警鈴、閃光號誌與遮斷器之運
作時間有所規定。然上開設置規則及作業程序,對於兩列以上列車交
會或續行通過平交道之情形,均未就前一列車通過後警報解除,至次
一列車來臨前警報啟動,設最低之合理安全間隔時間,致有前一列車
通過後,警報解除且遮斷桿升起,卻於其後1秒之內,警報突然又立
即開始啟動者(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374號行政訴訟判決
參照);或有如本件確定終局判決所認定,於前一列車通過後警報解
除遮斷桿升起,至次一列車來臨前警報啟動,僅間隔4秒之情形。車
輛駕駛人於警報解除且遮斷桿升起,並開始啟動車輛時,固仍應隨時
注意警鈴及閃光號誌之運作情形,以便在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
時暫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參照);然人之反應畢竟無法如
機器般精準,且大車之駕駛人開始啟動與突然停止車輛,更需有合理
之反應時間,車輛駕駛人眼見遮斷桿升起,即有可能誤判短時間內無
列車通過平交道,致闖入平交道。設置規則及作業程序就兩列以上列
車交會通行或續行通過時,兩段限制通行之時段間,均未設最低合理
安全間隔時間,致在警報解除後於間隔時間極短之情形下,隨即又啟
動警報,易使駕駛人誤闖平交道,造成事故,並因而受到系爭規定一
及二之處罰。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檢討改進,並配合現代
科技設置必要之資訊、通訊等設備或其他管控機制(例如:增加平交
道延時警報功能,即在列車通過平交道欲解除警報時,若發現另一列
車即將在一定秒數內到達啟動點,則需發出延時警報,使原平交道警
報不終止,以避免兩車管制安全間隔時間過短釀禍),併予指明。
……
大法官會議主席 大法官 許宗力
大法官 蔡烱燉 陳碧玉 黃璽君 羅昌發
黃虹霞 吳陳鐶 蔡明誠 林俊益
許志雄 張瓊文 黃瑞明 詹森林
黃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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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明與評論
1.聲請人在聲請書說:
a/當時他開著1輛混凝土壓送車(含相關鐵管配件),總重21噸。
前面有一輛轎車、停妥於平交道前10公尺處;
16:16:38(T=0)時列車通過完畢、遮斷桿升起,
16:16:42(T=4)時前方轎車通過平交道、他隨之起步,
16:16:47(T=9)時正通過平交道,沒有聽到警鈴、也沒看到閃光號誌;
16:16:51(T=13)時遮斷桿再次開始放下,
但他當時還在平交道上、無法後退,考慮火車乘客及自身安全,
於是繼續行駛、將遮斷桿撞斷、並立即打電話通報平交道管理單位。
b/他也認為,遮斷桿及警鈴閃光號誌運作
沒有考慮大貨車載重、起步及通行速度,
可能造成載重大貨車陷於危險。
2.大法官認為:
a/在兩列以上列車交會或接續通過平交道時,
從前一列車通過後警報解除、到下一列車來臨前警報啟動為止,
應該要設定最低之合理安全間隔時間,但現行相關法規沒有設定。
b/駕駛人在警報解除且遮斷桿升起、並開始啟動車輛時,
雖說還是應該隨時注意警鈴及閃光號誌之運作情形,
以便在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停下,
但人之反應畢竟無法像機器那樣精準,
而且大車之駕駛人開始啟動與突然停止車輛更需要有合理的反應時間。
c/車輛駕駛人眼見遮斷桿升起,
即有可能誤判短時間內無列車通過平交道,致闖入平交道;
因此不設定最低之合理安全間隔時間,
就容易使人誤闖平交道而產生事故。
d/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檢討改進,
並配合現代科技設置必要之資訊、通訊等設備或其他管控機制
(例如增加平交道延時警報功能,即在列車通過平交道欲解除警報時,
若發現另一列車即將在一定秒數內到達啟動點,則需發出延時警報,
使原平交道警報不終止,以避免兩車管制安全間隔時間過短釀禍)。
3.黃瑞明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有提到鐵道技術層面的事情,
引用的資料甚至包括交通部民國94年提出的出國考察報告,
建議板友一併參閱。
4.如果用八卦板常用的句型來形容,這是法院認證的、有問題的設定-
不對,是法官中的法官、「司法院大法官」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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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0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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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enfu35 (220.135.201.88 臺灣), 07/27/2019 01:00:17
是的,但也大致如下面cses87241所說,至少6年後可以重考,
而且各地監理站也有針對被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的駕駛人開特別班-
這其實也是應90/10/19釋字第531號解釋的要求。
至少到106年是沒有改。
前述黃瑞明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就舉了三件105到106年的案例,
其中有兩件是遮斷桿升起至警鈴再次響起只有1秒,
結果其中一件是地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撤銷罰單,
另一件經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維持原處罰定讞。
已更正,感謝!
前述黃瑞明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也有舉這件案例,
但是他的觀點完全不同。
沒錯,司機還是GG。
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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